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公报 2004第3期(总第7期)
信息提供日期 : 2006-03-30 00:00来源 : 福田区政府在线 信息索引号 : /2006-4186033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公报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 2004第3期(总第7期)
2004年4月25日
目录
1、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田区2004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福府[2004]21号)
2、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福府[2004]23号)
3、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田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梳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福府办[2004]18号)
4、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福田区2004年质量兴区活动重点项目》的通知(福府办[2004]22号)
5、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田区开展创建广东省生态示范社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福府办[2004]24号)
6、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田区关于开展创建广东省体育先进区及全国体育先进社区工作方案》的通知(福府办[2004]26号)
7、成立福田区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工作领导小组
8、成立福田区创建广东省体育先进区工作领导小组
9、成立福田区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委员会
10、成立福田区创建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
11、成立福田区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田区2004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2004年3月17日)
福府〔2004〕21号
《福田区2004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望各有关单位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全面落实,确保辖区安全稳定。
福田区2004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意见
根据国家、省、市2004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年度工作思路,提出福田区2004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福田区2004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围绕区委区政府打造服务年的工作思路,以营造辖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中心工作,坚定不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落实责任,依法监管;努力完成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确保辖区的安全稳定。
工作目标是:有效遏制和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交通、消防、工伤等事故指标稳中有降,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保障和促进辖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工作任务
福田区2004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任务,主要依据市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及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职责,结合我区的实际,明确10项主要工作。(具体分工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反映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福田区全面建设殷实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我们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所在。因此,各单位要从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努力完成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二)明确任务,在抓落实、求实效上下功夫。各单位要认真熟悉今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安排,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突出重点,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狠抓落实。对今年分解到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各牵头单位要具体制定实施计划,明确落实责任人、具体完成时限和要求,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求得实效。
(三)加强配合,努力营造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各行业、各职能单位,要共同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格局,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能,为福田辖区的繁荣稳定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附件:福田区2004年安全生产监管主要工作安排表(略)
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2004年3月23日)
福府〔2004〕23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3〕29号)要求,原计划于2003年进行的第二次全国第三产业普查推迟,与将在2005年开展的第四次全国工业普查和2006年开展的第三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合并,同时把建筑业纳入普查范围,在2004年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遵照《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深府〔2004〕25号)要求,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现就做好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此次经济普查,主要是为了全面掌握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信息,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个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含编码)及其数据库系统。为研究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优化经济结构,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实施“大经济、大文化、大服务”的发展战略提供科学依据;同时,对推进国民经济核算与统计调查体系的综合配套改革,健全统计监测和预警、预报系统,也将发挥重要作用。
二、普查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经济普查的对象,是福田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
三、普查的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标志、从业人员、财务收支、资产状况,以及企业的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能力,主要原材料和能源消耗及科技开发的投入状况等。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4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4年度。
四、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为了加强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由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统计局、计划局、人事局、民政局、财政局、福田地税分局、福田区国税局、福田工商分局、福田质监分局和各街道办事处组成(具体名单另发)。
经济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按照“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区街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做好此项重大区情区力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区委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总体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涉及普查经费和物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区财政局和计划局负责协调,确保按时拨付到位;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的事项,由福田工商分局、福田地税征收管理分局和福田区国税局负责协调;涉及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区人事局负责协调;涉及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区民政局负责协调;涉及组织机构代码方面的事项,由福田质监分局负责协调。区委、区政府其他各有关部门也要按照全区的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各街道办事处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认真做好本街道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具体实施。对于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要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和辖区单位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凡在福田区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都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此次普查的具体要求,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确保数字的真实可信。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否则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统计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深圳市福田区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04年4月29日)
福府〔2004〕31号
2003年全区人民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围绕“大经济、大文化、大服务”的经济发展战略,营造综合营商最佳城区,打造“中心区经济文化圈”。面对非典疫情,众志成城,一手抓防治一手抓建设,全区经济得到健康、持续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加快,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高。
一、综合
全区经济快速发展。初步核实,全年实现本区生产总值(GDP)609.1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6.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0.06亿元,比上年增长4.2%;第二产业增加值278.94亿元,比上年增长19.5%;第三产业增加值330.10亿元,比上年增长12.2%。三次产业的结构为0.01∶45.80∶54.19。人均GDP66448元,同比增长11.1%。按2003年底的汇率计算,本区生产总值(GDP)达到73.59亿美元,人均GDP8028美元。
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工业企业出现持续外迁,对GDP增长的拉动作用减弱;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接近峰极水平,保持高速增长的难度较大;可供开发利用的土地资源减少,投资成本上升;第三产业的比重有待提高;环境保护、交通安全和社会治安还存在薄弱环节。
二、农业
全区农业出现小幅增长。全年农业总产值0.11亿元(现价)。全年农作物播种面积3750亩,比上年增长15.9%。农作物播种以蔬菜和水果为主,其中蔬菜播种面积1650亩,产量1150.01吨,分别比上年增长13.8%和32.2%;水果种植面积2100亩,比上年增长17.8%。以荔枝、龙眼为主的水果受小年的影响,产量为540吨,比上年下降3.7%。全年完成造林面积101亩。
三、工业和建筑业
在大型工业企业增长的带动下工业生产继续保持高速发展。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增加值220.15亿元,比上年增长21.2%,占本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6.1%;工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42.8%,比上年下降1.9个百分点。
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现价)780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23.3%。其中重工业实现产值611.32亿元,轻工业实现产值168.68亿元;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实现产值535.98亿元,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为68.7%。全区出口交货值501.70亿元,占工业总产值比重64.3%。产销衔接良好,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销售产值774.86亿元,工业产品销售率99.3%。全年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如下:
指标名称 单位 数量
微型计算机 万部 305.60
硬盘机 万台 707.90
彩色显像管 万只 986.10
半导体集成电路 万块 133655.53
服装 万件 1567.36
塑料制品 吨 11744.38
玻壳 万只 1081.85
工业经济效益有所提高。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税总额52.27亿元,比上年增长21.7%;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202278元,比上年提高15.6%;工业综合效益指数224.1%,增加21个百分点。
建筑业有所增长。全年建筑业实现增加值52.85亿元,比上年增长7.1%。
四、固定资产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总体规模较大,保持适度增长。全区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255.50亿元,比上年增长9%。其中基本建设投资101亿元,比上年下降9.1%;更新改造投资21.10亿元,比上年增长1.4倍;房地产开发投资118.90亿元,比上年增长6.5%。
在基本建设投资中,完成工业投资11.28亿元,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业完成投资12.29亿元,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完成投资2.54亿元,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完成投资1.12亿元,教育、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完成投资22.04亿元。市民中心、音乐厅、图书馆、青少年宫、彩电中心等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进入收尾阶段;一批市政工程、输变电工程、会展中心、中国联通CDMA项目、地铁工程、赛格日立彩电技改等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进展顺利。
全区房屋建筑竣工面积317.46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1.9%。其中基本建设房屋竣工面积23.05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67.2%;商品房竣工面积275.96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面积(含预售,下同)276.46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36.7%;商品房销售额219.57亿元,比上年增长36%;商品房平均售价7943元/平方米,比上年上升4.5%。
五、交通运输和邮政电信业
全区交通运输、邮政电信业实现增加值51.29亿元,比上年增长14%。全社会货运量1149.18万吨,全社会客运量1776.66万人,全年完成邮政电信业务总量33.66亿元(按2000年不变价格计算)。年末全区共有邮电局(所)131处;固定电话交换机总容量69.50万门,比上年增加13.91万门;移动电话交换机容量157.20万门,比上年增加47.90万门;固定电话用户63.71万户,比上年增加14.90万户;移动电话用户156.77万户,比上年增加47.87万户。
六、国内外贸易和旅游
商贸业保持快速增长。全区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6.21亿元,比上年增长17.8%;规模以上商业企业商品销售额521.83亿元,比上年增长19.5%。其中批发额383.13亿元,比上年增长17.7%。
外贸高速增长。全年进出口总额273.2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8.7%。其中出口总额110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5.3%;进口总额163.2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58.3%。全区对主要贸易伙伴的出口均大幅上升:输往港澳地区的出口货值81.9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2.22%,占出口总额的74.53%;对欧盟出口货值8.4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6%,占出口总额的7.72%;全年远洋贸易出口额达26.9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20倍。
全区实际利用外资10.20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32倍。
旅游业保持增长。全年接待过夜游客360.01万人次,比上年增长5%;全年旅游收入75.0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宾馆、酒店、度假村开房率65%。
七、财政、金融和保险
地方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全年完成地方预算内财政收入22.45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14.1%。
税收总额141.50亿元,比上年增长19.1%。
全年金融保险业增加值81.40亿元,比上年增长9.2%。
八、教育和科学技术
教育事业全面进步。年末各级各类中小学校73所,比上年增加2所;在校学生数117897人,毕业生25381人,分别比上年增长4.6%和5.9%。年末幼儿园总数101所,在园儿童21313人,分别比上年增加6所和增长4.3%;学龄儿童入学率和小学毕业生升学率均保持在100%,初中毕业生升学率99.8%。
全区高新技术产品产值536.40亿元,比上年增长19.8%。全年区级财政落实科技三项经费4653.70万元,增长85%,共支持科技项目44个。第五届高交会全区签定合同或协议98项,协议金额81.50亿元,比上年增长10.7%。
九、文化、卫生、体育和环境保护
文化事业日益繁荣,文艺精品迭出。原创歌曲(合唱)《在灿烂阳光下》获得中宣部第九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入选作品奖,儿童音乐电视片《新姐妹》获得第六届中国儿童音乐电视大赛金奖,儿童剧《新守株待兔》获得全国儿童剧普及交流汇演金奖、特殊贡献金奖。全年区级文化系统共获国家级奖15项,省级奖25项;全区共有艺术表演团体109个,比上年增加17个;创作文化艺术作品223件,比上年增长1.10倍;公共藏书量310万册,比上年增长4.2%。
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全区共有国有医疗卫生机构146家,其中医院21家,拥有病床3756张;全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完成诊疗总量726.28万人次,比上年增长33.1%。其中门诊量617.66万人次,急诊量47.83万人次;收治住院病人9.60万人次,增长9.1%;病床使用率从上年的80.7%提高到89.9%。出院病人治愈率为74.1%。
全民体质提高。成年人每周参加三次或以上体育锻炼者占11.4%,比上年下降2.5个百分点。成年人体质评定总合格率达到94.5%,比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达到优秀、良好和合格水平的分别占34%、35.3%和25.2%。
全区工业废水处理率98.1%,工业固体废物处理率100%,综合利用率40.9%,主要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6.20分贝,城市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68.30分贝。
全区已经建成安全文明小区417个,面积覆盖率逾80%,人口覆盖率达96%以上。270个单位被命名为市“园林式、花园式”达标单位,我区连续五年夺得鹏城环卫杯竞赛优胜奖。
十、人口、人民生活、就业和社会保障
全区年末常住人口94.74万人,同比增加6.15万人,增长6.9%;其中户籍人口38.80万人,占总数的40.9%,同比增加3.20万人,增长8.9%;暂住人口55.94万人,占总数的59.1%,同比增加2.96万人,增长5.6%。人口出生率9.27‰,死亡率0.56‰,自然增长率8.70‰。
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高。根据居民家庭抽样调查资料,本区城镇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8581元,扣除物价因素,比上年实际增长6.8%;年人均消费性支出23323元,
扣除物价因素,比上年实际上升12%;居民人均交通、通讯支出增长46%,人均教育支出增长3.2%,人均医疗保健支出增长42.7%。期末手存现金2651元/人;恩格尔系数25%。
年末全区从业人员72.86万人,其中第二产业从业人员13.61万人,第三产业从业人员59.21万人。一、二、三次产业从业人员结构为0.05∶18.68∶81.27。落实就业和再就业政策力度加大,全区共有410名失业人员实现了就业和再就业。失业员工基本生活保障率达100%。年末城镇居民登记失业率为2.6%。
年末全区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在岗职工28.59万人,比上年增长9.1%;在岗职工工资总额91.30亿元,增长18.1%;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2699元,扣除价格因素比上年实际增长7.1%。
社会保障进一步加强。全区有33.84万人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比上年增长13.4%;21.46万人参加了失业保险,比上年增长9%;23万人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比上年增长16.2%;22.47万人参加了工伤保险,比上年增长6.8%。
注:1.本区生产总值(GDP)及各行业增加值、人均GDP、工业总产值和劳动生产率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2.人口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统计口径改变为现居地统计,无法与上年比较。
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福田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梳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04年3月17日)
福府办〔2004〕18号
《福田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梳理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田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梳理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市委三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按照市政府关于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梳理行动”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把福田区实施“净畅宁”工程引向深入,在全区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梳理行动”,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为指导思想,采取有力措施,下大决心,打硬仗,攻克难点,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次以拆除乱搭建为重点的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梳理行动”,做到方方面面齐抓共管,边边角角无一遗漏,同时做好绿化和美化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和发展整治成果,把福田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全面拆除违法建筑
为开展好“梳理行动”,区环境综治委分别组织辖区8个街道办事处,于2004年2月23至26日对全区违法建筑进行了一次普查,并登记造册。区委宣传部影视中心根据登记情况对违法建筑全部进行了录像。据统计,我区现有违法建筑178处,占地面积1038万平方米。2004年1月份以来,区环境综治办已协调国土、城管、公安、街道办事处对一些地段进行了大面积的拆除,但仍有大片违法建筑未拆除。按照市环境综治委员会对福田区的要求,上半年全面彻底拆除辖区违法建筑,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同时,还要做好拆后清理监管工作,杜绝回潮现象。由于时间短、任务重,各有关单位要同心协力,统一认识,特别是各党政军及事业单位要带头彻底拆除红线范围内的乱搭建,为全区的整治工作做出表率。具体分工如下:
建成区乱搭建的拆除:由区市容环境综治委员会协调福田国土分局、街道办事处、区建设局组织实施。
预留地和待建地内乱搭建的拆除:由福田国土分局负责,街道办事处、区城管行政执法局、福田公安分局、区安监局、福田工商分局等有关部门积极配合。
边防线两旁及各检查站范围内的乱搭建拆除:由武警深圳指挥部负责,区环境综治委员会协调街道办事处、福田国土分局、福田公安分局、区城管行政执法局配合。
路边、山边、水库、荔枝林内由辖区责任单位自行组织拆除;大面积的由区环境综治委协调街道办事处、福田国土分局、福田公安分局、区城管行政执法局组织拆除。
皇岗口岸范围内乱搭建的拆除:由市口岸办负责,街道办事处、福田国土分局、福田公安分局、区城管行政执法局配合。
过期的临时建筑、临街门店(砖墙结构):由福田国土分局负责拆除,街道办事处、福田公安分局、区城管行政执法局配合。
(二)清运暴露垃圾,消灭卫生死角
对辖区内仍存在的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要做好清理整治工作,同时要加大对乱倒垃圾的查处力度,加强日常监管,防止死灰复燃。
此项工作由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办负责。
(三)整治各类沿街临时设施
全面整治沿街临时设施,2004年8月底前要全部取缔擅自在城市道路两侧设置的太阳伞、休闲桌椅、报刊亭、售货亭、收费亭、电话亭、遮阳篷布、阅报栏、招贴栏;整顿规范流动卖报台和早餐车的摆放;督促业主或产权单位对陈旧、破损、简陋的沿街电话亭、通讯及供电设施、路名牌、站名牌进行整治,并加强管理,确保整洁、美观、协调。
此项工作由区城管行政执法局负责。
(四)提高城中村环境卫生水平
城中村由于大量外来人口的入住,使原有的环卫、排水、道路等基础设施超负荷运转,导致污水横流、垃圾遍地、蚊蝇孳生。要在2004年年底前完善城中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完善密闭式污水排放系统,保证下水道密闭畅通,无破损,无污水溢流。按标准设置果皮箱,设立垃圾中转站,实行垃圾集中密闭收集,保证日产日清,杜绝桶装垃圾现象。
此项工作由区城管办和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五)规范施工工地管理
按照市容环境综治委员会的要求,2004年6月底前对全区施工工地进行一次彻底整顿。所有施工工地要围栏作业,并设置人性化的温馨提示;工地路口要硬底化,并设置冲洗设施;工地范围内物料要堆放整齐,围墙要整洁完好,工棚要采用标准活动板房,做到整齐、美观、统一、协调,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予以拆除。
此项工作由区建设局、区城管办负责。
(六)整顿农批市场和肉菜市场内外环境
2004年4月底前,要全面彻底地整治农批市场和肉菜市场,尤其针对超线摆卖、乱堆放、乱拉挂和乱倒垃圾、污水及“四害”超标等问题,要加大查处力度,改造和完善基础设施,落实清扫保洁和垃圾日产日清制度。对整治不力和管理不到位造成长期脏乱差的市场,要依法进行处罚直至停业整顿,切实提高市场的环境卫生水平。
此项工作由区经贸局、区建设局、区城管办和福田工商分局负责。
(七)清理废品收购站(点)
非法设置和管理不善的废品收购站(点),不仅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同时还是盗窃市政设施者的销赃窝点。2004年9月底前,对未经批准擅自开设的所有废品收购站(点)坚决予以取缔,乱搭建的棚屋坚决拆除;对经批准的但管理不善影响市容环境的,责令整改,整改不力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此项工作由区经贸局负责,福田公安分局、区城管行政执法局配合。
(八)整顿规范洗车场
对无牌无证和占用城市道路或绿化用地的洗车场坚决予以取缔;对经批准但管理不规范的责令整改,所有洗车场地必须采用栅栏围挡,场内不得有乱搭建,洗车设施、用品摆放整齐,并设置符合标准的污水排放系统,严禁向路面或雨水井排放污水。
此项工作由市交通局机动车市场服务分局、福田国土分局、福田工商分局、区环保局负责。
(九)整治户外广告招牌
对辖区内设置不规范、陈旧破损、影响市容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招牌进行全面整治,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坚决予以拆除。
皇岗口岸范围内的广告由市口岸办负责整治,边防线两旁和检查站范围内的广告由武警深圳指挥部负责整治,其它地方的广告由福田工商分局、区城管办、福田国土分局、福田交警大队负责整顿。
三、保障措施
(一)统一认识,态度坚决
这次以拆除乱搭建为重点的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梳理行动”,是全面实施“净畅宁”工程,加快国际化城市建设步伐的重大举措。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统一认识,端正态度,以高度的责任心和高昂的工作热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真抓实干,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全力以赴掀起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新高潮,确保各项整治任务按时完成。
(二)健全组织机构,加强指挥协调
这次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梳理行动”由区市容环境综治委员会负责总协调,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具体实施。为保证“梳理行动”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区环境综治委成员单位要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联络工作,及时将情况汇报区市容环境综治委员会。福田国土分局、福田公安分局指定人员分别进驻各街道办事处,直接参与街道辖区的“梳理行动”,各街道办事处相应成立“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委员会”,形成多部门、多渠道齐抓共管的有效机制。
(三)加强检查监督,层层落实责任
按照“守土有责"的原则,由区市容综治委员会主任和各职能部门签订责任状,进一步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在“梳理行动”中的责任。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安排工作能力强和责任心强的干部专抓专管,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一级抓一级,一级监督一级。各部门要将每天的整治情况上报区市容环境综治委员会。
市城管办把这次“梳理行动”与市容环境辖区管理责任制量化考评和鹏城市容环卫杯竞赛评分挂钩。为此,福田区能否取得第二个“双赛”五连冠,综合整治结果是关键。综合整治任务完成后,区市容环境综治委员会将组织检查验收,检查验收以辖区是否全部消灭乱搭建作为主要考评依据,检查结果与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的年度考核挂钩,验收不合格的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对提前完成任务的部门、街道办事处、责任人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
(四)巩固整治成果,加强拆后监管
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梳理行动”要坚持边普查、边整治、边管理,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后续管理和环境营造,福田国土分局拆后的待建地、预留地要及时进行简易绿化或设置围栏,对容易出现反复的地方要定人定点监管,防止乱搭建现象死灰复燃。
(五)广泛宣传发动,营造社会氛围
“梳理行动”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区委宣传部要加大宣传力度,大造声势,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监督作用,将整治目标和行动公知市民,让广大市民充分了解市容环境整治“梳理行动”的内容。对行动迟缓或工作不力的部门和单位要及时予以曝光,督促整改,确保各项整治任务紧张有序进行,高效优质完成。
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福田区2004年质量兴区活动重点项目》的通知
(2004年3月18日)
福府办〔2004〕22号
《深圳市福田区2004年质量兴区活动重点项目》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落实。
深圳市福田区2004年质量兴区活动重点项目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全区质量总体水平,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把福田建设成为全市、全省乃至全国质量工作示范区,经区政府研究,确定2004年质量兴区活动重点项目如下:
一、进一步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提高我区产品和产业竞争力
成立福田区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健全名牌战略推进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名牌的培育、推介和保护工作。在辖区企业中选定一批有争创名牌潜力的名优品牌企业进行重点培育扶持,做好中国名牌产品、广东省名牌产品的推荐申报工作,完善支持和鼓励企业争创名牌产品的措施和奖励办法。对获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广东省名牌的企业给予奖励;对取得采标标志、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补贴、奖励和表彰。组织开展福田区第二届优秀质量管理奖和优秀品牌奖评选表彰活动,表彰奖励一批质量管理优秀企业和优秀品牌企业。引导和推动辖区企业实施“以质取胜”战略,抓质量,树品牌,创名牌,提高竞争力。
牵头单位:福田质监分局、福田工商分局、区经贸局、区财政局
参与单位:区科技局、区辖区企业服务中心
二、加大民营企业帮扶服务力度,促进辖区民营经济发展
进一步加大辖区民营企业帮扶服务力度,调研制定帮扶服务民营企业的具体措施,及时研究解决民营企业在经营和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以区政府名义确定一批重点帮扶的民营企业,充分发挥区支持和发展民营经济协调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的作用,落实责任,对辖区重点民营企业进行全方位帮扶服务,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
牵头单位:区辖区企业服务中心、福田质监分局
参与单位:区支持和发展民营经济协调工作小组成员单位
三、加强服务业质量工作,提升服务质量水平
调研并以区政府名义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辖区服务业质量工作的意见》,引导辖区金融、保险、证券、通讯、邮政、商贸、旅游、餐饮、酒店、交通、运输、医疗卫生、物业管理等行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相关服务标准和规范,学习借鉴国内外服务业质量管理先进经验,推动辖区服务业质量工作与国际接轨,切实提高服务质量水平。以区政府名义组织开展辖区服务业质量工作先进单位评选表彰活动。
牵头单位:福田质监分局、区经贸局
参与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行业协会
四、开展华强北各专业市场、商场质量创建活动
指导华强北各专业市场和商场做好质量管理工作。督促各专业市场和商场建立健全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商家商户的质量法律法规培训,建立商家商户的自律约束机制,树立“诚信经营光荣,优质服务高尚,制假售假可耻”的风尚。努力将华强北创建成管理先进、购物放心、文明繁荣的现代化商业旺区。其中,切实抓好全市首家CEPA零关税大型商场“港澳购物城”的质量管理,将“港澳购物城”创建成一流质量、一流管理、一流动服务的CEPA品牌主题商城。
牵头单位:福田工商分局、福田质监分局、市工商局专业市场分局、区经贸局
参与单位:福田烟草分局、福田盐务分局、皇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区文化局
五、开展工业区企业质量创建和“清洁工厂”活动
在梅林越华、多丽工业区开展工业企业质量创建和“清洁工厂”活动,进一步提高辖区企业质量管理、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水平,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牵头单位:福田质监分局、区环保局
参与单位:区质量兴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六、规范专业市场质量管理,促进商业繁荣和辖区经济发展
组织制定《专业市场质量管理规范》,在辖区各专业市场推广实施,建立商家商户的自律约束机制,规范专业市场经营管理行为,提高专业市场商品质量、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放心满意的购物环境,促进商业繁荣和辖区经济发展。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专业市场分局、福田质监分局
七、加强保安服务标准体系建设,促进社会治安更大好转
总结福田保安公司保安服务工作经验,组织制定实施保安服务相关标准,建立完善保安服务标准体系,推动保安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切实提高保安服务质量,促进社会治安的更大好转。
牵头单位:福田公安分局、福田保安公司
参与单位:福田质监分局
八、抓好福田农批市场农产品出口检验关口前移的实施和标准体系建设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福田农批市场农产品出口检验关口前移的批复精神,切实抓好福田农批市场农产品出口检验关口前移的实施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大福田农批标准化工作力度,加快市场标准体系建设步伐,促进农产品出口和现代流通业的发展。
牵头单位: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皇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福田质监分局、福田农批市场公司
九、开展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创建活动
在辖区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全面推广实施《福田区社区健康服务标准》,进一步完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的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六位一体”的社康服务功能,全面提升辖区社区健康服务质量,力争把福田区创建成全国首批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
牵头单位:区卫生局、福田质监分局
十、全面实施《软件园管理服务标准》,加快软件产业发展
在福田软件园全面实施《软件园管理服务标准》,促进软件园管理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为软件园企业提供规范优质的物业管理、秘书商务、信贷担保、投资融资、人才培训等方面的咨询或代理服务,加快软件产业发展,进一步推动“软件园区在福田,福田就是软件园”格局的形成。
牵头单位:区科技局、福田质监分局
十一、进一步深入开展打假治劣,为辖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充分发挥区打假办的组织协调作用,加强辖区打假执法部门之间的联系协调,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打假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大打假治劣力度,采取联合打假、合作打假、专项打假、日常打假等多种形式,重点开展食品、农产品、建材、药品、热销日用商品、危险化学品、IT产品和纳入国家强制性监督管理范围产品的打假工作,着力在治本上下功夫,抓源头,端窝点,努力从根本上遏制制假售假违法行为,为我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牵头单位:区打假办
参与单位:区打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十二、推行打假工作片区责任制,努力从源头遏制制假售假违法行为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建立打假工作片区管理责任制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深圳市福田区出租屋制假售假防治暂行办法》,与各街道办事处、华强北各专业市场(商场)签定制假售假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进一步落实相关单位的防治工作责任,完善防治工作网络,提高防治工作的有效性,努力从源头有效遏制制假售假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福田质监分局
参与单位:区打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华强北管委会办公室、市工商局专业市场分局
十三、开展打假维权进社区活动,提高辖区居民的质量法治意识
分别在辖区各社区开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深圳市福田区出租屋制假售假防治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的质量意识、法治意识、维仅意识和举报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的意识,建立完善社区打假维权网络。同时,开展假冒伪劣产品鉴别、受理社区居民投诉和举报等活动,推动打假维权工作的深入开展。
牵头单位:福田工商分局、福田质监分局
参与单位:区打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十四、建设信息化平台,提高社区管理服务质量
建设社区信息化管理系统,与街道辖区各社区实行信息联网,实现社区管理信息化和资源共享,提高社区信息化水平。构建高效互动、方便快捷的社区管理服务平台,提升社区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社区服务。
牵头单位:福田街道办事处
十五、深化在地统计改革,提高服务业和GDP统计质量
深化在地统计改革,建立完善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和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切实提高辖区服务业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质量。采取全面调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全面、及时、准确地摸清我区服务业和国民经济的发展状况,为我区宏观决策和管理提供基础性和权威性的数据。
牵头单位:区统计局
十六、提高辖区环境卫生质量,优化投资发展环境
进一步实施“净畅宁”工程。加大环境卫生管理力度,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大规模拆除违章建筑,开展清理城市“六乱”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城中村”脏乱差,加大华强北商业街和工业园区环境卫生监管力度。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完善环卫基础设施,清理卫生死角,消杀“四害”。不断提高辖区环境卫生质量,优化投资发展环境。
牵头单位:区环境综治办
参与单位:区城管办、区环保局、各街道办事处
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福田区开展创建广东省生态示范社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4年3月18日)
福府办〔2004〕24号
《福田区开展创建广东省生态示范社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福田区开展创建广东省生态示范社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纲要》的有关要求,以及国家环保总局与国家计委关于在全国开展以县域为单位的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凤塘河的综合整治,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动员全区各方面的力量,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生态经济学原理,合理组织、积极推进区域社会经济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建立良性循环的经济、社会和自然复合生态系统,确保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同时,实现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生态环境的改善。
二、工作目标
以下沙社区为试点,以高新技术为先导,积极保护自然资源,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加大环境综合治理力度,用一到两年的时间,把下沙社区创建成福田区第一个“广东省生态示范社区”。以点带面,将其成功经验向其他社区推广,为把福田区全面建设成为文明生态城区打开局面,奠定基础。
三、组织机构
成立福田区创建广东省生态示范社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宋建春
副组长:张耀先、黄英超
成员:陈明达、刘红非、张红、陈小卿、谢志远、余茂奎、贾志义、陈作智、王育标、罗允勤、黄国权、黄伟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明达兼任,副主任由贾志义、罗允勤、黄国权兼任,成员有黄灿华、黄松盛、黄金玉、沈凌云、周晓丽、徐有为、徐旭孟。
四、工作任务
按照《广东省生态示范区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试行)》的要求,在下沙社区开展以下工作:
(一)做好污染防治与社区环境综合整治
1.完善雨污分流的社区市政工程,搞好凤塘河的综合治理;
2.改善社区内的垃圾分类收集与清运;
3.加强社区内的市容环境建设,增加立体绿化。
(二)建立社区环境管理制度
1.住房装修管理制度
2.汽车噪音和废气的控制制度
3.生活噪音管理制度
4.社区垃圾收运管理制度
5.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6.社区居民行为规范
(三)开展对再生能源的利用
1.推广使用太阳能,例如照明、太阳能热水器等;
2.使用生物卫、厨具,节约水资源。
五、责任分工
区计划局负责创建生态示范社区项目立项工作;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工程项目资金;区审计局负责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审计工作;区文化局负责社区文化环境建设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区环保局负责社区内排污单位的执法检查和管理,对社区人工生态绿地污水处理建设的监督管理,社区环境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节能设施的推广和监督管理;区城管办负责社区市容环境的整治,垃圾分类收集和清运、绿化建设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区体育局负责社区体育环境建设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区旧城区重建局负责社区内市政管网的改造。
六、实施步骤与方式
(一)聘请生态学专家对下沙创建生态示范社区进行可行性调研,并制订《下沙社区生态环境建设规划》(2004年5月前)
(二)建立社区环境建设的管理制度(2004年8月前)
(三)整治社区内排污单位,要求其符合绿色标准(2004年12月前)
(四)改善下沙社区内的垃圾分类收集与清运(2004年12月前)
(五)做好雨污分流的社区市政工程和凤塘河的综合整治(2005年6月前)
(六)推广立体绿化,鼓励使用再生能源(2005年6月前)
(七)对创建生态示范社区工作进行总结(2005年6月前)
(八)向省环保局申报验收(2005年7月前)
七、经费及来源
区财政承担凤塘河综合整治、雨污分流工程、前期规划等费用;下沙股份合作公司承担市容整治、绿化、垃圾分类收集清运等费用;社区内排污单位承担各自的治理费用;社区居民承担清洁能源使用费用。
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田区关于开展创建广东省体育先进区及全国体育先进社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2004年3月30日)
福府办〔2004〕26号
《福田区关于开展创建广东省体育先进区及全国体育先进社区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福田区关于开展创建广东省体育先进区及全国体育先进社区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发〔2002〕8号)和省体育局《关于开展广东省体育先进区评选活动的通知》(深体群〔2003〕1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第二期工程的任务,切实地推动我区城市体育工作的发展,今年我区将努力争创广东省体育先进区。为保证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并通过省的检查验收,根据创建标准,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创建目的与任务
根据广东省体育先进区及全国先进社区的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要求,我区创建目标是:争取2004年9月前把我区建设成为体育设施全面、健身路径每个社区居委会一条以上、体育网络健全、群众健身有指导(社区活动配备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专业人员充实、体育活动形式多样、体育精品不断涌现、体育市场健康有序的现代化体育强区,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形成人人关心体育,大众参与活动的良好氛围,构建亲民、便民、利民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按照广东省体育局颁发的标准,创建需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速体育设施的建设,形成中心区的体育硬件网络。
1.按照“标准”要求,“完善一处具有四层以上总面积达4000平方米以上的集球类、水上、健身、娱乐和测试经营等功能的全民健身中心”,我区在建的体育公园已远超标准要求,当务之急是确保工程进度及质量,此项工作由区建筑工务局负责,区体育局做好协助和配合工作。
2.按照“标准”要求,各街道办事处都要有一个以上使用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体育活动场地。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选址,区体育局负责汇总申报、区计划局负责立项,区建筑工务局负责建设。
3.按照“标准”要求,辖区50%居委会要建立晨、晚练点,社区内公园、闲置空地要安装健身路径或简易体育健身设施。此项工作由各街道办事处、区体育局负责。
4.按照“标准”要求,要申请建立福田区“国家国民体质测定健身指导示范分站”。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广东省、深圳市有关建设“国家国民体质测定健身指导示范分站”的通知要求,这是先进区验收必须具备的硬件之一,根据创建协调会议精神,在武装部旁售楼处原址解决,建站所需经费由区体育局负责向区政府申请。
(二)完善体育组织机构,健全辖区的体育软件网络。
1.党政领导重视体育工作,区长办公会议每年专题研究体育工作两次以上(已具备),有1名领导分管体育工作(已具备),领导带头参加体育锻炼,出席有关体育活动(已具备)。
2.按照“标准”要求,体育事业经费、体育基础建设资金列入区政府财政预算和基础建设投资计划,达到常住人口人均1元以上。由区财政局负责落实。
3.健全体育管理机构,区设置具有政府管理职能的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区体育局),按要求配齐体育干部,建立工作岗位责任制(已具备)。成立全民健身指导委员会(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委员会已于2003年进行了调整)。
4.对晨、晚练点体育指导站(点)进行登记、注册、审批、挂牌等规范管理工作,各社区居委会上报,各街道办事处汇总,报区体育局审批。
5.按照“标准”要求,街道办事处要成立全民健身工作指导委员会和成立由办事处领导挂帅的社区体育协会,要求吸纳辖区大型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及社会知名人士担任协会领导职务,各社区居委会也要相应成立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上述工作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区体育局负责业务指导和审批。
6.按照“标准”要求,各街道办事处必须成立体育组织管理机构,配备体育专干1名,负责建立和完善各种体育工作制度及组织开展本辖区群众体育活动。将牌子加挂在社区服务中心。此项工作由区体育局负责向区委、区政府申请。
7.2004年6月份前建立各单项体育协会,按照“标准”要求,各街道办事处、辖区大型企事业单位、学校都要建立单项体育协会,配备专兼职体育干部,负责组织开展本部门群众体育活动,并积极为区举办的体育竞赛或活动提供场地。此项工作由区体育局、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区民政局协助。
(三)深入广泛地开展群众体育活动,构建群众性体育服务体系。
1.按照“标准”要求,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口要达到全区常住人口的45%以上(只统计常住人口,并对每年参与体育活动的人次进行统计)。此项工作由区体育局、区教育局负责。
2.定期举办区综合性运动会,每年举办6次以上单项体育竞赛(已有资料)。
3.辖区内至少有30%以上的街道办事处被命名为全国或省城市体育先进社区(我区有8个街道办事处,已有3个街道办事处被命名,其中,沙头街道办事处是全国体育先进社区,华富街道办事处和园岭街道办事处是省体育先进社区)。
4.节假日每年必须举行两次以上的单项体育活动(已有资料)。
5.按照“标准”要求,要积极发展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每年须举办一期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2003年已举办两期,2004年计划举办两期,培训人数在100人以上)。此项工作由区体育局负责。
6.辖区内的体育活动场所和晨、晚练点须配备1名以上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我区现有85个社区居委会,已配备的有20个社区居委会,未配备的在省验收前配齐)。此项工作由区体育局负责落实,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配合。
7.按照“标准”要求,每个街道办事处要成立体质测定站,配有测试器材,配备经过培训的检测人员(我区现有检测员32人,计划2004年每个测定站配备15名检测员),开展国民体质测定工作,完成上级体育行政部门布置的测定任务,受测人数逐年增加。此项工作由8个街道办事处与区体育局负责落实。
8.学校每天做课间操(或早操)和眼保健操,每周落实3次课外体育活动,做到学生每天有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含体育课),中小学须建立一支以上业余训练运动队,形成业余训练网络,各中小学要有保证教学的场地,并配备体育器材。此项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
9.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参加小型多样的群体活动,人数不少于本单位职工总人数50%(已有资料)。
(四)实施竞技体育发展战略,促进我区竞技运动的发展。
按照“标准”要求,业余体校训练配备相应数量的专(兼)职教练员,有一个以上重点项目(集体项目或团体成绩)在本市比赛中获得前3名;有3名以上的运动员参加省以上的比赛;向省以上优秀运动队输送运动员1名以上(只统计国家队、省、全国行业体协体工队及经省以上领导机关批准,没正式建制的其他优秀运动队)或正式考入体育学院、高等师范院校体育系本科生4人(不含代培生、进修生),统计创先进前4年的成绩。区体育局负责落实统计。
(五)落实体育产业政策,大力发展体育产业。
按照“标准”要求,根据《广东省体育市场管理暂行规定》管理体育市场,对辖区现有体育场地、体育俱乐部的分布情况进行调查、收集,并制作分布图;大力发行体育彩票,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扶持体育事业的发展,发挥彩票公益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作用。此项工作由区体育局负责。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确保各相关单位互相支持配合,成立福田区创建体育先进区工作领导小组。
三、时间安排
2004年第一季度开展调研工作,拟定创建方案,分解任务。4月上旬召开全区创建动员大会,统一布置创建工作。3—9月全面开展各项创建工作,4月10日前由区政府向市体育局申报,10月份接受省的检查、验收工作。
四、创建经费
区体育局根据《关于转发省体育局〈关于开展广东省体育先进区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深体群〔2003〕17号)文件精神和广东省体育先进区的评选标准、要求,结合我区创建工作的实际需要,向区财政局提出申请。
五、工作要求
2004年是福田区体育先进区创建年、体育设施建设年,要以此为契机,推动全区体育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提高认识
召开创建动员大会,充分认识创建体育先进区的重要性、紧迫性及其重要意义。正确处理创建与其他工作的辩证关系,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布置创建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领导
各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根据区的总体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实施方案。对照创建进度表,扎实地开展创建活动,确保创建目标顺利实现。
(三)加大投入
区财政保证创建各项工作所需经费的落实,按国家的有关规定,保障本区体育事业经费随着经济的发展逐年增加,体育基础建设资金纳入区政府财政预算和基础建设投资计划。
(四)加强督导,建立奖惩机制
区创建办要依据创建进程,组织人员跟踪检查,建立定期汇报、定期通报的制度。对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在创建工作中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要如实向全区通报,对创建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区政府将给予表彰,对不按时完成创建任务、影响评估验收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责任。
成立福田区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工作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我区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工作,区委、区政府于2004年3月10日(福字〔2004〕8号)决定,成立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张辉(区委副书记、区纪委书记)
副组长:黄华强(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
蔡铨毅(区委常委、区委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仁利(副区长)
成员:程科伟(区法院院长)
王建中(区检察院检察长)
丁建华(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陈慧明(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郭卓光(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维稳及综治办主任)
罗荣才(福田公安分局政委)
麦振新(区司法局局长)
蔡传松(区财政局局长)
黎德良(区劳动局局长)
刘光滢(区建设局局长)
陈亚凯(区文化局局长)
罗乐宣(区卫生局局长)
黄卓君(区城管办主任)
林穗平(福田工商分局局长)
韩肖平(福田国土分局局长)
陈建文(区信访办主任)
蔡万勋(园岭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刘炳强(南园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李伟民(福田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陈伟明(沙头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赖莲凤(梅林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许才华(华富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曾湘建(香蜜湖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周运昌(莲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委政法委,由陈慧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委政法委、区维稳及综治办、福田公安分局、区检察院、法院、司法局、信访办各一名领导兼任副主任。由区委政法委、福田公安分局、区检察院、法院、司法局、信访办等部门各抽调一名干部组成工作组,在办公室的直接领导下,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落实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专项行动各项任务和措施。
成立福田区创建广东省体育先进区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第二期工程的任务,认真贯彻《中共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深发〔2003〕12号)文件精神,区委、区政府于2004年3月11日(福字〔2004〕9号)决定,成立福田区创建广东省体育先进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张礼铜(区委副书记、区长)
常务副组长:刘建(区委副书记)
副组长:刘满衡(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
侯建潮(副区长)
成员:邵建平(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季必平(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章海蓉(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国威(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健盛(区发展计划局局长)
王晓彬(区教育局局长)
廖吉安(区科技局局长)
卓达进(区民政局局长)
蔡传松(区财政局局长)
杨毅(区人事局局长)
刘光滢(区建设局局长)
陈亚凯(区文化局局长)
罗乐宣(区卫生局局长)
蔡转弯(区计生局局长)
黄勇(区审计局局长)
黄卓君(区城管办主任)
胡敬东(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李博新(区体育局局长)
王新民(区体育局副局长)
苏伟(区体育局副局长)
王育标(区体育局副局长)
张学凡(区建筑工务局局长)
冯流看(区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刘灿辉(区总工会主席)
谢锦辉(团区委书记)
钟琳(区妇联主席)
罗荣才(福田公安分局政委)
林穗平(福田工商分局局长)
韩肖平(福田国土分局局长)
蔡万勋(园岭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刘炳强(南园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李伟民(福田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陈伟明(沙头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赖莲凤(梅林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许才华(华富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曾湘建(香蜜湖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周运昌(莲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区创建体育先进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侯建潮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博新、邵建平、章海蓉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区委宣传部、区体育局、区文明办、团区委抽若干人和各街道办事处负责体育工作的人员组成。
办公室下设:
1、督察组:组长侯建潮,副组长李博新、苏伟、邵建平,成员由区体育局和区委区政府办信息督查科抽人组成。主要负责创建工作进度的检查督促和催办工作。
2、秘书资料组:组长刘国威,副组长:王育标,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体育局和区文明办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起草创建动员大会材料,以及申报材料的准备、汇总,电视宣传片、画册的编撰制作,福田体育荣誉室的布置等。
3、设施建设组:组长张学凡,副组长:苏伟(兼),成员由区发展计划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区体育局、区审计局、区建筑工务局、区政府采购中心和有关办事处人员组成。负责体育设施建设的有关工作。
4、宣传报道组:组长章海蓉,副组长:王新民,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和驻区记者站组成。主要负责创建工作的宣传、报道等。
5、后勤接待组:组长肖丽,副组长:王育标(兼),成员由区体育局两人及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接待科全体成员组成。负责评估组的接待工作等。
成立福田区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委员会
为加强对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将“净畅宁”工程引向深入,区委区政府于2004年3月17日(福字〔2004〕12号)决定,成立福田区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任:张礼铜(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主任:宋建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黄华强(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
黄华毅(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仁利(副区长)
张耀先(副区长)
成员:丁建华(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何建佳(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章海蓉(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朱世平(区经贸局局长)
蔡传松(区财政局局长)
刘光滢(区建设局局长)
罗乐宣(区卫生局局长)
陈明达(区环保局局长)
黄卓君(区城管办主任)
丘东明(区城管办副主任)
谷廷兰(区安监局局长)
刘向东(区物业中心主任)
罗荣才(福田公安分局政委)
林穗平(福田工商分局局长)
韩肖平(福田国土分局局长)
罗伟国(福田交警大队大队长)
夏迎建(福田巡警大队大队长)
蔡万勋(园岭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刘炳强(南园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李伟民(福田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陈伟明(沙头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赖莲凤(梅林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许才华(华富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曾湘建(香蜜湖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周运昌(莲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区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办。办公室主任由黄卓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丘东明同志兼任。
成立福田区创建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
为实现在2005年建成较为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目标,区委区政府决定开展“创建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活动。现根据卫生部、民政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创建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基妇发〔2003〕252号)的要求,为把我区创建成为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第一批示范区,区委区政府于2004年3月23日(福字〔2004〕14号)决定,成立福田区创建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张礼铜(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刘建(区委副书记)
杜玲(副区长)
成员:罗乐宣(区卫生局局长)
章海蓉(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健盛(区发展计划局局长)
卓达进(区民政局局长)
蔡传松(区财政局局长)
杨毅(区人事局局长)
刘光滢(区建设局局长)
蔡转弯(区计生局局长)
洪存伟(区旧城区重建局局长)
肖俊祥(区残联理事长)
韩肖平(福田国土分局局长)
陈庆雅(福田社保分局局长)
蔡万勋(园岭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刘炳强(南园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李伟民(福田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陈伟明(沙头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赖莲凤(梅林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许才华(华富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曾湘建(香蜜湖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周运昌(莲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由罗乐宣兼任办公室主任,王跃平、朱裕华任办公室副主任,并配备人员,负责创建工作的具体事宜。
成立福田区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国务院在2004年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决定和市政府《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深府〔2004〕25号)要求,为了顺利完成这一大型国情国力普查任务,区政府于2004年3月23日(福字〔2004〕15号)决定,成立福田区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宋建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谢作正(区统计局局长)
李健盛(区计划局局长)
成员:邵建平(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国威(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黄丽芝(区民政局副局长)
张红(区财政局副局长)
钟思宏(区人事局副局长)
杨家瑶(区统计局副局长)
杨尚明(福田工商分局副局长)
谭薇(福田质监分局副局长)
严博辉(福田地税征收管理分局副局长)
曾志强(福田区国税局副局长)
廖敬儒(园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郑党贞(南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柯军(福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金辉(沙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杨波(梅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黄锡武(华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点(香蜜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邹宣波(莲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谢作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杨家瑶、范胜祥同志担任,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抽调。各街道办事处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认真做好本街道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由于我区的经济总量、结构和产业布局变化大,第二、三产业所占比重接近100%,经济成分和形式复杂多样,新兴服务业与传统行业并存,因此,经济普查涉及单位众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区委区政府其他各部门要按照全区的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保证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