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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公报 2004第4期(总第8期)

信息提供日期 : 2006-03-30 00:00来源 : 福田区 信息索引号 : /2006-4187109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公报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        20044(总第8)

  200459

  目录

  1、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设立福田区社会救济与捐赠中心”实施方案的通知(福府办[2004]27号)

  2、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辖区失业人员技能培训和再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福府办[2004]28号)

  3、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建和改造一批环卫设施”实施方案的通知(福府办[2004]29号)

  4、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和完善一公里文化圈”实施方案的通知(福府办[2004]30号)

  5、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提高社区体育健身活动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福府办[2004]31号)

  6、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扶持农村城市化社区完善公共配套设施”实施方案的通知(福府办[2004]32号)

  7、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完善社区医疗保健和疾病控制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福府办[2004]33号)

  8、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继续改善办学环境和提高办学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福府办[2004]34号)

  9、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社区法律咨询和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福府办[2004]35号)

  10、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交通顺畅安全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福府办[2004]36号)

 

  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设立福田区社会救济与捐赠中心”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4330

  福府办〔200427

  福田区人民政府2004年为民办十件实事方案之一——“设立福田区社会救济与捐赠中心”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设立福田区社会救济与捐赠中心”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区政府《关于印发〈福田区人民政府2004年为民办十件实事方案〉的通知》(福府〔20042号)精神,切实帮助特困家庭解决实际困难,保障特困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整合全区社会救济和社会捐赠资源,设立区社会救济与捐赠中心,完善社会捐赠和社会救济的运行机制,为户籍特困家庭提供解困救济和子女读书助学救济,在全区对特困家庭开展“一帮一”和“几帮一”活动,解决困难群众的“生活难、读书难、住房难、医疗难”等问题。

  二、组织机构

  (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成立专门的协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我区社会救济与捐赠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名单如下:

  组长:宋建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杜玲(副区长)

  成员单位:区机关党工委、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劳动局、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总工会、园岭街道办事处、南园街道办事处、福田街道办事处、沙头街道办事处、梅林街道办事处、华富街道办事处、香蜜湖街道办事处、莲花街道办事处

  (二)在区民政局设立“福田区社会救济与捐赠中心”,负责我区社会救济与社会捐赠的日常工作。区社会救济与捐赠中心的职能为:

  1.负责我区社会救济对象的调查摸底和资金预算;

  2.负责社会救济对象条件的审查;

  3.负责社会救济资金的管理和发放;

  4.负责社会救济与捐赠活动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

  5.负责社会捐赠款、物的接收、清点和管理;

  6.负责社会救济与捐赠的统计上报和档案整理。

  (三)各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协调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任组长,民政事务科具体负责社会救济工作的实施。

  (四)各成员单位职责

  区机关党工委:负责组织和发动区属机关党员积极参加辖区的扶贫帮困和社会捐赠活动。

  区民政局:立足全局,发挥好职能作用,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和社会力量的参与,负责制定“福田区社会救济管理办法”,做好社会救济与捐赠工作的实施。

  区教育局:负责辖区低保家庭子女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两免一减”(义务教育阶段免杂费;高中教育阶段免学杂费;寄宿制学校住宿费减免一半)工作,并将减免学费的学生名单统计报送区社会救济与捐赠中心。

  区劳动局:负责组织享受低保家庭下岗人员再就业的培训工作,并推荐和安排就业;做好低保家庭再就业人员有关劳资纠纷,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区财政局:负责社会救济与捐赠中心配套资金预算的及时拨付,保证资金到位并做好资金的监督使用。

  区监察局:负责对社会救济与捐赠中心领导干部廉政建设的监察和廉政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

  区总工会:负责区解困济难资金的审核、使用和管理。负责对救济人员数量及发放金额的统计上报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街道与低保困难群众“一帮一”和“几帮一”活动方案的制定;负责辖区经常性的社会捐赠工作;负责社会救济对象的调查、审核和把关。

  三、社会救济与捐赠工作的内容

  (一) 开展社会救济工作

  开展社会救济是党和政府解决城市贫困人口生活困难的根本措施,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社会救济主要包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和家庭人均收入高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幅度不超过50%的户籍居民的困难救济;特困家庭子女入学助学救济;临时生活困难救济;患重大疾病或受到意外伤害造成医疗困难的医疗救济。通过开展社会救济,解决困难群众的“生活难、医疗难、住房难、读书难”等问题,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 开展社会捐赠活动

  开展社会捐赠,有利于弘扬中华民族扶贫帮困、团结友爱的传统美德;有利于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和根本宗旨,使广大群众安居乐业,逐步达到共同富裕,更好地实现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社会捐赠活动主要包括经常性的社会捐赠和临时性的社会捐赠。

  (三) 在全区开展“一帮一”和“几帮一”的结对帮扶活动

  积极响应市政府关爱行动的精神,以扶弱帮困为重点,以解决困难群众密切关注的生活问题为核心,以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为基础,关心帮助低保困难群众,强化干部职工与困难群众的感情,提高机关干部以民为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增强福田区的向心力、凝聚力、亲和力。倡导社会新风,弘扬深圳精神,在全区广泛开展“一帮一”和“几帮一”的结对帮扶活动。

  四、社会救济与捐赠工作具体落实措施

  (一)制定出台《福田区社会救济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做好协调联系,整合全区社会救济和社会捐赠资源,将区特困家庭子女入学助学救济金、重大疾病医疗救济金、临时生活困难救济金和区工会解困济难资金、信访办上访救济金等纳入社会救济金专户统一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二)做好区领导和区直机关单位与低保困难家庭“一帮一”、“几帮一”活动方案的制定及落实工作。各街道办事处都要制定出具体帮扶方案。区领导、区直机关单位和街道办事处每月定期到帮扶的低保困难家庭看望和走访,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生活状况,发现问题或困难及时给予帮助解决,并将帮扶的情况报区社会救济与捐赠中心。通过区领导和区直属部门与辖区低保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以带动全区帮扶活动的全面开展。

  (三)落实对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做到不错保,不漏保。一是今年34月份组织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做好我区困难群众家庭的普查摸底工作,准确掌握我区困难群众家庭情况,落实应保尽保。二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区低保三级审核制度,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上户调查率要达到100%,民政局上户调查率达到60%。同时对审批的低保困难家庭进行跟踪回访,关心困难群众和熟悉了解情况,切实堵塞漏洞,真正做到应保尽保。

  (四)为辖区困难群众献爱心、送温暖。一是今年对低保困难家庭人员安排进行一次体检,切实关心困难群众的身体健康。二是与劳动部门加强联系,对低保困难群众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帮助他们早日上岗就业,解困脱贫。三是与义工联、团委联系,组织低保困难群众开展各种活动,从精神上关心爱护低保困难群众,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想法,真正做到知民情、察民意、帮民困,成为困难群众的贴心人。

  (五)开展声势浩大的社会捐赠活动。一是在今年5月份与各街道办事处联合在社区开展经常性社会捐赠活动的宣传并发动捐赠,弘扬中华民族扶贫帮困、团结友爱的传统美德,提高辖区居民对开展经常性社会捐赠活动的认识。每周五全天接受各街道办事处运送的捐赠款物。二是于11月份在辖区开展大规模的募捐衣被活动,为我区对口扶贫的地区进行募捐。在12月份对本年度捐赠工作表现突出的街道、社区进行表彰,总结好的经验在全区推广。

  (六)加强协调联系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区社会救济与捐赠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要每季度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协调领导小组成员要对帮扶结对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七)强化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社会救济与捐赠中心工作人员要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审核发放低保金、救助金等,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及时送到困难群众中去。

  (八)加强机关与基层群众的联系和沟通,密切党群关系。开通区社会救济与捐赠热线电话,密切政府与困难群众的沟通和联系,及时把我区救济与捐赠工作的开展情况向全区通报。

 

  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加强辖区失业人员技能培训和再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4330

  福府办〔200428

  福田区人民政府2004年为民办十件实事方案之二——“加强辖区失业人员技能培训和再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加强辖区失业人员技能培训和再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福田区人民政府2004年为民办十件实事方案》关于加强辖区失业人员技能培训和再就业工作,实施区委区政府“大服务”战略措施,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辖区失业人员技能培训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侯建潮(副区长)

  方乃纯(副区长)

  成员:黎德良(区劳动局局长)

  杨毅(区人事局局长)

  朱世平(区经济贸易局局长)

  杨树大(辖区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蔡万勋(园岭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炳强(南园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伟民(福田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伟明(沙头街道办事处主任)

  赖莲凤(梅林街道办事处主任)

  许才华(华富街道办事处主任)

  曾湘建(香蜜湖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运昌(莲花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各项工作任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订工作方案,处理日常工作和汇报总结工作情况。办公室主任由区劳动局局长黎德良兼任,副主任由区劳动局副局长陈利群担任,办公室成员包括:王丽、黄瑞意、赵志华、陈小才、郑辉、葛汉城、周志强、李美珍、江辉、赖秀玲、张宗宏、巫培芳、陈进光、黄浩忠,办公室设在区劳动局2105室,联系电话:82918194829183332111,传真:82918966,联系人:王丽。

  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对主办部门和各协办部门每半年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二、工作目标

  (一)促进3300名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确保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争取控制在2.5%以内。

  (二)为辖区有就业愿望和有参加技能培训愿望的失业人员免费提供再就业培训;对有培训愿望的城镇登记就业转失业人员提供免费再就业培训,培训后再就业率达70%以上。开展公共就业培训4期、创业培训2期、技能培训810期,培训人数达4000人次以上。

  (三)大力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为辖区登记困难失业人员至少提供一次再就业机会。争取新增就业岗位2万个,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500个。有就业愿望的困难失业人员60%实现就业和再就业。

  (四)按国家再就业优惠政策对录用符合条件的户籍下岗失业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相关政策优惠,年终召开再就业表彰大会,对支持再就业工作的企业给予通报表彰。

  三、工作职责

  (一)区劳动局职责

  1.委托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行使部分工作职能,在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建立“一站式”业务窗口,为辖区企业和失业人员提供便利服务。建立深福人才网,实行业务办理、政策咨询、信息查询网络化。指导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建立并实施对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建立不定期巡访制度,完善就业信息上报制度。

  2.做好再就业免费培训的宣传工作,印制培训计划宣传单,鼓励和组织辖区失业人员参加免费再就业培训。做好对用人单位和辖区失业人员就业及再就业政策的宣传,编印《福田就业与培训服务手册》等宣传小册子,联合区有关部门开展专门针对失业人员的就业辅导、咨询和推荐活动,召开就业及再就业典型事例现场会,转变失业人员就业观念,同时鼓励企业招用辖区失业人员。

  3.摸清登记困难失业人员就业愿望和技能状况底数,完善对我区失业人员的管理,进行分类造册;建立健全再就业援助制度,制订“一对一”就业困难失业人员帮扶计划,为辖区登记困难失业人员至少提供一次再就业机会,有就业愿望的困难失业人员60%实现就业和再就业。

  4.制订并实施详细的《辖区失业人员再就业免费培训方案》。为辖区失业人员开展4期以上免费公共就业培训;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失业人员及有创业能力且有创业愿望的失业人员开展2期免费创业培训;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及辖区失业人员特点开展810期实用性、操作性强的免费技能培训。对有培训愿望的城镇登记就业转失业人员提供免费再就业培训,培训后再就业率达70%以上。

  5.制订并落实《福田区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暂行办法》和《〈福田区招调工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协调有关部门,开发和管理公益性岗位,公益性岗位主要用于安排辖区户籍失业人员就业,优先安排困难失业人员就业。

  6.每季度在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举办一次失业人员专场招聘会,为辖区失业人员提供免费推荐就业服务。选定12家用人单位作为我区居民就业和培训基地。

  7.严格执行《深圳经济特区居民就业促进条例》,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加大对非法用工、拖欠工资及非法职介行为的检查和处罚力度。

  8.根据国家再就业政策,落实对用人单位录用下岗失业人员的资金补贴,做好信息的登记和统计工作。同时,召开“再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表彰大会”,对再就业工作成绩突出的用人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

  (二)区人事局职责

  1.委托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行使部分工作职能,包括承办辖区企业人事立户,办理招收市外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及市外调干的相关业务;办理聘派来深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聘用手续;承办辖区企业所需人才的交流活动,举办人才交流会;办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各项业务等。协助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建立“一站式”业务窗口。

  2.负责及时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岗位等属政府财政拨款、政府投资、政府给予优惠,或政府特许经营的生产、经营、服务性公益性岗位信息,报区居民就业委员会办公室。落实公益性空缺岗位申报制度,公益性岗位及空缺岗位由区居民就业工作委员会按优先安排辖区符合岗位要求的失业人员的原则统一协调安排。

  3.负责落实辖区行政事业单位参加在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举办的失业人员专场招聘会。

  (三)区经济贸易局职责

  1.协助提供辖区企业具有中高级以上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信息,负责落实组织服务性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

  2.落实分管的行业严格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居民就业促进条例》,优先为辖区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岗位。

  3.负责落实餐饮、旅游等服务性企业参加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举办的失业人员专场招聘会,提供招聘岗位,每场招聘会须安排参加招聘企业5家以上。

  (四)辖区企业服务中心职责

  及时提供辖区民营企业岗位信息,负责落实辖区民营企业参加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举办的失业人员专场招聘会,提供招聘岗位,每场招聘会须安排参加招聘企业5家以上。

  (五)各街道办事处职责

  1.完善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的工作制度,切实落实工作职能,协助做好劳动业务向社区延伸。做好居民就业信息化建设,协助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管理网络。

  2.做好再就业免费培训的宣传工作,印制培训计划宣传单,鼓励和组织辖区失业人员参加免费再就业培训,落实《辖区失业人员再就业免费培训方案》。做好辖区失业人员及辖区企业的就业和再就业政策宣传工作,转变失业人员就业观念,同时,鼓励辖区企业招用失业人员,鼓励辖区失业人员自主创业。

  3.负责摸清辖区登记困难失业人员就业愿望及技能状况底数,做好辖区失业人员的信息调查、统计、存档及推荐工作。建立辖区失业人员和困难失业人员台帐,制定并实施各街道已登记困难失业人员“一对一”帮扶计划,确保辖区有就业愿望的困难失业人员60%实现就业和再就业。

  4.大力开发社区岗位,督促辖区企业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居民就业促进条例》及空缺岗位申报制度,每年召开不少于两次适合辖区失业人员特点的专场招聘会。每个劳动保障事务所选一辖区内社区开办社区公共服务项目,有条件的街道争取创建“再就业一条街”。社区就业岗位由区居民就业工作委员会按优先安排辖区符合岗位要求的失业人员的原则统一协调安排。

  5.鼓励辖区企业参与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举办的失业人员专场招聘会,每个街道办事处每场招聘会须负责落实5家以上企业参加招聘。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区委、区政府“大服务”的战略措施,切实做好为民服务工作,积极沟通,相互协作,做好和落实为民办实事工作。

  (二)各主办、协办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相关工作,各项工作必须有配套的台帐及工作计划,每半年准备好完成工作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数据,报加强辖区失业人员技能培训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每半年联席会议通报材料。

  (三)各单位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完成各项目标责任。年底,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检查以有关文件、资料、数据和实际完成情况为依据,对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区委区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参加今年区委、区政府各项评优活动的资格。

 

  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建和改造一批环卫设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4330

  福府办〔200429

  福田区人民政府2004年为民办十件实事方案之三——“新建和改造一批环卫设施”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新建和改造一批环卫设施”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印发〈福田区人民政府2004年为民办十件实事方案〉的通知》(福府〔20042号)精神,将“新建和改造一批环卫设施”这项工作抓实抓好,现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环卫设施新建和改造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区长张仁利担任,副组长由副区长张耀先、区城管办主任黄卓君担任,成员由区城管办、计划局、财政局、审计局、旧城区重建局、采购中心、福田规划与国土分局和相关办事处等协办单位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办环卫科,办公室主任由区城管办副主任于福洪担任,成员由区环境综治办、城管办环卫科、园林科、基建办有关人员组成。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思路,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原则;

  (二)坚持统筹安排、因地制宜,计划协作、分步实施的原则;

  (三)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三、工作内容

  (一)完成区规划的新型环保公厕及垃圾中转站的新建和改造;

  (二)协助股份公司完成公厕及垃圾中转站改造;

  (三)增设和更新果皮箱、工具房;

  (四)完成市政道路公开招投标;

  (五)整治待建地、预留地。

  四、工作责任

  环卫配套设施建设是为民办实事的民心工程,各职能部都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由于此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到的职能部门较多,为充分体现统一管理、分工合作的原则,须明确各部门的责任。

  (一)城管办:主要负责项目的布点、专业规划和具体业务的指导。

  (二)重建局、相关办事处:主要负责相关项目的组织、协调、实施和监督工作。

  (三)计划局:主要负责项目的立项、资金安排及检查计划的执行和完成情况。

  (四)财政局:主要负责落实资金和资金的划拨,并监督资金的专款专用。

  (五)审计局:主要负责严把审计结算关。

  (六)建设局:主要负责相关项目行业管理,并对此进行指导、把关、审批和服务工作。

  (七)规划与国土分局:主要负责公厕及垃圾中转站的规划、审批及待建地、预留地的监管工作。

  (八)区采购中心:主要负责相关项目的招投标和设施的采购工作。

  (九)股份公司:主要负责本村项目资料的提供,负责或配合项目的组织及实施等相关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规划新建环保公厕及压缩式垃圾中转站3座。年底前落实景田西、新洲村、海滨社区3座公厕及垃圾站的规划用地。此项由环卫科、基建办负责协调落实。

  (二)改造公厕及垃圾中转站12座。上半年,完成下沙村、石厦村、沙咀村、沙尾村等4座公厕及垃圾中转站改造;下半年,完成华强北、红荔村、园岭三街、同心南路、水围村、裕亨村、岗厦村、文山村等8座公厕及垃圾中转站改造。此项工作由环卫科、基建办负责协调落实。

  (三)增设、更新2500个果皮箱、46个环卫工具房。此项工作年底前全部完成,由环卫科负责协调落实。

  (四)完成“城中村”环境卫生专业化管理。目前,15个股份公司中已有上步、皇岗、环庆、岗厦、田面、石厦、上沙、下沙、上梅林、下梅林等10个实行了环卫专业化管理。年底前,将全部完成股份公司的环卫专业化改革,此项工作由环卫科协调落实。

  (五)整治待建地、预留地。对辖区待建地、预留地进行登记建档,并根据待建地、预留地的不同情况,采取拆除后简易绿化、建文体设施、围栏摆盆景等多种办法,做到拆除一片管住一块。区综治办负责组织协调待建地、预留的整治工作,园林科负责协调整治后的绿化工作。

  (六)完成市政道路公开招投标,提高清扫保洁质量。此项工作上半年完成,由环卫科负责落实。

  六、工作要求

  (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环卫设施建设,把此项工作作为民心工程抓实抓好。

  (二)各部门要增强相互配合、协同作战的工作意识,以实际行动确保实现政府向市民的承诺。

  (三)为加快此项工作的进展,领导小组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例会,研究和解决项目进展中的实际困难和存在问题,听取各部门对所负责项目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有关单位不能随意占用公厕及垃圾中转站规划用地和改变其用途;国土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对违规的建设单位不予验收并采用相应的处罚措施。

  (五)公厕及垃圾中转站建设选址要合理,充分考虑相邻单位和居民群众意见,避免引起纠纷。

  联系人:何忠伟联系电话:82918703

 

  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和完善一公里文化圈”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4330

  福府办〔200430

  福田区人民政府2004年为民办十件实事方案之四——“建立和完善一公里文化圈”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建立和完善一公里文化圈”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印发〈福田区人民政府2004年为民办十件实事方案〉的通知》(福府〔20042号)精神,更好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省委关于建设“文化大省”、市委关于“文化立市”和打造“两城一都”的战略构想,落实我区“大经济、大文化、大服务”发展战略和区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区政府决定在2004年为辖区群众办十件实事,建立和完善“一公里文化圈”是其中一项举措。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的要求

  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小而精、多而全、星罗棋布、方便市民”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方针,继续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形成大、中、小结合,点、线、面穿插,交相辉映、互为补充、资源共享的文化设施网络,使辖区居民出户一公里内就可以享受到方便快捷的公益性文化服务,实现“一公里文化圈”、“社会文化服务网络圈”的规划构想。

  二、工作任务及完成时限

  (一)区级文化设施

  动工兴建梅林、园岭、白沙岭3个文化馆分馆和区图书馆二馆,上半年全部动工,年底完成主体工程80%以上。梅林文化分馆位于福田区彩田路东面,建筑面积7500平方米。园岭文化分馆位于福田区园岭中路,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白沙岭文化分馆位于福田区百花二路,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区图书馆二馆位于中心区西侧,商报路与景田路交汇处,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石厦南文化分馆建设孔祥东钢琴培训中心,六月一日完成。石厦中学外墙建设“设计文化长廊”,为设计师提供展示才华的阵地,上半年完成设计,九月底完成。

  (二)街道文化服务设施

  今年要在35个社区居委会建成社区服务站,上半年完成20个,下半年15个,为市民提供文化、教育、娱乐等便民利民服务。继续完善街道文化站多媒体培训室设备的配置,加强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上半年完成。上半年出台《福田区公共文化场所管理办法》,保证各类文化场所向群众开放。

  ——园岭街道办事处在白沙岭建简易露天文化广场,在新文化服务中心办公楼、园东社区、八卦岭各建1个文化廊。

  ——南园街道办事处扩建南华文化广场,在南华社区建1个标准篮球场,在沙埔头、滨河社区各建1个图书室,在滨江社区建1条健身路径。

  ——福田街道办事处在水围、口岸社区各建1个文化廊,在水围、福华社区各建1个图书室,在水围、圩镇、口岸、福华社区各建1条健身路径,配建露天健身器材,在口岸社区建1个小型儿童游乐园。

  ——沙头街道办事处在上沙、下沙、新沙、金城、泰然、益田6个社区各建1个图书室,在福宇轩花园前空地建1个街道篮球场,在泰然九路建1个文化广场,在新华社区建1个文化墙,建立1支“义务流动电影放映队”。

  ——梅林街道办事处在新阁小区修建2000平方米的大家乐广场,在下梅林文体公园建文体墙,在梅都、梅丰社区建4个文化廊,在梅丰社区建1个图书室。

  ——华富街道办事处开辟群众文化活动的“欢乐广场”,在华山、华红、华航、田面、新田社区各建1个图书室,在田面、莲花三村、华山、华红、黄木岗5个社区各建1个文化廊,在莲花二村、莲花三村、梅岗、田面、华航5个社区各建1个露天文体活动园地。

  ——香蜜湖街道办事处成立社区“义务流动电影放映队”,在农园社区建1个文化广场、2个社区图书室,在农园、香安、香岭社区各建1个文化廊;

  ——莲花街道办事处在景田东路建1个街道文体活动中心,在康欣、景田社区各建1个文体活动园地,在彩虹、福中、梅岭、景华社区各建1个图书室,在莲花北社区建1个文化廊。

  (三)城市化社区文化设施

  1 .继续建设上梅林文体公园,公益性活动园区上半年向群众开放。

  2.继续建设下梅林文体公园,公益性活动园区上半年向群众开放。

  3.建设皇岗图书馆新馆和社区文化中心,年底向群众开放。

  4.继续建设水围文化广场和社区文体中心,五月一日前向社区群众开放。

  5.建设上沙体育广场、文化广场和老人活动中心,年内完成主体工程。

  6.建设沙嘴文化广场,上半年完成规划设计,十月一日向社区群众开放。

  7.建设环庆文化广场,上半年动工,年内完成主体工程60%。筹建社区文化中心。

  8.在裕亨社区建图书馆,上半年完成。

  三、责任制分工

  文化局负责各项文化设施建设的协调工作,具体审核项目申请、规划设计方案;民政局负责社区服务站建设;文明办负责文化橱窗和文化廊的规划设计审核及落实经费;街道办事处负责各自申报项目的规划设计和组织实施;建工局负责区级文化项目的建设。具体责任制分工见附表。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主办、协办单位的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作为“一把手”工程抓落实。

  2.重视规划设计。各硬件设施项目,承办单位要切实从实际出发,本着“以人为本、方便群众、美观实用”的原则,精心设计,精心施工。

  3.保障资金到位。凡确定要立项上马的项目,一次性申报,分轻重缓急建设。尤其是使用资金较大的项目,需要招投标的,要及时向计划局申报。计划、审计、政府采购等部门要切实保证“一公里文化圈”项目的落实,创建快速服务机制,提高服务质量。

  附件:建立和完善“一公里文化圈”工作项目及责任制分工一览表(略)

 

  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提高社区体育健身活动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4330

  福府办〔200431

  福田区人民政府2004年为民办十件实事方案之五——“提高社区体育健身活动水平”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提高社区体育健身活动水平”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印发〈福田区人民政府2004年为民办十件实事方案〉的通知》(福府〔20042号)精神,将“福田区提高社区体育健身活动水平”这项工作抓实抓好,现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整合辖区体育设施和体育人才资源

  (一)整合辖区体育设施

  1.政府投资兴建的设施,包括区体育局所属的场所,各街道办事处的体育设施场所。

  1)对辖区内政府投资的体育场地进行全面调查统计,全面了解场地和设施目前的使用状况,制作辖区场地分布图,此项工作在20044月中旬完成。(区体育局为主办单位,区统计局、区教育局、各街道办事处为协办单位)

  2)确定能够纳入资源整合的体育设施,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和办法,形成初步整合方案,选定第一批进行整合的体育场所,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资源整合。此项工作在20045月底前完成。(区体育局、教育局为主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为协办单位)

  3)配合全民健身计划,充分利用中小学校的体育资源,每星期抽出二个小时为机关干部体育活动时间,将机关单位与中小学校的场所挂钩,既活跃了干部职工的文体生活,又使学校的体育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和发挥。在20046月初制定出具体方案。(区教育局为主办单位,区体育局为协办单位)

  (二)整合体育人才资源

  1.对辖区内的运动员、教练、体育教师、体育企业管理人员、体育场馆管理人员、社会指导员、体育志愿者等进行详细的统计和分类,初步建立福田区体育人才库,此项工作在20045月底前完成。(区体育局为主办单位,区教育局、区统计局、各街道办事处为协办单位)

  2.健全和完善区、街道、各级体育协会,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和各单项体育协会,吸收和推荐优秀体育人才到各单项协会任职,充分发挥优秀体育人才在我区体育事业发展中的作用,此项工作在20047月底完成。(由区体育局主办,各街道办事处协办)

  3.根据不同类型人才制定培训计划,使其了解世界体育新动态、掌握体育新技能。今年主要是对体育教师、体校教练、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培训,具体方案在20047月底出台。(此项工作由区体育局主办,区教育局、各街道办事处协办)

  4.与教育局联合对全区各中小学从事业余训练的体育老师就如何科学选材及训练进行培训,把业余训练基础夯实。(此项工作由区体育局主办,区教育局协办)

  5.对业余体校教练员进行在职培训,使他们的知识和技能得到不断更新和提高,确保我区竞技体育继续在全市处于领先的地位,最终实现2008年奥运会有福田籍运动员参加的目标。(此项工作由区体育局主办)

  6.积极挖掘优秀体育人才,不断发展壮大我区体育人才队伍,兴旺我区体育事业;积极创造由体育专家学者,体育教练员、指导员,体育运动员,体育教师,体育企业经营者等多方面人才组成的学术交流平台,促进各方面体育人才的学术交流活动,发展我区体育文化事业。(此项工作由区体育局主办,区教育局、区文化局、各街道办事处协办)

  7.认真组织各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有针对性地从事运动技能传授、科学健身指导和组织管理工作,为市民健身意识的提高、健身技能的掌握、健身科学化水平的提高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举办两期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在本年内,全区社会体育指导员由现在的150人发展到250人,使每个社区的晨晚练点都配有社会体育指导员。(此项工作由区体育局主办,各街道办事处协办)

  8.整合社会各方面的科技资源,创造条件以吸引社会各界专家学者参与体育科技项目的规划、研究、开发和应用,鼓励体育科技人员广泛学习和应用多学科知识和技能为全民健身工作和运动训练、竞技比赛服务。(此项工作由区体育局主办,区科技局协办)

  9.制定培养和引进优秀体育人才的办法,完善对有贡献的运动员、教练员、科技人员的奖励办法,为今后创建全国体育强区打好基础。(此项工作由区教育局、体育局主办,区人事局协办)

  二、 启动福田体育公园二期工程和莲花体育场的建设

  在体育公园和莲花体育场的建设中,体育局应在体育工艺方面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跟进,协助解决体育设施建设中有关体育专业的困难和问题,使二个场馆的建设顺利进行,力求达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的最大化。(区建管中心为主办单位,区体育局为协办单位)

  体育公园2004年计划为5月份完成到地下室,10月份完成到主体封顶,以及材料、设备招标、钢结构、幕墙、智能化工程的深化设计。计划2005年底竣工。

  莲花体育场预计20045月完成整套施工图,20049月开工建设,计划2005年底竣工使用。

  三、 对市民开放区属学校的体育设施

  (一)明确我区区属学校体育设施逐步向社会开放,达到资源共享,发挥政府投资效益的最大化,使之成为广大市民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和不断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场所。

  (二)更新观念,以服务市民为主体,改变学校体育设施使用局限性的状况,确立资源共享、服务社会的意识,使学校体育设施发挥出应有的社会功能和效益。能够向市民开放的中小学校体育场所,尽量向社会开放。

  (以上工作区教育局为主办单位)

  四、 在有条件的社区兴建室外体育健身路径

  (一)20043月底完成辖区内已建健身路径的使用情况检查,对其中损坏的部分进行修整。(区体育局为主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为协办单位)

  (二)对尚未修建健身路径的社区居委会进行实地勘察选址,完成相关的修建手续。此项工作在20044月底完成。(区体育局为主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区文明办为协办单位)

  (三)新建的56条健身路径由区体育局统一向区政府申请“全民健身工程”专项经费。此项工作在20045月底前完成。(区体育局为主办单位,区财政局、区采购中心、各街道办为协办单位)

  (四)20046月份,拟出健身路径的招标方案,报采购中心招标,分期分批进行安装。(区体育局为主办单位,区财政局、区采购中心、各街道办事处为协办单位)

  (五)200410月份,创建验收前健身路径的安装必须全部完成。(区体育局为主办单位,区文明办、各街道办事处为协办单位)

  (六)制定健身路径管理维护办法,与使用单位签订协议书。(区体育局为主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为协办单位)

  五、 支持金地(集团)股份公司成立网球中心

  (一)20042月底前,进行实地调查,到兄弟省市进行考察调研,在这方面做得比较好的城市是上海,学习企业办体育的经验,研讨具体的操作步骤,并制定具体的措施和方案。(金地集团公司为主办单位,区体育局协办)

  (二)20043月,对整个辖区的网球资源(网球场地、网球人口)进行调查,了解经营状况和市场,取得准确可靠的数据,对形成网球文化品牌的“大文化”战略,撰写市场调查和可行性报告。(区体育局为主办单位,金地集团为协办单位)

  (三)20044月底,金地网球中心建设工程全部完工并完成设备的安装和场馆装修,配合金地公司完善成立金地网球中心的有关事宜。(金地集团为主办单位,区体育局为协办单位)

  (四)200456月,金地网球中心正式成立,并邀请国际知名的网球明星来进行表演赛;组织少年儿童进行网球培训;通过扩大宣传、培训、比赛等方式,激活和引导中老年人群的网球兴趣,逐步构建和推广网球文化。(金地集团为责任单位,区体育局为协办单位)

  (五)200478月,由体育局牵头,组织比较大型的网球比赛,力求形成网球运动的氛围和热潮;同时,就如何提高辖区网球运动水平拟定方案,逐步推动网球运动的发展,使网球运动成为具有福田特色的运动品牌,实现社会、经济、环境三大效益的最大化。(区体育局为主办单位,金地集团为协办单位)

  (六)200489月,制定及完善相关法规,全方位地扶持俱乐部的发展,对区属的网球场进行整合,对辖区内的网球教练和人才进行全面的调查统计,对已具备网球执教能力但没有取得资格证书的教练,应给予具体的培训和指导,对有执教资格的教练进行培训,制定相关的法规政策,规范我区的网球培训市场。(区体育局为主办单位,金地集团为协办单位)

  (七)扩大网球宣传的力度,使社会各界对网球运动产生兴趣,看到网球产业的发展希望,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电台报道等传媒工具,通过设立网站、企业赞助的特约栏目,全方位报道高水平赛事等,大力宣传网球文化。(区体育局为主办单位,区委宣传部、金地集团为协办单位)

  六、 多层次、多形式地组织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

  (一) 体育活动:

  1.区:努力构建便民、利民的体育服务体系,因地制宜,结合实际,生动活泼、深入持久地开展各项群众体育活动,建设好群众健身场地,健全群众体育活动组织,举办经常性的群众体育活动,形成总会——分会——俱乐部的基础体育网络,做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工作。定期举办区职工运动会、老年人运动会,组织“好日子”健步走和“市民长跑日”活动。继续搞好福田区 FBA 篮球赛精品品牌,并以“FBA”品牌为基础,大力营造和推广网球文化和网球精品,组织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大型全民健身活动,实现“大经济、大文化、大服务”的战略目标。(区体育局主办,各机关党(工)委、区总工会协办)

  2.街道办事处:街道办组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群众体育活动,树立“群体精品”,开展“体育进社区”活动,形成社区、单位、家庭共同发展的全民健身格局。成立街道体育分会,定期举办辖区综合运动会和各单项比赛,以及群众身边的体育活动,积极推广群众喜欢的木兰系列、太极拳系列和健美操系列活动。(各街道办事处主办,区体育局协办)

  3.辖区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健全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及股份合作公司体育组织机构,积极开展具有企业特色的体育健身活动,丰富企业体育文化,通过开展体育健身活动,充实企业员工的业余生活,增强员工体质和企业凝聚力。积极组织具有代表性的股份公司篮球赛、拔河比赛和常规比赛,大力推广广播体操,提倡班前或工间 “三分钟” 广播操,形成全民健身的热潮,使之成为活跃我区企业体育事业、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活动。(各企事业单位主办,区体育局协办)

  4.社区居委会:普及体育科学知识,扩大全民健身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进行健康有益的体育锻炼。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太极拳、体育舞蹈、健身操等适合老年人强身健体的体育活动。配备社区体育指导员,组织和指导晨晚练点的体育健身活动,引导群众进行科学的健身锻炼。积极做好体育健身路径的宣传及维护工作,最大化的提高社区体育健身路径的使用率。(各街道办事处主办,区体育局协办)

  5.中小学校:认真确保学生体育课程和课余活动时间,使青少年掌握基本体育技能,养成终身参加体育锻炼的良好习惯,尤其是落实好“课间操”、“眼保健操”两大基础工作。充分利用学校师资和体育设施优势,建立学校运动队,开展课余体育训练,积极培养体育尖子,为我区源源不断地输送体育人才,做好区体育人才储备的大后方工作。各中小学举行每年一度的田径运动比赛,积极参加我区每年一度的田径运动会和各单项比赛,挑选优秀运动员参加市级以上的体育比赛。积极发挥自身优势,把我区“全国射箭重点学校——岗厦中学”、“全国健美操传统学校——福南中学”两大品牌做大做强,使之成为国家、省、市后备射箭及健美操人才输送的主要基地之一,射箭项目争取有福田籍运动员代表国家参加2008年奥运会。(区教育局主办,区体育局协办)

  (二) 体质测定:

  建立区体质监测示范分站,成立5个街道办事处体质测定站,落实体质监测示范人站和体质测定站的地点、体测工作人员、经费预算,报区政府审批。

  全年完成4000例有效体测数据。健全完善市民体质健康档案,统计审核我区国民体质状况,撰写2004年结果分析报告,为政府制订相关方针政策提供依据。

  七、 举办福田区第二届运动会

  (一)20042月底完成“福田区第二届职工运动会”的组织机构名单、总竞赛规程、各单项竞赛规程及经费预算等运动会方案,报区政府审批。

  (二)20043月,召集各有关单位召开动员大会,布置运动会的工作及相关事宜,搞好宣传、组织工作,协助各单位组成代表团(以各党(工)委为单位),对参加“福田区第二届职工运动会”竞赛的代表团和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和确认。

  (三)20044月,确定比赛地点和各单项比赛时间,选定总裁判、裁判、工作人员,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对各单位参加运动会的运动员进行指导,力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召开各领队、裁判员、工作人员会议,检查赛前的准备工作。

  (四)2004725举行开幕式,共有十二个竞赛项目:拔河、乒乓球、中国象棋、广播体操、游泳、太极系列、健美操、篮球、网球、田径、羽毛球、男子足球,于20045月份依次展开竞赛。

  (五)20049月上旬完成全部项目的竞赛,9月中旬举行闭幕式。

  (以上工作区体育局为主办单位,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区事务局、团区委和各党(工)委为协办单位)

  八、 吸纳我区下岗人员加入国民体质测定工作

  为配合做好我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根据分管区领导的指示,国民体质测定工作人员原则上招聘下岗失业人员。(此项工作由区体育局主办,区劳动局协办)

 

  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扶持农村城市化社区完善公共配套设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4330

  福府办〔200432

  福田区人民政府2004年为民办十件实事方案之六——“扶持农村城市化社区完善公共配套设施”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扶持农村城市化社区完善公共配套设施”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区政府《关于印发〈福田区人民政府2004年为民办十件实事方案〉的通知》(福府〔20042号)精神,切实将“扶持农村城市化社区完善公共配套设施”这项工作落到实处,真正体现政府“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服务宗旨,根据各责任单位报来2004年的实施计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各部门工作目标

  (一)重建局

  结合辖区城中村的实际情况,今年要逐步启动城中村改造的策划工作,做好“城中村”市政规划及更新改造的方案,稳步推进“城中村”的改造。完成城中村内污水管网的详查工作,实施市政水环境治理工程,同时重点完成新洲、沙尾、上步赤尾、下沙、上沙、上梅林、水围等7个股份公司新建或在建的道路工程项目。

  (二)文化局

  2004年完成上、下梅林文体公园,上沙、环庆、沙嘴、水围文化广场,皇岗图书馆及社区文化中心,上沙文体广场、老人活动中心等7个股份公司文化配套补贴项目。

  (三)环保局

  2004年将开展凤塘河下游下沙村周边污水截流工程、皇岗河边水围、皇岗和渔农村周边污水截流工程的污染源调查、截污方案可行性研究及设计工作;开展下沙村创建省级生态示范社区工作;配合区重建局开展城中村排水现状调查,建立城中村排水管网档案资料,提出城中村雨、污分流的改造方案,对城中村排水管网进行规划设计,并协助实施。

  (四)城管办

  按照环卫设施建设与专业化管理目标,结合各城中村的实际情况,在2004年将分期分批重点对上沙、下沙、新洲、石厦、沙咀、沙尾、田面、水围、裕亨、岗厦及文山等条件成熟的城中村的公厕及垃圾中转站进行改造与建设,并全面实施辖区城中村环卫专业化的管理工作。

  (五)体育局

  结合各城中村的实际情况和区体育设施总体布局的安排,在2004年将对条件成熟的股份公司,有计划、有重点地兴建、改造和翻新一批体育设施和健身路径,如篮球场、足球场、网球场、乒乓球室、康体室、健身器材、桌球台等。

  (六)计划局

  负责建设与改造项目的立项、审核和投资计划的安排,检查项目的进展,监督计划资金的使用。

  (七)财政局

  负责政府投资或补贴项目资金的审核与划拨,监督资金的使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产权移交工作。

  (八)审计局

  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各环节的审计和补贴项目的审核,确保政府投资的正确使用。

  (九)监察局

  负责政府投资或补贴项目全过程、各环节(含工程招投标、资金划拨、工程验收、工程结算等)的廉政监察工作。

  (十)建设局

  负责审核、审批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及施工的报建等工作。

  (十一)福田国土分局

  负责社区建设项目的规划、报建等审批工作,并为报批工作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

  (十二)采购招标中心

  负责政府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并提供更简便、更快捷的服务,保证项目工程尽快实施。

  (十三)各街道办事处及集体办

  负责指导、协助、检查、服务社区建设项目的各项工作。

  二、近期工作安排

  (一)召开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明确相关事项

  1.参加会议单位及人员,区领导、有关部门及各股份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由计划局对《扶持办法》和重建局对《扶持工作方案》及相关问题进行说明。

  3.明确政府投资及补贴项目的运作方式及下一步具体调研项目的有关事项。

  上述工作计划于20043月份完成。

  (二)实地调研,确定项目

  1.实地了解,初步确定项目。由区领导牵头,组织成员单位按调研工作的要求20043月下旬到各股份公司,采取“听、问、看、分析、研讨”等方式,对各股份公司今年城中村改造与建设的具体项目逐个落实。然后,由各分工部门进行初审,提出具体的可行性和方案性意见,报办公室汇总后提交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此项工作计划4月中旬完成。

  2.由领导小组提出扶持项目和资金计划方案,经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核同意后,由计划局下达区本年度扶持“城中村”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计划,并由财政局落实资金。此项工作计划20044月底完成。

  (三)落实责任,全面考核

  1.扶持项目计划下达后,领导小组与责任部门签订《责任书》,各责任部门立即按程序、按规范、按要求组织项目的实施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责任书》的要求,制定出详细的工作考核内容及要求,将对扶持工作和项目分期分阶段进行全面的绩效考核(包括项目的廉政责任制考核)。

  三、有关说明

  各股份公司对今年能够完成的市政基础和公共配套设施项目,可将项目的具体情况于2004331日前报区重建局汇总,统一提交区政府研究审定后,纳入今年的扶持计划,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完善社区医疗保健和疾病控制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4330

  福府办〔200433

  福田区人民政府2004年为民办十件实事方案之七——“完善社区医疗保健和疾病控制体系”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完善社区医疗保健和疾病控制体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印发〈福田区人民政府2004年为民办十件实事方案〉的通知》(福府〔20042号)精神,完善社区医疗保健和疾病控制体系,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 启动福田人民医院和中医院的改造

  重点是配合区建管中心加快区人民医院整体改造工程建设,争取年内破土动工;区中医院二期住院大楼的建设力争今年5月份动工。

  二、社区健康服务

  (一)新建10个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制定2004年社区健康服务工作计划,拟新建万科金域蓝湾、田面、环庆、农园(香蜜湖分院本部)、竹子林、彩田村、莲花一村、裕亨、福山、福保、泰源、红树东方、梅林一村安置区、上林(园岭医院本部)、梅林一村、鹏盛社康中心等16个社康中心,其中福山、福保、泰源、梅林一村、彩田村等5个院外社康中心已落实了业务用房,农园、上林和鹏盛属院内社康中心,未落实业务用房的万科金域蓝湾等社康中心也已落实了主办医院,纳入了工作计划。

  (二)开展创建全国社区健康服务示范区活动

  1.制定实施方案,区政府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加强领导,协调各部门的创建工作。

  2.建立福田区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平台,整合卫生防病、妇幼保健、慢病防治、诊疗等操作软件,实现区——医院——社康中心的信息网络化,减少重复劳动,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3.开展妇幼卫生进社区试点,改变传统以医院为主体的系统保健管理工作流程,提高孕产妇和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率。

  4.与中国全科医学杂志社、广州医学院协作,举办社区在职医务人员函授培训和省级全员岗位培训,更新医务人员知识,转变服务模式,建立一支以全科医生和社区护士为主体的社区健康服务队伍。

  5.实施《福田区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标准》,完善社康中心功能,提高服务水平。

  (三)全面推行计卫联手工作

  对新建社康中心按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标准进行装修,配备人员和设备。对有条件的旧社康中心进行改造,积极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对条件不具备的社康中心,开展以优生优育咨询为主的计划生育服务。到2004年底,力争80%以上的社康中心能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计划

  (一)今年,区政府新建的疾控中心大楼即将交付使用,为疾控中心的发展提供较为良好的条件。为使区疾控中心能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要求、重点满足从事对突发重大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疫情的预防控制以及防范物理和化学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控制,处理工作所需的设备和设施。为此,对疾控中心实验室按有关要求进行装修,以适应业务工作之需要。

  (二)加强公共卫生专业的技术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医疗卫生、学校卫生、劳动卫生这五大卫生方面的监测。

  (三)加快计划免疫规范化门诊建设步伐。今年内辖区各医院的计划免疫门诊要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

  (四)继续做好非典和禽流感的疫情监测工作和疫情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继续改善办学环境和提高办学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4330

  福府办〔200434

  福田区人民政府2004年为民办十件实事方案之八——“继续改善办学环境和提高办学水平”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继续改善办学环境和提高办学水平”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区办学环境,继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根据《关于印发〈福田区人民政府2004年为民办十件实事方案〉的通知》(福府[20042号)精神,在年内完成以下几项主要工作:

  一、解决部分学校的噪音污染问题

  我区毗邻滨河路和北环路的7所学校(南华中学、福南小学、上步中学、岗厦中学、福田实验学校、彩田学校、北环中学),长期受到汽车噪音的污染,严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年内,拟采取修建双层隔音窗、种树等隔音措施,解决这一问题。

  二、新建和改造学校,增加优质学位

  加强协调,争取市计划部门的支持,通过追加投资等方式解决新建和改造学校面临的困难;确保梅苑中学在8月份交付使用,确保天健花园、水榭花都和东海花园等片区内的3所小学在91能如期开学;保证红岭中学和福田中学秋季招收的新生达到20个班的规模,加快创建全国示范性高中的步伐;继续探索优质学位的规模办学模式;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之上,挖掘市一级以上学校的优质学位潜力,最大限度地满足辖区居民对优质学位的需求。

  三、引进师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一)通过深圳市毕业生人才交流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同时组织有关人员赴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院校招聘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优化队伍结构。

  (二)试行教师招聘业务考试的新模式,选择红岭中学和福田中学作为试点学校,在教育局和人事局的指导下,由其自主招聘代课教师,经学校考核后试用三个月,合格者参加由我区组织的针对该批代课教师的招聘考试,扩大学校用人和办学的自主权;教育局将继续组织面向全国招聘骨干教师,开辟“绿色通道”,广纳优秀人才。

  (三)根据新一轮课程改革的需要,加大教师专业素质的培训力度及行政管理力度,实现教学研究、教师培训和教育科研的一体化,努力提高教师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提升信息技术应用水平

  (一)进一步加大教育信息化建设投入,在年内实现全区各中小学一线教师人手一台办公备课电脑,每所小学配齐2个网络教室,每所中学配齐3个网络教室,完成部分校园网的升级,进一步优化学校信息技术的应用环境。

  (二)启动《2004年福田区教育信息化技术应用推广年实施方案》,通过一年努力,力争达到以下目标:成立区教育信息中心,完善中心网站的教育资源系统、视频点播系统和视频会议系统,使之尽快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建立和完善教育局、学校和家庭之间的互联系统,确保网络运行安全快捷,逐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电子政务和家校互联;更新和完善校级网站、学校资源库、教师个人网页和班级网页的建设,不断提升全体师生的信息化素养;基本实现无纸化办公、无纸化备课、无纸化管理,向数字化校园的目标迈进。

  五、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学

  (一)落实民办教育发展的扶持政策,建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基金,采用按等级投入或其它形式用于改善民办学校的教学设备。

  (二)加强民办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检查督促民办学校与教职工依法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务合同,指导民办学校按规定向人事部门申请人事立户,制定民办学校教职工在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聘、业务培训、教研活动、教龄计算和表彰奖励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权利的实施办法,充实并稳定民办学校的教师队伍。

  (三)规范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加强对民办学校在素质教育、卫生安全、收费、资产、等级评估以及党团组织和工会组织建设等方面的管理、监督和帮扶。

  (四)加强社会力量办学行政管理部门的机构建设,保障人员配备,加强学习和调研,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为抓好落实,成立以杜玲同志、张耀先同志为组长,以区教育局、区建管中心(建筑工务局)和区人事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局王晓彬同志担任。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纳入各自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加以落实;各个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加强协调,积极主动地完成各自的职责并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讨论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年中和年底,分别将工作进展情况和完成情况总结上报区委区政府。

 

  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加强社区法律咨询和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4330

  福府办〔200435

  福田区人民政府2004年为民办十件实事方案之九——“加强社区法律咨询和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加强社区法律咨询和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区政府《关于印发〈福田区人民政府2004年为民办十件实事方案〉的通知》(福府〔20042号)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现就推进社区法律服务和社区安防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社区法律服务工作主要包括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个方面。目标是从服务机制、方式的创新入手,设置法律服务平台,并以此为载体,充分利用社区资源,整合司法所、律师、公证、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服务所和社区法律服务志愿者等多种法律服务资源,构筑社区法律服务体系,促进社区法律服务事业的发展。社区安防工作主要是加强社区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目标是建设社区电子围墙,形成社区电子监控网络。

  一、建设规范化的司法所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的基层组织,是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司法所建设要在过去的基础上,重点抓业务,抓机制,争取年内一级所过半,消灭三级所。充分发挥司法所贴近社区、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结合自身的工作职能,积极主动地与社区居委会联系,帮助和指导他们健全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做好社区律师服务、公证服务、法律援助服务、基层法律服务、社区志愿者服务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使这些法律服务资源实现有机融合,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服务。

  二、建设规范的社区法律服务站(室)

  各街道要依托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在50%以上的社区居委会建立有办公场所的社区法律服务站或法律咨询室。辖区内有股份合作公司的街道,应利用集体股份公司的资源优势建立有办公场所的法律服务站。社区法律服务站应设立一个调解庭,整合基层司法工作的各项职能。社区法律服务站主要由法律服务工作者和社区法律服务志愿者通过轮流值班、当面解答、“148”专线电话、网上解答或上门服务等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调解民间纠纷等。没有办公场所条件的法律咨询室也应当由律师定岗定时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并可设立社区律师热线电话,把社区法律服务站(法律咨询室)办成一个融普法教育、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法律便民机构。法律服务站的管理和工作指导由街道司法所和社区调委会共同负责。

  三、抓好社区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的建设

  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社区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将社区内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热爱社区工作的在职或退休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律工作者等吸收到社区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中来,利用节假日等时间,在街道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和社区居委会的组织下,为本社区居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参与调解纠纷等法律服务,并使之逐步实现经常化、制度化。

  四、社区的法律宣传工作

  社区法制宣传工作要根据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12·4”法制宣传日、严打整治等工作,依托社区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利用社区资源,加强社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建立社区法制宣传网络。在社区建立一支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建设一个法制宣传橱窗(专栏);培养一名法制宣传员(法制小教员);开辟一个“法律图书角”;制定一个居民学法制度,并利用市民文明学校(法律夜校)定期开设法制课。针对群众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提倡以案释法,把社区内群众生活中大量鲜活的素材,变为向群众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的好教材。

  五、社区的法律服务

  1.巩固律师事务所与街道社区建立的挂点联系制度。律师作为一支重要的法律服务力量,要深入基层积极参与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200342家律师事务所与各街道社区签定的法律进社区服务协议继续有效,同时将200312月份市司法局下放我区管理的20家律师事务所推荐到各街道社区建立固定联系点,确保每一个社区有一个律师事务所挂点,自愿建立联系制度的律师事务所应与挂点街道社区签定法律进社区服务协议,在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社区居委会等组织的支持和协调下,参与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指导和参与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民间调解活动,担任社区经济组织、家庭和公民的法律顾问,为广大市民和基层单位组织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从而更好地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促进社区管理法制化。

  2.加强公证部门与社区的联系,通过在司法所投放服务联系卡、宣传资料或定期到社区提供咨询服务等方式,建立社区公证业务联系制度。负责做好对司法助理员公证知识的培训工作,由司法所为社区居民提供有关公证事宜的咨询服务。一是建立网络,配合联动,针对公证员少,服务社区广、服务群体大、服务内容繁、服务层面多的特点,公证处要与司法所、社区居委会调委会结合,建立布局合理的公证法律服务网点。定点定责,采取多种形式,加大点上宣传,掌握信息,使社区居民平时知道公证、用时想到公证、急时找到公证。二是坚持“二个效益”并重。社区公证法律服务事无巨细,有的涉及重大人身、财产关系,有的则是微不足道的小事。无论公证事项大小、收费多寡,都必须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只要符合管辖受理条件,都必须办理。对下岗职工、残疾人,家庭生活困难的居民等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减免公证费用。三是主动登门服务,以热情周到的服务赢得社区居民的信赖。通过面向社区,使公证贴近群众、熟悉群众、服务群众。

  3.基层法律服务所要按属地原则,以本辖区社区居民和企业事业单位为服务对象,提供便利、及时、快捷的法律服务。法律服务以提供法律咨询、调解民间纠纷、办理简单的非诉讼法律事务为主。

  六、社区的法律保障

  1.区法律援助中心要深入社区,为社区援助对象尤其是贫弱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以满足社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等贫弱群体和经济困难群众的法律需求;在司法所或法律服务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由司法所承担接待咨询并负责与区法律援助中心沟通联系。在社区设立法律援助工作信息员,信息员由具有一定文化素质的调解员担任,及时帮助需要援助的人与法援机构取得联系。法律援助中心要加强对社区法律援助站人员的指导并做好经验总结、典型推广工作。

  2.人民调解组织要深入扎实地开展工作,以满足社区群众维护稳定,有效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需求。要建立健全社区人民调解组织,落实社区调解人员,进一步搞好调解程序、文书、组织等规范化建设,提高调处质量。社区的调解组织要全面了解本社区矛盾纠纷的现状,积极做好民间矛盾纠纷排查与调处工作,努力做到小纠纷不出社区,大纠纷不出街道;社区调解组织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群体性上访和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传递、上报、跟踪和监控工作,及时发现纠纷苗头,探索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的方法、规律,努力提高依法调解的水平。

  3.安置帮教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社区资源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有效地降低重新犯罪率。搞好社区帮教组织建设,掌握社区帮教对象的基本情况,使每个帮教对象能得到相应的帮教和服务。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努力做好假释、监外执行人员的社会矫治工作,总结经验,适时推广。

  七、社区安全防范体系建设

  按区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主动配合区公安分局,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田面股份公司试点的基础上,采取政府引导,社会共同参与的方式,在辖区十五个股份公司和华强北商业街铺架电子监控围墙,有效阻吓和防范犯罪,促使社会治安明显好转,为辖区人民安居乐业创造安全祥和的治安环境。

  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开展交通顺畅安全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4330

  福府办〔200436

  福田区人民政府2004年为民办十件实事方案之十——“开展交通顺畅安全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开展交通顺畅安全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巩固和深化市政府“净畅宁工程”,落实区政府《关于印发〈福田区人民政府2004年为民办十件实事方案〉的通知》(福府〔20042号)精神,根据市预联办《关于开展2003年“交通安全村”和“交通安全社区”建设活动的方案》的要求,以王穗明副市长提出的“反违章、压事故、减伤亡、保畅通”为指示精神。我区在2004年将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社区居民和外来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出一个安全、畅顺、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为依据,紧密结合“净畅宁工程”及福田辖区的实际情况,在市委、市政府及福田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以创建“交通安全村”和“交通安全社区”为载体,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充分挖掘和调动社区的资源,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把2004年作为“福田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年”来抓,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强化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形成全方位、全天候人人关注道路交通安全的良好局面,从而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组织领导

  在福田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领导下,成立福田区“开展交通安全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候建潮任组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谷廷兰、福田交警大队大队长罗伟国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安监局副局长黄坤、福田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余家斌任主任。成员:区安委会、各街道办、社区(村)居委会及福田交警大队各中队负责创建工作的人员。

  三、工作目标

  一是发挥“政府负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面联合行动”的预防交通事故的新机制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格局,力求今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与2003年相比稳中有降;二是把降压交通事故的责任落实到政府基层组织,对车属单位实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福田大队要充分发挥交警主力军的作用,要与各车属单位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落实责任;三是优化交通组织,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区政府国土分局、城管办要密切与福田交警大队配合,开展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改造交通瓶颈路段,打通小区微循环;完善交通设施,力争年底福田区交通标志标线设置率达到100%,路口红绿灯设置率达到90%以上。四是以交通热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将日常交通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力争年内实现主干道机动车遵章率达到95%以上,行人、非机动车遵章率达到90%以上;五是以《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为契机,开展“宣传教育年”活动,形成区、街道办两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加强交通法制宣传,力争年内交通安全教育普及率达到90%;六是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在校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争年底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受教育率和认知率均达到100%。加强全体员工的交通安全培训,力争年底前外来民工受教育率今年达到80%,认知率和遵章率达到50%以上,机关、企事业员工受教育率今年达到90%以上,认知率和遵章率达到100%

  四、具体任务及实施

  (一)区政府预联办主要任务

  1.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区政府任期目标,逐级签订责任书。20047月前,街道办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率达到100%

  2.充分利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各部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汇报,分析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协调、督促、部署各部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防工作。

  3.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落实“有隐患及时发现,有部门按职责具体负责落实整改,有责任严肃追究”的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体系。

  4.根据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公安交通管理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对必要的经费予以保证。

  5.组织和督促辖区交警、运输部门开展对无证驾驶、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超速、超载、违章超车及违章越线行驶等严重交通违章行为和摩托车行驶秩序等道路交通安全重点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6.组织和督促辖区交警、运输部门及各职能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多发路段的排查和治理工作。2004年底对2003排查出来的道路严重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治理率达100%2004年排查出来的事故多发点、段的治理率达80%以上。

  7.区政府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普法教育的内容,大力开展“交通安全社区、村、学校、企业、单位”的创建活动,全面推进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法制和文明意识。

  8.区政府积极配合市政府完善道路交通设施,力争2004年内我区交通标志设置率达到100%;红绿灯设置率达到90%

  (二)街道办事处主要任务

  1.总结和推广南园、下沙的经验,在2003年开展交通安全社区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继续以街道办事处为大社区,社区居委会为小社区,全面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社区的硬件建设,设立“交通安全社区”创建办公室、宣教活动室和固定的宣传墙(栏)。严格按照“交通安全社区”的考核要求进行自查,定期组织各社区居民到交通安全活动室开展自学活动,全面提高社区居民的安全意识。今年重点抓好一至二个社区居委会,抓出典型。

  2.积极组织和协助政府、交警部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传播交通安全知识。力争社区居民和学生的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受教育率达100%,社区居民行车、走路安全常识抽查合格率达90%以上。

  3.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督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协助区政府、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配合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及其它相关工作,保持社区内交通道路整洁美观、标志标识齐全,未受人为损坏;协助民警维护交通秩序,保持道路畅顺。

  4.建立社区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档案,随时掌握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动态情况,社区内机动车上牌率达100%,驾驶员、车主按时年审率达100%

  5.确保辖区内无违章占道经营,机动车、非机动车按规定停放有序,能及时化解辖区内道路交通方面的矛盾和纠纷,教育社区居民主动保护交通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和报告交通事故情况。每年无发生社区居民负主要责任以上的交通死亡事故或者一次重伤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

  (三)福田交警大队主要任务

  1.加大道路交通秩序和事故多发点、段的整治力度。在交警支队的统一部署下,加强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的整治力度,切实落实市委、市政府开展“净畅宁工程”的各项要求。分阶段重点整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报废汽车及严重超载,无证驾车、酒后驾车、不按车型分道行驶等违章行为。并与有关部门联合整治泥头车、军警车及香港入出境车辆的行驶秩序,严管严查,决不姑息。继续抓好对事故黑点、段的排查,建立事故多发点(段)整治检查评估制度,认真做好对我市近几年发生的交通事故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找出有规律的问题与原因,提出预防的对策与整治的措施。

  2.优化交通组织,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福田大队要对区内各道路交通状况进行调研(包括非市政道路与市政道路接合处的交通设施),对交通瓶颈路段,打通小区微循环等提出具体整改意见。要加强上步、景田北等小区打通微循环后的交通管理,适当安排协管员到小区中协助管理。由国土分局和城管办配合,充分挖掘区内的交通潜力。同时,推广泰然工贸园的交通整治经验,对区内其他工业区要深入调研,完善道路交通设施,对交通标志标线不完善,红绿灯设置不合理的道路交通进行分类统计,并制定整改方案,力争年内我区交通标志标线设置率达到100%,红绿灯设置率达到90%

  3.认真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福田大队要与各街道办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各街道办要与所辖居委会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要与各车属单位、学校、企业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真正做到责任到人。

  4.为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年”活动,组织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1)上好交通安全课。从34月份开始,组织交警交通安全宣传员至少每月去企事业单位或学校上两堂交通安全宣传课,力争年底交通安全宣传率达到100%

  2)开展“交通安全周六宣传日”活动。每月交警大队要安排辖区中队与各社区企事业单位或交通安全义工队上路设点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通过派发交通安全宣传单张、开展交通法律知识咨询,争做文明交通市民万人大签名等活动,使社会交通安全得到大力普及各街道办要大力配合活动的开展,做好动员工作。

  3)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五月份以《道路交通安全法》为契机,通过社区的大型交通安全宣传栏及悬挂标语等宣传方式,对《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长期宣传,每周末大队还要定点接受群众咨询,解答群众疑问,使《道路交通安全法》深入民心。

  4)开展劳务工交通安全宣教活动。福田交警大队要与区安监局、区劳动局、社保局、工会联合行动,通过举办交通安全知识竞答活动,交通安全宣传晚会,劳务工专场交通安全电影等通俗易懂,寓教于乐的宣传手法,使劳务工更易接受交通安全知识力争年底外来工受教育率达到80%

  5)加大对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福田交警大队要与福田区教育局共同建立健全学生交通安全队,力争年底组建安全队的学校达到50%,年底举办“福田区学生交通安全队检阅大会”,评出优秀队伍及辅导员。要组织民警在学校开学典礼、散学典礼之际去上交通安全课,让学生们牢记交通安全。7月份暑假期间,举办“学生交通安全夏令营”活动,组织学生交通安全队相互学习、交流经验;力争9月前,要建立全市第一所主题公园式的交通安全示范学校,让孩子们在实践中体会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并学习如何遵守交通法规;要加强对学校周边秩序特别是部分交通流量大的学校门口、路口的交通管理;要大力整治规范校巴和驾驶员的管理,杜绝校巴超载的现象。

  6)充分发挥“福田交通义工队”服务社区、协管交通的作用。福田大队要与各义工队所属单位联系,每周六组织义工在主要路口协助交警维护交通秩序;在交通安全宣传日和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中,义工队要发挥交通安全宣传的作用,大力宣传交通法规,使交通安全深入民心;福田大队还要管理好由下岗员工组成的“交通安全协管员”队伍,在去年所取得的成绩的基础上,为“净畅宁工程”再上一个台阶而努力,区政府将争取招聘100名下岗员工担任专职“交通安全协管员”,作为支持“净畅宁工程”和解决再就业问题的一个项目长期开展下去。

  (四)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日常区预联办工作,做好与市预联办的联系、组织协调和上传下达。同时,负责组织督促区各有关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学习教育工作,力争2004年底前外来民工受教育率今年达到80%,认知率和遵章率达到50%以上,机关、企事业员工受教育率今年达到90%以上,认知率和遵章率达到100%

  (五)区城管办要大力配合交警部门开展的各种交通整治工作;大力支持打通小区微循环的工作,并做好事后的管理。同时,负责加强对泥头车运输的管理,严禁无准运证和车厢不加盖的泥头车上路。并与交警部门联合对道路上泥头车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超载超速、污染路面等违章行为进行严格查处,降压泥头车违章造成的交通事故。

  (六)国土分局负责对道路设计不合理,施工不符合要求的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以及交通瓶颈地段进行改造;做好打通小区微循环的工作。

  (七)市交通局机动车服务市场管理分局主要任务:

  加强对道路运输行业的监督管理,对辖区内的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加大对辖区营业性道路运输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检查力度;加强对在我区驻点营运货车的监督检查;清理整顿全区汽车驾驶培训学校,对驾校教练员应实施严格规范管理,确保驾校教练员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技术水平。

  (八)区委宣传部、文化局负责加强对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导向,以“交通安全连着你我他,齐来维护共建幸福家”系列交通宣传口号为主题,制作新闻宣传短片或定期组织栏目,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报道。组织交通安全专题文艺汇演、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九)区教育局负责加强在校学生、儿童的交通安全教育。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全区中、小学生的必修课程,编印安全教育读本。并负责组织学校学生安全队工作;选择一所学校创建交通安全示范学校。

  (十)区财政局负责对交通顺畅安全文明社区创建活动的立项经费审批,给予及时的资金保障。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交通安全文明社区的创建活动。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协调和配合相关部门共同采取有效措施,努力营造一个优美顺畅、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二)强化内部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要相互促进、相互配合,提高整体管理效能。

  (三)认真部署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确保今年创建工作见成效。年底,区政府组织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各单位的年终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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