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福田区体育场所开放工作指引》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20-03-07 15:12来源 : 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各成员单位:
现将《福田区体育场所开放工作指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福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7日
福田区体育场所开放工作指引
根据省、市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指引和指导意见,为做好我区体育场所有序开放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指引。本指引所指的福田区体育场所是指辖区内经营性体育场地。
一、开放范围
(一)原则上,无身体直接接触、非人员密集运动项目体育场所均可开放。
(二)以下场所除外:
1.人群聚集类的运动项目场所;
2.身体直接接触的运动项目场所;
3.游泳场(馆)、跳水馆等场所。
二、做好场所防控工作
(一)应急处置准备。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并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组织落实。
(二)防疫物资准备。各场馆应准备必须的防疫物资,购置和储备适量的口罩、手套、体温检测仪、消毒器械、消毒药物等防疫物资。开放的场所还应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区域)。
(三)全面排查消杀。恢复开放前,要对办公场所和公共区域进行全面消毒。同时,应组织全面安全生产检查,强化消防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运行。
三、加强开放管理工作
(一)加强人员进出管理。针对入场人员,在继续实行“i深圳”或“深圳公安”(防疫报备表)身份登记的基础上,需要通过“一扫清”系统对监控行程进行复核(使用说明见附件1)。所有入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入场前必须进行实名登记,并检测体温,体温正常方可入场,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妥善进行疫情处理,并报告所在社区、街道及上级主管部门。场馆不得提供餐饮服务。
(二)加强人流管控工作。一是引导群众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实名预约进入场馆。二是要严格控制入场人数和入场运动时间。如有多片同项目场地相连的,应间隔开放;参加活动人员距离应不少于1米,且每人入场运动的时间连续不得超过2小时。三是室内、室外场所实施错峰交替开放,避免人群聚集。发现人员聚集、扎堆的情形,应进行劝散。加强对馆内人员的宣传,教育其勤洗手等。
(三)加强场所消杀防护。每天定期对场所进行整体消毒,特别是对场所中人员易接触的设施进行清洁消毒(具体消杀防护要求见附件2)。
(四)设立警示提示标识。通过设置提示牌、LED显示屏播放等多种方式,加强疫情防治知识科普宣传,提醒参加活动人员遵守防控要求,配合场所管理。
(五)加强通风。优先打开窗户,采用自然通风。有条件的可以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以加强室内空气流动。
四、做好异常情况处置
发现入场群众或员工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妥善进行疫情处理,并报告所在社区、街道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时,视情况暂时封闭场所,及时进行消杀。
五、本指引未明确事项,参照国家、省、市相关防疫工作指引要求执行。
附件:1.“一扫清”系统使用说明
2.消杀防护要求
附件:附件1-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