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公共文化体育发展中心2014年度部门(本级)决算情况说明
信息提供日期 : 2015-10-30 00:00来源 : 福田区公共文化体育发展中心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及职能
本级中心内设机构5部1室:办公室、外联信息部、群众文体部、场馆营运部、品牌项目部、艺术生产部。
文体中心主要负责辖区公共文化体施育设的管理和营运,拟定相关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发信息服务平台,开展群众文体活动,组织公益培训;指导街道、社区的相关业务工作。组织全区开展文化艺术创作及公共文化体育产品推广交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体育建设。开展相关实践理论和政策研究。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区文体中心编制内实有人数共有34人,编外实有人数共有14人,协管员(临工)实有人数共有50人,离退休人员共有5人;公务用车共有5辆。
(三)主要工作任务:
区文体中心整合公益性文化体育资源,为福田打造国际化高品质文化强区而奋斗。实施主题馆“五个一”工程(即:一项品牌赛事、一批精品团队、一个艺术沙龙、一所主题图书馆、一支文化义工队伍)。创建戏剧、音乐、舞蹈、书画、钢琴、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特色主题文化馆。加强对城市文化新元素的探索和培育,实施“福田梦工场”计划,年内重点开展国标舞普及、青少年流行乐队、民间艺人展演、城市嘻哈文化等活动,为市民提供丰富文化大餐。实施品牌文化活动提升工程。加强“钢琴之区”建设,办好“来深建设者才艺大赛”、“社区艺术节”、“合唱节”、“双钢琴四手连弹表演赛”、“国标舞世界杯”、“全国小剧场戏剧节”、“深圳福田艺术生态广场”等品牌活动。加强区公共文体事业公共关系建设。全面打造公共文体信息发布和交流平台,依托“福田公共文体网”建立文体信息发布平台,建设网上博物馆、网上美术馆和群众文化远程指导网络,编辑出版《福田文体消息》。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定期组织赴外学习和实践,不断提高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水平和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广泛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根据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标准,制订文化场馆分时分类开放管理办法,建立文化场馆使用效能监控制度和公共文化设施服务公示制度,增强对弱势群体和特殊人群的基本文化服务权益保障。开办“剧汇星期天”、“周末舞飞扬”、“邻里交响悦”、“创意剧场”、“百姓画苑”等常态主题文化活动,为市民提供丰富的公益文化大餐。利用新设立的宣传文体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充分发挥社区居民中文化名人、能人和热心人的作用,不断激发全社会的文化创新活力。重点挖掘、支持以深圳实践为题材的作品,创作贴近时代、贴近群众的文艺精品。打造福田公共文化志愿者团队,制订《福田区文化义工章程》,打造一支由文化专家学者、文化企业带头人、文化专业工作者、文艺协会会员及社区群众文体活动积极分子组成的“福田文化志愿者’团队,开展传播文化理念、策划群众文体活动,为弱势群体提供文化关爱等志愿服务活动。依托区属体育场馆广泛开展全国业余网球公开赛、全民健身日等群众体育活动,打造新的群众体育品牌赛事。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收入决算5622.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4.31万元,其它收入780.60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支出决算5505.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5505.28万元。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976.18万元,占总支出的18%;1、工资福利支出539.14万元,占总支出的10%;2、对个人及家庭补助437.04万元,占总支出8%;
2、项目支出4529.10万元,占总支出的82%;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5.60万元,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183.50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我单位财政拨款开支“三公”经费全年支出决算25.6万元,比2013年“三公”经费43.04万元减少17.44万元,减少59%。减少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二是2014年3月份车改后我单位减少3辆。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1万元。
具体开支内容是:主要是赴香港演艺学院文化交流学习团1个,共11人次参加出国(境)考察活动,较2013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2万元减少3.1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7万元。
具体开支内容是:2013年、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没有发生支出,公务车保有量5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20.7万元,平均每辆4.14万元。本单位根据区委要求民生实事、艺术节、艺术沙龙等业务活动所开支的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013年运行维护费33.6万元,2014年支出减少12.9万元,车改后我单位减少3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8万元,
具体开支内容是: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14次,人数401人,共2.8万元。2013年公务接待费4.2万元,2014年比2013年减少1.4万元。根据业务需要,接待相关单位人员公务活动,主要用于相关部门深交流学习、专题研讨、检查指导工作的接待等对口接待工作。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3、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福田区公共文化体育发展中心2014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信息明细
深圳市福田区公共文化体育发展中心
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