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蜜湖街道关于举行《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物业管理区管理规约(修订)》等指导文本听证会的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3-10-17 18:13来源 : 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办事处
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福田区政府香蜜湖街道办事处拟就《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物业管理区管理规约(修订)》等指导文本(附件一)举行听证会,以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为确保本次行政决策听证实现公正、公平、公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组织机构
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办事处
二、听证目的
为更好地履行街道办事处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日常活动的法定职责,促进辖区内业主自治活动依法依规开展,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有关规定,香蜜湖街道办事处制定了《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物业管理区管理规约(修订)》等指导文本。现就其合法性、合理性等内容组织听证,充分吸取热心居民、法律工作人员以及专业人士的意见和建议,以修改并完善相关工作办法。
三、听证内容
《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物业管理区管理规约(修订)》等指导文本
四、听证会时间
2023年11月18日上午10:00
五、听证会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侨香路恒邦置地大厦香蜜湖街道司法所会议室
六、听证参加人
(一)报名条件
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与辖区内法律工作相关的法人和组织可以自愿报名参加听证会,法人和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应在报名表上指定出席听证会的代表。
(二)报名人数
听证参加人的人数确定为10人,报名人数超过10人的,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原则从报名人员中确定。
(三)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5日18:00。
(四)报名方式
申请人应填写《听证参加人申请表》(附件2),并将报名表发至邮箱xmhb@szft.gov.cn,或者将填写好的纸质版申请表交至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侨香路恒邦置地大厦香蜜湖司法所;联系人:罗美峰 ;联系电话:0755-83710054)。
经审核通过,由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办事处向申请人发送确认通知。
七、听证会须知
(一)申请参加听证的公民须年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听证申请人经审核合格后获得参加资格;
(二)听证参加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听证事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参加人应遵守听证会规则和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
(四)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或者其他有影响听证会正常召开的行为。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办事处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