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福田区专业市场统计工作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20-03-25 16:08来源 : 区工信局
福商务商贸〔2020〕2号
辖区各专业市场:
为全面调查和深入了解辖区专业市场发展的情况,现开展福田区专业市场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福田辖区内所有符合条件的专业市场,具体条件参照《福田区专业市场统计方案》。
二、统计内容及报送材料
统计内容:各专业市场按照《方案》说明要求如实填报《专业市场统计表(年报)》和《专业市场统计表(季报)》,年报报告期为2019年,季报报告期为2020年每个季度。
首次纳统材料:1.专业市场租赁凭证或房产证明(内含经营面积);2.提供不少于50家入驻商户营业执照和与租户签订的租赁合同。
三、报送时间及方式
年报表在4月30日前报送,季报表分别于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及下年1月15日前报送,首次纳统材料于4月15日前报送。报送方式:请将加盖公司公章的彩色扫描版及Excel表发送至邮箱:luolei@szft.gov.cn。
四、其他事项
请各专业市场高度重视本项统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填报报表,此调查统计将作为相关支持政策依据之一。对于迟报、拒报、虚报和瞒报的专业市场,后果自负。
附件:1.福田区专业市场统计方案
2.专业市场统计表(年报)
3.专业市场统计表(季报)
(咨询电话:82918333—2625、2612)
深圳市福田区商务局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