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爱华小学建设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招标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08-16 14:37来源 :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根据《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深圳市政府第342号令)及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需求,我局拟采购爱华小学建设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深圳市福田区爱华小学建设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二、采购单位: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三、采购形式:本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估机构的定标方法为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或公证摇号产生。
四、报价要求:投标人应采用折扣率方式报价,折扣率报价作为本项目的评标价,折扣率报价=1-下浮率。
五、计费标准和计价方法
(一)计费标准
1.被征收房屋市场价格评估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估价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和《深圳市不动产估价行业收费管理规定》(深估协字[2013]04号)中以房产评估为主的估价收费标准计取评估服务费(不上浮)计取。
2.房屋装修装饰类清点丈量服务费。按照《深圳市不动产估价行业收费管理规定》(深估协字[2013]04号)规定计取,即按照建筑面积10元/平方米计取。
3.产权调换房屋平均市场价格评估服务费。以实际被征收房屋相对应的产权调换房屋评估总值,按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估价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规定(不上浮)计取。
(二)计价方法
实际服务费用根据上述计费标准和中标折扣率据实结算。
六、候选中标供应商及中标供应商的产生
(一)候选中标供应商的数量及产生方式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按综合评分由高至低顺序确定10家候选中标供应商(说明:当有效投标供应商少于10家且大于3家时,全部入围;当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时,重新组织招标确定候选中标供应商)。
(二)中标供应商的产生方式
评估机构中标供应商在候选中标供应商中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或公证摇号方式确定。
七、风险说明及合同签订
入围本次招标的候选中标供应商,仅代表该供应商具有爱华小学建设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评估服务的承接资格,采购单位无法保证候选供应商可以获得爱华小学建设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评估服务标的合同。
候选中标供应商经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或公证摇号方式确定为评估机构中标供应商后,采购单位将委托中标供应商开展房屋征收评估服务,并与其签订服务合同;
八、商务需求和技术(服务)要求
(一)补偿评估服务内容
1.根据国家有关房地产估价的法律、法规,履行必要的估价程序,在独立、客观、公正、严谨和科学的基础上对待估房地产进行估价。
2.出具真实、合法、完整和科学的评估报告书,保证评估报告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标准与规范,评估报告不得出现漏估、重估、高估、低估等情形。
3.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向被征收人公示期间(不少于7日),安排注册估价师进行现场说明解释,听取意见。
4.提供因本项目评估所产生争议、纠纷的后续服务及承担相应的责任。
5.组织具有相应能力及资格的技术人员提供评估服务,并对自身出具的评估工作成果终身负责,政府有关部门对本项目开展审计、监察等工作时,应指派负责人对自身出具的评估工作成果进行解释等工作。
6.其他服务内容经协商一致后在服务合同中约定。
(二)服务期限
1.自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出具委托书后2个工作日之内中标供应商应完成补偿评估现场查勘、开展资料收集等工作。
2.补偿评估中标供应商以采购人协助现场查勘并提供项目完整资料后10个工作日提交产权调换房屋平均市场价格评估报告初步结果和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在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正式的分户评估报告和产权调换房屋平均市场价格评估报告。
(三)服务地点:项目现场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国内独立法人;
2.供应商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
3.供应商须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
4.近三年供应商出具的评估报告经深圳市评估专家委员会鉴定存在技术问题的并被责成改正错误重新出具评估报告的,投标将被否决。
(五)工作人员及设施设备配备要求
服务人数须不少于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其余服务人员2人。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及2年以上房屋征收项目评估经验;服务人员须为大专以上学历,具备相关评估服务经验。
(六)工作成果要求
补偿评估。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委托项目并提交成果文件。成果文件包括被征收房屋分户评估报告、产权调换房屋平均市场价格评估报告。必须包含一式三份书面文件和一份电子文件,必须文字清晰、整齐,表格齐全,表述逻辑严密,必须有相关专业估价师签字并盖注册章、公司负责人签字并盖公司章。
(七)付款方式:完成委托工作并提供成果文件,经核实批准后,按项目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八)其他: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其他详细条款由服务合同约定。
九、投标要求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26日12:00止。
(二)投标文件形式:投标文件须根据相应招标文件(附件)要求制作,必须装订成册,密封包装,须盖有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给予积极的响应,内容尽量一一对应, 先后顺序尽量与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或评标标准要求的顺序一致。
(三)投标材料清单:包含但不仅限于投标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报价单、投标文件、服务方案以及相关证明文件等材料。其中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投标人有效业绩证明、履约评价以及服务人员学历证明、资质证明等(所有投标文件的扫描电子件刻录光盘1份)。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沙路2号国防大厦615室。
十、答疑事项。2024年8月23日18时前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服务期限或服务要求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可致电采购单位采购科室(联系人:李工,电话:0755-83221695)进行咨询,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24年8月26日在深圳市福田区新沙路2号国防大厦开标。
十二、敬请注意:供应商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福田政府在线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网址:https://www.szft.gov.cn/bmxx/qjsj/),以获取采购人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且上述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附件:深圳市福田区爱华小学建设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评估服务机构招标文件(详见福田政府在线网站)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