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田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申请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 : 2018-05-17 17:59来源 : 区住建局
各申请单位:
结合福田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组2018年2月9号发布的《福田区2018年度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将有关申请物业专项维修金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款的申请金额计算方法
首款的申请金额为第三方审核金额减去申请补助金额,具体补助金额由申请单位按《公告》要求自行计算。
二、首款的申请金额拨付标准
按首款的申请金额的50%予以拨付。
三、首款申请的材料
除递交一般情况材料另附加以下材料
(1)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安全评估检测报告(原件)
(2)2018年福田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申请表(原件)
(3)老旧电梯补助金额计算说明(原件,加盖物业公司公章)
四、尾款申请的材料
除递交一般情况材料另附加以下材料
(1)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安全评估安装报告(原件)
(2)老旧电梯改造工作组银行转账收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业委会及物业公司公章)
五、其他事项
各申请单位本着诚信原则申报,如出现欺骗、谎报等情况由此所产生的后果由申请单位自行承担。如遇维修资金首款拨付金额超出结算金额的情况,申请单位需将超出的金额移交区维修资金中心。对拒不移交的申请单位,视同侵占或者挪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并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百一十五条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附件:福田区2018年度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公告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事务中心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