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区部门网站 >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通知公告

深圳市福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举行制定《深圳计量文化公园建设项目决策方案(征求意见稿)》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的通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3-09-13 16:34来源 : 福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为加强对“深圳计量文化公园”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提高深圳计量文化公园建设项目的建设水平与实施质量,根据《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福田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起草了《深圳计量公园建设项目决策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有关规定,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局拟对《深圳计量公园建设项目决策方案(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组织部门

  深圳市福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听证事项

  (一)听证目的

  对《深圳计量公园建设项目决策方案(征求意见稿)》以及《<深圳计量公园建设项目决策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内容进行审查并听取相关意见、建议,从而最大程度上保障“深圳计量文化公园建设项目”的建设与实施科学化、民主化、合法化。

  (二)听证内容

  对《深圳计量公园建设项目决策方案(征求意见稿)》以及《<深圳计量公园建设项目决策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内容进行审查并听取相关意见、建议,主要从决策合法性、科学性、民主性、可行性以及决策实施后可能引发的问题和对此的建议进行论证、评议,将相关建议、意见内容记录并形成书面报告。

  三、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0月23日(星期一)下午2:30-4:30。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7楼会议室(福田区上梅林梅坳八路26号城管大楼)。

  四、听证参加人的名额、条件和产生方式

  (一)听证参加人的名额

  本次听证参加人名额共计10名。

  (二)听证参加人的条件

  深圳市内具有相关利益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也可推选代表参加,成为听证参加人。

  (三)听证参加人的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参加人经报名申请参加并由我局确认为有效申请后,通过遴选的方式最终确定10名听证参加人。

  五、旁听人的名额和产生方式

  (一)旁听人名额

  本次听证旁听人名额共计2名。

  (二)旁听人员报名申请以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公开举行,设2位旁听席。有意向旁听的人员于听证会当天携带身份证明参加,前2位到场人员可获得旁听资格。

  六、新闻媒体采访报名方式

  新闻媒体采访人员可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参与申请,申请时应如实表明自己的姓名、年龄、职业、工作单位、联系方式,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委托他人申请的,须另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均须准备原件进行核对。

  七、听证会参加人、新闻媒体采访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和方式

  听证参加人、新闻媒体采访人员应于在本公告发布之后至2023年9月27日这一时间段内向我局提出报名申请,否则报名申请将不予受理。

  申请人可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参与申请,申请时应如实表明自己的姓名、年龄、职业、工作单位、联系方式,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委托他人申请的,须另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均须准备原件进行核对。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82723672

  申请投递邮箱地址:cgj@szft.gov.cn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7楼会议室(福田区上梅林梅坳八路26号城管大楼)

  九、听证会须知

  (一)申请参加听证的公民须年满十八周岁,听证申请人经我局审核合格后获得参加资格;

  (二)听证参加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听证事项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参加人应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

  (四)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或者其他有影响听证会正常召开的行为,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附件:1.听证会报名表

             2.《深圳计量文化公园建设项目决策方案(征求意见稿)》

             3.《<深圳计量文化公园建设项目决策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福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9月13日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粤ICP备12001664号网站标识码:4403040003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541号 区政府行政执法投诉邮箱:ftfzb2017@szft.gov.cn 区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