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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办事处关于制定物业管理工作相关指导办法(示范文本)听证会的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1-03-18 10:18来源 : 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办事处

  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办事处拟就制定物业管理工作相关指导办法(示范文本)(附件一)举行听证会,以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为确保本次行政决策听证实现公正、公平、公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组织机构

  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办事处

  二、听证目的

  为规范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物业管理区域业主治理依法依规开展,根据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香蜜湖街道办事处制定了相关指导办法(示范文本),现就示范文本的合法性、合理性等内容组织听证,充分吸取热心业主、物业工作人员以及专业人士的意见和建议,以修改并完善示范文本。

  三、听证内容

  (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            (物业管理区域)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

  (二)《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            (物业管理区域)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示范文本)》;

  (三)《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            (物业管理区域)首届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示范文本)》;

  (四)《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            (物业管理区域)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示范文本)》;

  (五)《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            (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

  (六)《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            (物业管理区域)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四、听证会时间

  2021年4月20日10:00

  五、听证会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农林路1号香蜜湖街道办事处210会议室

  六、听证参加人

  (一)报名条件

  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与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相关的法人和组织可以自愿报名参加听证会,法人和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应在报名表上指定出席听证会的代表。

  (二)报名人数

  听证参加人的人数确定为8人,报名人数超过8人的,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原则从报名人员中确定。

  (三)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25日18:00。

  (四)报名方式

  申请人应填写《听证参加人申请表》(附件二),并将报名表发至邮箱xmhb@szft.gov.cn,或者将填写好的纸质版申请表交至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农林路1号;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83708112)。

  经审核通过,由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办事处向申请人发送确认通知。

  七、听证会须知

  (一)申请参加听证的公民须年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听证申请人经审核合格后获得参加资格;

  (二)听证参加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听证事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参加人应遵守听证会规则和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办事处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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