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民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福田区股份合作公司深埋绿化地扶持补助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深福民规〔2025〕1号)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03-24 16:27来源 : 福田区民政局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促进股份合作公司经济可持续发展,规范政府支持股份合作公司发展资金使用,加强深埋绿化地安全管理,现将《深圳市福田区股份合作公司深埋绿化地扶持补助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福田区民政局
2025年3月24日
深圳市福田区股份合作公司深埋绿化地扶持补助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福田区深埋绿化地(含骨灰楼,以下简称深埋绿化地)维护管理,全面推进福田绿色殡葬、生态殡葬事业发展,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殡葬管理条例》《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办法》《深圳市福田区支持股份合作公司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扶持补助辖区股份合作公司开展深埋绿化地改造、维护和管理工作,补助资金由区财政局统筹安排,资金使用管理由区民政局牵头负责,辖区街道办事处配合。
第三条 深埋绿化地是指将辖区历史旧坟迁移至指定区域深埋并植树绿化的用地。深埋绿化地公共配套设施项目包括盘山道路、停车场、山体护坡、护栏石阶、地块绿化、排水系统、骨灰楼、引导标识等。
第二章 扶持补贴条件及项目管理
第四条 股份合作公司应严格遵守本章管理规定及《深圳市福田区支持股份合作公司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方可申请扶持补贴。
第五条 股份合作公司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定期对公共配套设施的陈旧老化、安全隐患等进行排查整治,各股份公司应将管理人员名单及人员变动信息报所属街道办事处备案;发现有破损、残缺或者其他妨碍公共配套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股份合作公司应当及时修复或者排除障碍,保持深埋绿化地公共配套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杜绝安全事故。
第六条 股份合作公司应按照各级政府有关规定完善深埋绿化地管理制度,并在深埋绿化地入口处镶嵌公开。严禁私刻亡者姓名及相关资料等标识墓碑,严禁违规修建或扩建原有深埋绿化地,严禁修建宗族墓地和封建迷信设施,严格限定骨灰墓穴最大面积(1平方米),并梯度填埋绿化,深埋骨灰骨骸区域绿化覆盖率应达到65%以上。
股份合作公司管理人员在维护管理过程中,发现违反规定安葬、私自迁坟、破坏深埋绿化地植被或公共配套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同时向街道办事处和区民政、公安等相关部门报告。
第三章 项目划分
第七条 深埋绿化地改造、维护和管理预算资金达到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标准的,各股份合作公司在实施深埋绿化地公共配套设施项目前,同时向区住房和建设局(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区民政局申报,项目决算资金超过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标准的,根据《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办法》《福田区支持城中村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予以资助。
第八条 深埋绿化地改造、维护和管理资金未达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标准的,按本实施细则予以资助。
第四章 审批程序
第九条 股份合作公司申请深埋绿化地改造、维护和管理补助资金应向所属街道办事处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深埋绿化地管理补助
1.申请表;在申请表中说明申请事由及上一年度已报备的专职管理人员工资支出明细;
2.上一年度人工费用支出凭证。
股份合作公司在完成上一年度深埋绿化地管理费用支出工作后,向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于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区民政局审批,经批准后,由区民政局给予补助,补助金额为核实费用总额的40%,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核实费用总额×40%
(二)绿化维护补助
1.申请表;在申请表中说明深埋绿化地上一年度绿化维护情况。
2.深埋绿化地红线图(用地方案)。
股份合作公司在完成上一年度深埋绿化地绿化维护工作后,向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于10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勘查,具体分析养护情况并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报区民政局审批,经批准后,区民政局以深埋绿化地面积为基础,参照城管部门一级公园绿地管养指导标准给予补助,补助金额为绿化维护费用总额的49%,最高不超过20万元。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深埋绿化地面积×一级公园绿地管养指导标准×49%
(三)工程项目补助
1.申请表;
2.项目建设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建设单位和工程责任人,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依据,拟建地点,拟建规模等;
3.经专业机构确认费用的工程造价资料;
4.施工、建设、设计、监理等部门的验收报告。
股份合作公司在实施深埋绿化地工程项目前,需向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提前申报上述建设方案、工程造价资料,获批准后方可开始施工。项目完成后,股份合作公司向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于10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勘查并核实申请材料后报区民政局审批,对符合条件的,由区民政局给予补助,补助金额为核实费用总额的49%。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核实费用总额×49%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条 区民政局为区深埋绿化地维护管理监管部门,负责对部门年度殡葬工作预算经费核拨,在有关街道办事处配合下,对股份合作公司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监管。
股份合作公司应落实深埋绿化地的维护管理,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如发现以虚假项目骗取补助资金等事项,区民政局应依法及时追回已核拨的财政资金,取消该股份合作公司下一年度享受资金支持的资格,并视情节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区民政局每年就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报送福田区财政局(集体资产管理局)。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补助资金受年度殡葬工作预算经费总额控制,补助金额视财政状况可以酌情调整。
第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由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自2025年4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本实施细则施行后,本区相关规定与本实施细则不一致的,以本实施细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