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届福田区义工服务“区长奖”及相关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建设“志愿者之城”、区委区政府打造“志愿者先锋区”的战略部署,完善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弘扬志愿文化,推进我区义工服务事业的进一步发展,现决定开展第二届福田区义工服务“区长奖”及相关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总则
(一)福田区义工服务“区长奖”是福田区委区政府设立的表彰义工工作的最高荣誉,授予长期参与我区志愿服务工作、对福田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义工及义工组织(团队)典型,激励广大居民热心公益、服务他人,为建设“志愿者先锋区”和“幸福福田”作出贡献。
(二)福田区义工服务“区长奖”在义工及义工组织自愿申请、组织推荐的基础上,严格标准、优中选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充分考虑基层义工组织和群众意见,发掘优秀典型,确定授奖奖项。
(三)福田区义工服务“区长奖”每年评选一次,每次不超过5名,本次为第二届评选。在评选义工服务“区长奖”的同时,还开展相关评选项目。
二、评选项目
(一)义工服务“区长奖”;
(二)十佳义工;
(三)十佳义工组织(团队);
(四)优秀义工;
(五)志愿服务年度创新奖。
三、申报说明
(一)对象范围
1.在福田区登记、注册或备案的义工组织及其所属义工;
2.虽未在福田区内登记、注册或备案,但主要服务活动和服务对象在福田区内的义工组织及其所属义工;
3.各有关部门指导开展的专门义工组织及其所属义工,如公务员志愿者、党员志愿者、巾帼志愿者、支教志愿者、禁毒志愿者、外语志愿者、法律志愿者、廉洁志愿者、环保志愿者、科技志愿者、文化义工、医疗义工、计生义工、平安志愿者、社区志愿者、老年志愿者、民情志愿者、工会维权志愿者、助残义工等;
4.各街道指导的辖区内的义工组织及其所属义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义工服务“区长奖”的义工需符合以下条件:
(1)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2)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良好的个人信用,热心公益,作风正派,品德高尚;
(3)义工身份经注册或备案,服务年限超过3年,服务满1000小时(服务时间计算截至2013年9月30日),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受助对象和群众评价较高;
(4)对事迹突出、有重大贡献的优秀义工,可适当放宽条件,由评审工作小组以个案方式提请福田区“志愿者先锋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5)获得过此荣誉者不再参评。
2.申报义工服务“区长奖”的义工组织(团队)需符合以下条件:
(1)在福田辖区依法成立3年以上,组织机构完善,管理规范,成员精神风貌好,服务热情高,凝聚力强;
(2)服务成效显著,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影响力,受到普遍好评,社会美誉度高;义工组织(团队)成立后年人均参加志愿服务时间在100小时以上(服务时间计算截至2013年9月30日);
(3)为大型活动、抢险救灾、国内国际援助项目等提供临时性、突击性义工服务并做出重大贡献的义工服务组织可以不受前两项条件限制;
(4)对于义工服务事迹特别突出、赢得社会广泛关注和赞誉,对推动我区义工事业发展有积极作用或者获得区级以上表彰的义工组织,可适当放宽服务时数等条件限制,由评审工作小组以个案方式提请福田区“志愿者先锋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5)获得过此荣誉者不再参评。
3.申报“十佳义工”需符合以下条件:
(1)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2)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良好的个人信用,热心公益,作风正派,品德高尚;
(3)义工身份经注册或备案,服务年限超过2年,服务满500小时(服务时间计算截至2013年9月30日),有较大社会影响,受助对象和群众评价较高;
(4)事迹突出、贡献重大的优秀义工,可适当放宽条件,由评审工作小组以个案方式提请福田区“志愿者先锋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4.申报“十佳义工组织(团队)”需符合以下条件:
(1)在福田区内依法成立2年以上,组织机构完善,管理规范,成员精神风貌好,服务热情高,凝聚力强;
(2)服务成效显著,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影响力,受到普遍好评,社会美誉度高;义工服务组织成立后年人均参加志愿服务时间在100小时以上(服务时间计算截至2013年9月30日);
(3)事迹突出、贡献重大的优秀义工组织,可适当放宽条件,由评审工作小组以个案方式提请福田区“志愿者先锋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5.申报优秀义工的需符合以下条件:
(1)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2)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良好的个人信用,热心公益,作风正派,品德高尚;
(3)服务满300小时,连续服务年限超过2年(服务时间计算截至2013年9月30日),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受助对象和群众评价良好。
6.申报“志愿服务年度创新奖”需符合以下条件:
(1)本年度新创建并在辖区范围内开展的服务项目,或由原有的义工组织(团队)新开展的服务项目;
(2)项目具有创新性,特色突出,有完整的实施计划,有明确的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社会效益明显,在传播文明、服务社会、促进和谐方面有良好的社会反响。
四、申报材料
(一)义工服务“区长奖”申报材料
1.《福田区义工服务区长奖申报表》;
2.3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
3.个人申报的,应提供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或职业资格证)、有关荣誉证书、相关证明材料等复印件;组织(团队)申报的,应提供负责人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或职业资格证)的复印件,以及该组织(团队)的有关荣誉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二)十佳义工(组织或团队)申报材料
1.《福田区十佳义工(组织或团队)申报表》;
2.3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
3.个人申报的,应提供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或职业资格证)、有关荣誉证书、相关证明材料等复印件;组织或团队申报的,应提供负责人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或职业资格证)的复印件,以及该组织(团队)的有关荣誉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三)优秀义工申报材料
1.《福田区优秀义工申报表》;
2.3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
3.身份证、有关荣誉证书、相关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四)志愿服务年度创新奖申报材料
1.《福田区志愿服务年度创新奖申报表》;
2.3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
3.负责人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或职业资格证)的复印件,以及该组织(团队)的有关荣誉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五)所有参评材料注意事项
1.申报表和事迹材料必须同时上报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余材料只交纸质版;
2.请于2013年10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上交区义工联秘书处;
3.截止日期前,申报者可对材料进行补充。
五、评选程序
(一)推报审核
1.宣传发动
评选活动于2013年10月上旬正式启动,公布参评要求、申报方法及工作安排。同时成立福田区义工服务区长奖评选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相关事宜。
2.人选推报
(1)推荐。以自愿为原则,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各级义工组织按照参选条件,发掘典型,逐级推报。
(2)自荐。义工个人和义工组织(团队)根据自身条件,撰写材料,自荐申报。
(3)推荐名额不限。
(4)各推荐单位须在向有关单位了解所推荐义工个人或义工组织(团队)的情况的基础上再上报给区义工联。
(二)初评公示
评选工作小组将在10月下旬进行初评,按照一定的差额比例选出候选人,并通过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
(三)网络投票
通过报纸、网络对全体候选人事迹材料进行公示,进行投票,候选人得票情况列入评分范围。
(四)评审投票
候选人进行事迹介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社会公益组织代表、往届“义工服务区长奖”获得者代表、“福田好公民”代表、市民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现场对候选人进行评分。
(五)报审确定
根据网络投票和评审投票统计候选人得分情况,报福田区“志愿者先锋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最终名单。
(六)颁发荣誉
在“12·5”国际志愿者日前为义工服务“区长奖”获奖个人及组织(团队)颁发获奖证书。
六、有关要求
1.各单位在推荐时,要着重考虑具有较强示范性、鲜明时代性和广泛代表性的人选,推荐出能在社会中形成健康导向、起到榜样作用的优秀义工或组织(团队)的代表。
2.各单位要对所推荐的义工或义工组织(团队)进行考察,听取申报人所在单位或上级部门的意见。
(联系人:陈弘、黄婷;联系电话:82918132;邮箱:ftvolunteer@163.com)
附件:1.《福田区义工服务区长奖申报表》
2.《福田区十佳义工(组织或团队)申报表》
3.《福田区优秀义工申报表》
4.《福田区志愿服务年度创新奖申报表》
福田区“志愿者先锋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0月9日
附件:2.《福田区十佳义工(组织或团队)申报表》.doc
附件:3.《福田区优秀义工申报表》.doc
附件:4.《福田区志愿服务年度创新奖申报表》.doc
相关政策文件/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