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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司法局2015年度预算报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15-03-18 00:00来源 : 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

  本预算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我单位的职能和主要工作任务编制,报告所列内容真实完整,依法接受区人大监督。

  报告人:胡星宏

  一、单位概况

  本单位主要职能是:贯彻实施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法制的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监督、指导法律援助处、律师和公证业务活动,并办理律师事务所有关业务;组织指导各街道履行基层司法行政的法律保障、法律服务、人民调解三大职能;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对全区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和安置帮教工作。

  本单位共设六个科室(含办公室),编制内实有人数23人,雇员实有人数5人,劳务派遣人员141人(包括服务外包115人),离退休人员9人,公务用车2台。

  二、2014年绩效情况

  福田区法制宣传教育以法治城区建设为主线,推出了 “新雨计划”项目,举办了法治城区建设“众议汇”活动,启动了 “1978—2014影响中国的法治图书评选暨法治文化宣传月”活动。

  以深化人民调解“福田模式”为基础,筑牢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0863宗,成功调解10625件,调解成功率为98%。

  全区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53人,解除矫正85 人,现在管社区矫正人员188人,安置帮教人员245人。全区矫正帮教人员未出现脱管、漏管现象,再犯罪率为0。

  律师公证管理开展了8次志愿法律服务的理念传播活动,举办了23场公益法律沙龙,为全市保姆、低收入居民以及外来劳务工等38名“夹心阶层”人员提供了38项免费法律服务。

  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各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8宗,与去年相比同比增加了300%;提供有关法律援助咨询1200余人次,与去年相比同比增加了400%。区法援处接听解答来电法律咨询2847个,接待来访法律咨询2251人次。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及任务

  1、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施法制宣传育民工程、法律服务便民服务工程、人民调解和民服务工程、法律援助惠民服务工程和帮矫“两类人群”安民服务工程。

  2、推动法律服务模式转型。以社区为着入点,巩固和发展人民调解“福田模式”,以进一步推动“所所结对”为形式,以进一步推动“法律服务六进社区”为内容,相互衔接,拓展“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构建社区律师“一体化”服务模式,使法律服务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3、制定全区“七五”普法规划。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经验、好的做法和先进典型,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依宪治国”和“全面依法治国”,制定全区“七五”普法规划。

  4、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帮扶工作。完善社区矫正信息“一平台”,健全社区矫正专业人才培养“两机制”,推动社区矫正多部门“三联动”,推进社区矫正管理“四规范”。完善“315”工作模式,深入落实“2×8”矫正制度。

  5、深入发展人民调解“福田模式”。推动“法治调解”和科学调解,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环境,从纵横两个方向,进一步拓展人民调解发展空间。

  四、2015年部门经费预算

  本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规模为2,966.94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015年预算总支出2966.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6.9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36.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0.81万元;项目支出2,3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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