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福田区法律援助“馨援计划”签约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援助律师的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1-08-09 15:39来源 : 福田区司法局
福田区各律师事务所、律师:
为进一步切实发挥辖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资源丰富的优势,提高辖区律师事务所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积极性,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整体水平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深圳市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福田区法律援助工作的实际,现向福田辖区各律师事务所招募福田法律援助“馨援计划”签约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援助律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福田法律援助“馨援计划”签约律师事务所报名条件(需全部符合)
1.律师事务所的主管部门为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
2.近两年内律师事务所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或律师行业协会的行业处分。
3.自觉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接受福田区法律援助处管理,能够自愿遵守福田区法律援助处的各项工作制度及工作要求。
符合条件的福田区属律师事务所可报名为签约律所,经审核通过后与福田区法律援助处签订《福田区法律援助服务协议》,未签约的律师事务所不能参与福田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签约律所上报符合法律援助律师报名条件的律师名单,经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的,即成为“法律援助律师”,所有法律援助律师必须来自签约律所。
二、福田法律援助“馨援计划”法律援助律师报名条件(需全部符合)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较强业务能力,热心于法律援助事业,有较强的社会公益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为福田法律援助“馨援计划”拟签约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持有律师执业证满一年及以上。
3.近两年内律师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行业协会的行业处分。
4.自觉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接受福田区法律援助处管理,能够自愿遵守福田区法律援助处的各项工作制度及工作要求。
三、法援律师工作要求
1.参与福田区法律援助处及区法援处驻区相关单位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值班,负责当事人来访接待、解答法律咨询、引导法律援助申请等并做好广东省法律援助信息化平台以及福田区馨援管理平台的录入登记等工作;
2.接受福田区法律援助处指派,办理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并做好广东省法律援助信息化平台以及福田区馨援管理平台的录入登记、案卷上传归档等工作;
3.参与各类法律宣传活动的法律咨询等工作;
4.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积极履行法律援助志愿律师以及工作人员职责,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法律援助律师每年须就经办案件向福田区法律援助处提交“法援故事”案例分析,提交案例的数量不少于本年度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数量的20%。
四、退出法律援助律师队伍的情形
(一)在不损害受援人利益、不违反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法律援助律师可自愿申请退出福田区法律援助律师队伍;
(二)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福田区法律援助处可以决定法律援助律师退出福田区法律援助律师队伍: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法律援助条例》、《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深圳市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中关于法律援助禁止性规定的;
2.违反福田区法律援助处相关工作制度的;
3.不认真履行法律援助职责,案件监督质量不合格的;
4.受到受援人或公检法等相关部门有效投诉的;
5.无故不参加福田区法律援助处安排的重大应急任务、公益宣传活动、会议、业务培训活动;
6.无故不参与福田区法律援助处值班工作及法援案件办理的、无故拒绝接受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安排的;
7.其他给福田区法律援助处带来重大不良影响的情形。
五、退出法律援助律师队伍的程序
(一)申请退出的,提交本人签名并加盖所属律师事务所公章的退出申请书;
(二)违反有关规定由福田区法律援助处决定退出的,退出决定应及时告知本人及所属律师事务所,并统一备案。
六、报名材料和报名材料
(一)报名程序
本次招募工作采取律师自愿报名、律师事务所集中申报的形式,不接受律师个人单独提交报名材料。
(二)报名时间
辖区各律师事务所向福田区法律援助处集中报名的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13日下午18:00时止。
(三)报名材料
1.2021年度深圳市福田区法律援助“馨援计划”律师报名表;
2.2021年深圳市福田区法律援助“馨援计划”律师报名汇总表;
3.律师事务所需提交律所执业证副本;
4.报名律师需提交执业证个人信息页、照片页、最近一次年度考核页;
上述报名表格需盖律所公章,交纸质原件,并提交报名表格电子文档以及盖章后的PDF格式文件;其他报名材料需提交加盖律所公章的复印件,并提交盖章后的PDF格式文件。
报名表格电子文档以及盖章后的PDF格式文件发送至福田区法援处政府邮箱:fycliyi@szft.gov.cn。纸质版报名表格及材料报送至福田区法律援助处。
七、审核程序
报名结束后,福田区法律援助处将对律师事务所提交的汇总表和律师个人报名表进行审核后,确定签约律师事务所及法律援助律师库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咨询联系人:彭中柱,83928693;胡家正,83925901。
福田区法律援助处地址:福田区北环路7008号通业大厦北座1楼西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深圳市福田区法律援助处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