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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园岭街道小型建设工程预选供应商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19-05-27 15:00来源 : 区园岭街道办

  为进一步规范小型建设工程项目采购行为,园岭街道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园岭街道办事处小型建设工程预选供应商库(共3个类组,具体名单见附件)。为做好本轮小型建设工程各类组采购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执行期限

  本轮预选采购的执行期为24个月,自2019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截止至2021年5月31日。

  二、关于执行范围

  适用于金额为5万元(含)以上,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小型建设工程项目。

  三、关于协议供应商的使用及采购实施

  预选供应商名录、适用条件和具体项目发包方式等内容详见附件《园岭街道小型建设工程预选供应商名录》《深圳市福田区园岭街道办事处小型建设工程预选供应商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深圳市福田区园岭街道办事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承包商履约评价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四、关于实施要求

  (一)实施预选供应商制度是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一项重大举措,各部门、各社区要高度重视,切实按照《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进行采购。

  (二)要严格签订并报备采购合同,反馈预选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完整保存采购资料,配合做好对预选供应商的管理。

  (三)不得擅自规避适用范围、改变操作方法,提出超越预选供应商采购范围的其它要求。

  五、其它事项

  在实施以上预选采购期间中,若有新方案出台或其它改革事项,相关预选项目可适时变更或终止。

  特此通知。

  附件:1.园岭街道小型建设工程预选供应商名录

       2.深圳市福田区园岭街道办事处小型建设工程预选供应商库管理暂行办法

       3.深圳市福田区园岭街道办事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承包商履约评价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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