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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站2016年度部门预算报告

时间 : 2016-03-16 00:00来源 :

  福田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站2016年度部门预算报告 

  一、单位概况 

  我站主要职能是:(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建筑业的施工安全标准及规范;(2)负责指导和监督检查辖区建设工程项目安全和文明施工情况,受区建设主管部门委托,依法查处违章行为,并提请区建设主管部门予以处罚;(3)负责协调处理辖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组织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4)受托负责辖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收取、追缴、使用和监管及日常信息化管理和咨询等工作;(5)负责住房公积金日常管理工作,承办区住房公积金工作领导小组决策事项,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规定及制定实施方案,编制年度报告等。 

  我站是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核定财政核拨事业编制13名,实有人数12名;雇员员额5名,实有人数2名。 

  二、2015年绩效情况 

  我站在区委区政府和住建局的领导下,对区属在建工程的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进行了规范的监督管理。建筑工程安全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文明施工水平进一步提高,确保了辖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我站今年新报建受监工程96 ,在建工程87,目前完工的工程89.在实施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始终坚持以施工现场为中心,加大日常监督执法力度。严密组织监督检查,开展安全整治行动,严格跟踪督查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的查处力度,确保工程安全施工。据统计,对在建工程进行了460次检查,平均每个项目检查频率每月1次,共发现安全隐患900宗,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78份,通过高强度高频率的安全检查,确保了福田区在建工程安全施工, 为把福田建成“首善之区,幸福福田”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受区建设局的委托,负责福田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收取、追缴、使用和监管等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日程管理等工作。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及任务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物业专项维修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建筑业的施工安全标准及规范; 

  2)负责指导和监督检查辖区建设工程项目安全和文明施工情况,受区建设主管部门委托,依法查处违章行为,并提请区建设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3)负责协调处理辖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组织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4)受托负责辖区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的收取、追缴、使用和监管及日常信息化管理和咨询等工作; 

  5)负责住房公积金日常管理工作,承办区住房公积金工作领导小组决策事项,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规定及制定实施方案等工作,编制年度报告等。 

  四、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 

  本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规模为624.58万元,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具体包括: 

  (一)基本支出316.58万元,全部为人员经费,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项目支出308万元。具体支出内容如下: 

  1、购置费支出2.30万元,全部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主要内容如下:①、办公自动设备,台式电脑二台、打印机一台;②、笔记本电脑一部。详见表五。 

  2、修缮费支出12万元,主要内容是:办公室日常零星维护、维修。 

  3、业务费支出288.70万元,主要内容有: 

  ①一般管理事务84.99万元,主要包括用于维持本站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按照财务制度规定的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及书报杂志、单位一般印刷、电话网络邮电费及其他费用(含代扣代缴)。 

  ②监督建设工程管理,主要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执法业务费用(含调查、取证、聘请专家鉴定)、工程技术人员劳保费、宣传教育培训费等事项163.71万元。 

  ③物业专项维修管理包括执法检查业务经费(含聘请专家、检查、调查、取证等);行政诉讼应诉律师费;培训费(针对街道办、社区工作站、物业企业进行法律法规培训)事项20.00万元。 

  ④住房公积金管理包括业务培训费、资料费专家咨询费、进辖区企业宣传费20.00万元。 

  4、预算准备金5万元,主要用于年度预算中不可预见的政策性支出等,按照项目支出的5%以内的规模预留。 

  五、“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与2015年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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