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人才公益活动资助办理细则(试行)
信息提供日期 : 2017-03-31 00:00来源 :
福田区人才公益活动资助办理细则(试行)
(“福田英才荟”配套文件之六)
一、政策依据
依据《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福田英才荟”计划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福发〔2016〕1号)第十二条的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二、政策内容
鼓励辖区(指在福田区注册及纳税,下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开展具有重大影响的学术论坛、人才交流以及各类行业优秀人才评选等公益性活动(政府出资的活动除外),对符合条件的活动给予活动经费总额60%以内、最高30万元的经费资助。
三、申报对象和条件
开展学术论坛、人才交流以及各类行业优秀人才评选等公益活动(政府出资的活动除外)的辖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以及社会组织,所开展的活动应当经国家、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且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学术论坛一般应有100人以上参加。
(二)人才交流会至少要有100家以上企业参加,活动内容应以人才招聘为主,并举办相应的研讨会、论坛、高峰会、博览会等形式。
(三)综合类人才评选应当包括福田区经济、文化、民生等主要领域;行业类人才评选主要指金融、文化、专门专业服务、绿色发展、科技创新等重点行业。
四、申请材料
(一)《福田区人才公益活动资助申请表》(见附件,收原件);
(二)国家、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相关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单位注册地及纳税地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四)公益活动方案、开展情况报告及佐证材料(收原件);
(五)费用总额、清单及票据(验原件、收复印件);
(六)受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单位提出资助申请及相关材料;
(二)区人力资源局审核;
(三)审核通过的发放奖励。
六、申请时限和办理时限
(一)申请时限为申请单位举办人才公益活动后1个月内。
(二)审核时限为60个工作日,以正式受理时间起算。
(三)资助集中组织发放,一般每半年发放一次(每年仅享受一次)。
七、受理部门
区“福田英才”综合服务平台负责受理,联系电话:82122814。
八、其他说明
(一)本细则由福田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
(二)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试行一年。
附件
福田区人才公益活动资助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申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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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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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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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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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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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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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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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企业)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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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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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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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助金额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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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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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力资源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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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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