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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田区2014年公益文化活动方案征集预审的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14-09-04 00:00来源 : 福田区公共文化体育发展中心

    为贯彻落实区委六届十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区政府重点办好20项民生实事的要求,以福田文化新崛起为追求,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益文化活动,丰富社区公共文化艺术生活,提升国际化“文化强区”品质,促进公共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区文体中心拟启动我区公益文化活动社会招标工作。本次招标100场公益文化活动,加大扶持文化类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发展的力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标内容  

  福田区拟开展的公益文化活动进社区共8大类57100场,(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二、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14926 

  三、项目实施时间:201410月至20152 

  四、实施步骤  

  2014年我区公益文化活动招标工作实施步骤如下: 

  (一)发布公告:95 

  在福田政府在线、福田网等网络发布,在深圳晚报福田周刊等媒体发布《2014年福田区公益文化活动招标公告》。 

  (二)征集标书汇总整理:95日——926 

  由各街道和区文体中心分别收取投标单位的活动方案,并整理汇总,制作评审表格。 

  (三)组织评审:926日——1010 

  根据项目实施要求,基本项目由各街道社区代表组成评审组,精品项目由区文体中心组织专家评审组。各评审组根据项目招标要求对投标单位资质、方案及各项资料进行评审。 

  (四)公布中标:1015日左右 

  基本项目,根据各评审组的评审结果确定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在福田政府在线、福田网等网络公告中标结果。 

  (五)签订合同责任落实:1015日——1020 

  中标单位根据中标价格和投标方案制定项目执行方案,区文体中心拟定项目合同,由区文体中心、相关街道、中标单位三方签订项目责任书和安全责任书及遵守知识产权法律承诺书。 

  (六)组织实施:201410月——20153 

  中标单位按照项目要求组织实施。 

  (七)评估总结:20154 

  中标单位根据要求提交项目结项报告书及所需证明材料,区公益文化活动招标实施小组评估总结。 

  五、评审规则  

  (一)初审规则 

  初审单位:福田区公益文化活动招标工作实施小组。 

  初审对象:投标单位。 

  初审原则:招标方需求与投标方项目吻合度初步评判。 

  初审内容:投标单位资质、项目方案、经费预算及各项资料 

  初审方式:验看投标单位资质,不符合标的资质要求的不列入评审对象;审阅项目方案、经费预算等,根据投标方案与项目要求的吻合度,吻合度高的投标方案提交评审组。 

  (二)专家评审规则 

  评审单位:福田区公益文化活动专家评审组。 

  专家组成:根据项目情况,由项目负责单位相关领导、社区居民代表及福田区宣传文化事业专项资金专家库中抽取相关专家组成。 

  评审对象:投标单位。 

  评审原则:“物美”基础上兼顾“价廉”。 

  评审内容:投标方案的投标单位资质、演出团队情况、节目内容、特色、可行性、经费预算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评审方式:福田区公益文化活动专家评审组根据项目招标要求,对投标方案、经费预算等进行综合打分,并给出项目最高限价。 

  六、承办要求  

  (一)投标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各大类全部项目均面向深圳市内外合法登记注册的具有演出资质的文化企业、专业演出团体及市内文化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开放。 

  (二)项目实施要求 

  1、承办单位需印刷项目演出海报,每场次数量不低于100张,提前一周在项目实施地点周边社区张贴;节目单印刷数量不低于300张,演出现场发放;发放观众问卷不低于100份(问卷由各街道招标工作实施小组办公室提供)。 

  2、项目实施中需有不少于1家市内外媒体报道。 

  3、项目实施单位在各场演出时应拍摄视频资料、图片资料。

  4、各项目承办单位开展活动时,均需制作背景,背景上要注明(1)活动总体名称:福田区百场公益文化活动;(2)主、承办单位,主办单位为:福田区委宣传部(文体局)、福田区公共文化体育发展中心;(3)背景上标识“该项目由福田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 所有参与演出的单位均需要备有安全预案,1000人以上的大型演出需报辖区公安部门批准;演职人员的人身安全,由承办单位负责。 

  5、所有参与演出的单位均需要备有安全预案,1000人以上的大型演出需报辖区公安部门批准;演职人员的人身安全,由承办单位负责。 

  (三)项目验收要求 

  项目实施现场,各招标单位需填写现场监督情况表。项目实施后承办单位需提交项目结项报告书并附演出海报、节目单、观众问卷、媒体报道证明材料、节目及现场观众照片、视频等材料刻录光盘,交招标单位。 

  、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时需递交:①申报表(填写盖章后扫描,可从福田政府在线下载);②项目承办方案(含活动方案、节目单、演职人员情况、节目简介、经费预算、举办时间及场地安排等);③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④单位情况介绍(含专业能力、组织能力、过往记录、信誉程度、曾承办演出节目单、剧照等内容。 

  以上材料按上述顺序排序,制作电子文档(word,powerpoint等均可),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交招标单位。 

  八、申报方式 

  申报材料请于2014926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招标单位。基本项目联系相应街道,精品项目联系区文体中心。联系方式具体如下: 

梅林街道  翁国伟  0755-83142125

南园街道  林婷婷  0755-82518501

沙头街道  黄珊怡  0755-82046029

福田街道  高 英   0755-83801077

园岭街道  古 龙   0755-22208098

华富街道  林世凌  0755-83264792

香蜜湖街道  刘 莎  0755-83713622; 0755-83707071

莲花街道  钟明英  0755-83079151

华强北街道  刘定决  0755-83952339

福保街道  周 灿  0755-83430148

文体中心  王伟国、黄志超   0755—82898609转832、831

               福田区公共文化体育发展中心 

  2014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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