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应急管理局关于举行制定《福田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的通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3-08-09 09:37来源 : 福田区应急管理局
为完善福田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体系,提高福田区应急管理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总体方案》《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应急救援队伍“四个统一”建设工作指引》《深圳市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划(2020—2025)》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我局组织起草了《福田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
为保障社会各界、广大市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更好地监督、完善相关政策文件的公平、公正及实用性,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举行制定《福田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组织部门
深圳市福田区应急管理局
二、听证事项
针对《福田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相关内容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听取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时间:2023年9月14日(周四)下午14:30
听证地点:福田区智慧城市指挥中心会议室
四、听证参加人的名额、条件和产生方式
(一)听证代表分为部门陈述人和非部门陈述人,部门陈述人由听证机构确认,不需另行报名。深圳市内具有相关利益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也可推选代表参加,成为非部门陈述人。
(二)非部门陈述人的申请方式和条件
申请参加听证的公民须年满18周岁。非部门陈述人名额不超过10人,申请人数超过限额的,按随机抽取方式决定参加人选。
五、听证申请人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一)传真报名:申请人可下载本公告的听证会报名表(详见附件2),填写后传真至:82917636。申请人请按要求如实提供个人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二)邮寄报名:申请人可下载本公告的听证会报名表,填写后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委办公大楼2906室(邮政编码:518000),并注明“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听证报名”字样。申请人个人信息填写要求同上。
(三)听证代表报名时间:2023年8月9日-8月20日。
联系电话:0755-82917651,传真:0755-82917636。
六、听证须知
(一)听证申请人经审核合格后获得参加资格,由深圳市福田区应急管理局发放《听证会通知书》及听证会相关材料,听证参加人凭福田区应急管理局发放的《听证会通知书》出席听证会。听证代表因故不能出席听证会的,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告知听证机关,逾期不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二)听证代表在听证会发言,须经听证主持人准许。经听证主持人同意,听证代表可以书面或者其他方式进行陈述。
(三)听证代表对听证事项的陈述意见必须客观事实,可以就听证事项的陈述意见提交有关证据材料;必要时,听证主持人也可以要求听证代表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听证会结束后才提交证据材料的,应于听证会结束后3日内提交。
(四)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纪律,不得扰乱听证会秩序。不听从制止,严重扰乱秩序的,听证主持人可中止听证,并向有关部门建议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
1.《福田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
2.《听证会报名表》
福田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