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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社会工作理念服务妇女儿童的实践和探索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政府职能的转变,为妇联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近年来,深圳市妇联以深圳作为全国社会工作试点城市为契机,充分发挥在妇女儿童及家庭的工作优势,引入社会工作理念,运用项目化运作模式,先后创建“阳光妈妈”、“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服务项目,探索解决妇女儿童及家庭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各级党政领导和社区居民的高度认可,成为深圳社会工作的一个品牌。深圳市社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民政局局长刘润华评价该项目是“深圳市项目化推进社会工作的一个榜样。”“阳光”系列服务项目的服务对象是妇女儿童和家庭,目前我们还没有独立设置专门为儿童服务的项目。在此,我们只对“阳光”系列服务项目的有关情况作介绍,供大家参考。

 

一、项目运作基本情况

(一)“阳光妈妈”服务项目。2007年3月,我们启动了以单亲特困妇女、失业女性为主要服务对象的“阳光妈妈”服务项目,因地制宜地创办了就业服务、技能培训、亲子教育、身心保健等49个服务项目,帮助1168名贫困妇女实现了再就业,对1800多名妇女进行了电脑、裁剪等内容的劳动技能培训,举办了单亲母亲邻里互助、残疾儿童结对帮扶等关爱活动548次,参加活动群众达44,000余人次,切实提高了单亲贫困母亲及儿童的心理健康水平,深受群众赞誉,被评为“市民最满意服务项目”和“首届鹏城最佳慈善项目”。

 

(二)“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项目。2008年4月,我们立足社区,整合社会资源,启动了以妇女、儿童和家庭为主要服务对象的“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探索用社会工作模式解决妇女、儿童和家庭中存在的问题,承接政府转移出来的部分公共服务职能,满足社区妇女、儿童及家庭的公共服务需求,以达到“立足家庭和谐,带动社区和谐,实现社会和谐”的目标。目前已在福田、南山、龙岗、盐田设点,为每个中心配置了160-300平方米的办公活动场地,通过政府购买方式为每个中心配备了5-10名社工。该项目是我市社会工作试点项目之一,被评为深圳市“最具创意项目奖”和首届“广东省妇联工作创新奖”第一名。

 

二、主要做法和体会

(一)发挥妇联的工作优势,找准对象,实现公共服务项目化。我们在深入调研,谨慎论证的基础上,引入项目化运作模式,从妇女儿童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事情入手,按照“以需求定项目”的原则,先后围绕妇女中的弱势群体以及妇女、儿童、家庭的全面需求,创建了“阳光”系列服务项目,设立了帮扶贫困妇女儿童、调解家庭纠纷、婚姻心理调试、家庭亲子教育等基本服务内容,并根据所在社区居民特点和特殊需求自主设计和开发服务内容,为妇女儿童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服务。把具体工作项目化运作作为增强服务妇女儿童实力、水平和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这是妇联转变传统工作手段和方法的有益尝试,充分发挥了联系妇女、儿童、家庭、社区的优势,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发挥妇联的组织优势,整合资源,实现公共服务社会化。一是部门联动。“阳光妈妈”服务项目联动了劳动、教育、民政、卫生、财政等六个部门,一揽子解决了单亲特困母亲的就业难、就医难、教育子女难等问题。二是上下联动。市妇联牢牢把握对“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培育、扶持、指导的职能定位,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四级网络优势,区、街道妇联多次深入社区寻求合适的试点,社区工作站则积极配合,无偿为中心提供场地。三是多方筹资。资金来源多渠道,在2007年拨付的511万项目资金中,有财政拨款50万、福利彩票公益金331万、企业捐款80万和政府职能部门的转拨资金50万。2009年10月,我们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首次引入社会资金,与旅程天下控股集团签订捐赠协议,由该集团捐赠180万元,共同建立1家“中心”,开创了整合社会资源、寻找企业合作、由企业提供运作经费来开办“中心”的崭新模式。在市一级妇联业务量大面广,但自身资源有限、人员编制少的情况下,必须善于借台、借力,加大社会资源整合力度,不求事事妇联组织所为,但求妇女儿童处处受益,才能形成妇联开展妇女儿童社会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发挥妇联的人才优势,多方配合,实现公共服务专业化。市妇联积极发挥妇女工作者的经验优势、专职社工的专业优势、义工队伍富有爱心,乐于奉献的人力资源优势,组建专业性强、职业素养高、知识结构合理、实务经验丰富的三支妇女儿童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把三支队伍的力量整合起来,形成了职责分明、协同配合、深度互动的工作格局。为防止社工行政化倾向和提高社工服务质量,我们指导社工建立团队,搭建独立的组织架构,建立一套以社工督导助理和组长为负责制的社工自我管理、独立运作的制度,保持社工的价值理念、思维方式和助人方法,并在香港督导的协助下加大本土化的实践和研究力度,强化社工理念、提升实务能力,使社工的专业元素得到更充分的培植。2009年5月,我们召开深圳市妇女社会工作交流研讨会,对我们的实践探索进行阶段性的总结和研究,推动社会工作理论和本土实务的有机结合。2009年10月,我们制定出台了《深圳市“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规范(试行)》,给项目的推广提供适合深圳本土的可示范、可操作的模板,推动妇女儿童社会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在妇联探索妇女儿童社会工作这个全新领域中,我们通过发挥妇工、社工、义工和督导、专家各方人力优势,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准,进一步深化“阳光”系列服务项目。

 

三、主要成效

(一)延伸了妇联的工作手臂,提高了服务水平。“阳光”系列服务项目的建立,使妇联在社区深入持久地开展工作找到了载体,拓展了妇联工作领域。同时,引入社工的理念和方法,也带来了妇联组织服务理念的深刻变化和服务技能的提高,提升了妇联组织服务基层、服务社区、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增强了妇联组织在社区居民中的亲和力、影响力和凝聚力。

 

(二)形成了妇联新型工作模式,促进了社区和谐稳定。“阳光”系列服务项目根植于社区,根据居民的需求直接开展各项服务,探索出灵活多样的基层工作模式,使社区居民的问题和需求得到及时解决,使不同群体和个体的矛盾及时在社区化解,增进了社区的文明和谐。通过这个平台,社区各类组织,如“阳光妈妈”心理驿站,家庭教育协会等应运而生,增添了社区的活力,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积累了妇联参与公共服务的新经验,增强了服务实力。在两年的试点中,“阳光”系列服务项目直接服务对象达6万人,成为深圳市服务量最大、服务最规范的首批社会工作试点单位,我们也从中积累了项目策划、资源整合、社工管理、资金统筹、项目招投标等方面的试点工作经验,为进一步承接政府职能,扩大公共服务范围和领域奠定了基础。

 

四、存在问题和发展思路

由于“阳光”系列服务项目处于试点阶段,我们又无经验可循,在工作中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如项目经费申办难度较大,现有的场地多为社区工作站临时提供的场所,社工的专业能力还有待于提高,个别社工服务机构对社工的管理还不到位等。这些问题影响了“阳光”系列服务项目的深入发展和服务效能的发挥,我们将认真研究,积极协调,加以解决。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推广“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促进市、区妇联联动,推动各区在条件成熟时新建1个以上的“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用专业化手法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提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水平和效益,推动妇女儿童事业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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