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22-06-06 10:16来源 : 福田区民政局
各行业协会商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 商会收费的通知》、《民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区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的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清理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清理整治的深入开展,坚决制止和查处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全面规范和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合法合规收费,进一步降低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规模,推动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增强行业协会商会服务企业能力,促进我市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为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贡献力量。
二、整治任务
(一)持续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合法合规收费。按照市民政局2021年印发的《深圳市行业协会商会领域组织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有关部署(深民〔2021〕38号),紧紧围绕“减免一批收费、降低一批收费、规范一批收费、查处一批收费、通报一批收费”的工作要求,会同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推动辖区行业协会商会规范收费。
(二)集中查处整治一批违规收费的行业协会商会。重点对以下社会和企业反映强烈的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进行清理规范和专项整治:1.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2.只收取会费不提供服务,或者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3.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4.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5.利用法定职责或者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6.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7.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8.强制会员单位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展览、评比评选、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9.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10.以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11.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强制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12.会费标准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13.强制性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未按照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14.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合理;15.其他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行为。集中查处一批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始终保持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的高压态势。
(三)积极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指导推动辖区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行业自律规约,制定行业职业道德准则,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教育培训,将行业协会制定行业公约、规范标准和职业道德准则,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等情况纳入等级评估。
三、相关要求
(一)提升政治站位。各行业协会商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其作为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推进。
(二)强化组织实施。各行业协会商会要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见行见效。
(三)做好信息报送。6月15日前各行业协会商会将《各区(新区)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电子版和盖章的扫描版报送至邮箱ftsgj@szft.gov.cn。
附件: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表
深圳市福田区民政局
2022年6月6日
(联系人:曾佳雯,联系电话:0755-82918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