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工)委:
根据中央组织部制定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关于“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为五天到七天”和“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的有关规定,为适应区属各单位发展党员的需要,现举办我区入党对象培训班。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入党对象认真学习、了解、掌握党的性质、指导思想及纲领,加深对党的宗旨、纪律及光荣传统等各方面的充分认识,对学员进行理想信念教育,以提高学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坚定信仰,使他们在未来成为一名合格的党员,为不断发展的党的队伍提供后备力量。
二、培训对象
全区各基层党组织确定准备发展的入党对象和积极分子,以及由于特殊情况尚未参加过培训的预备党员(参训各单位名单附后)。
三、培训内容
党的基础知识、中国共产党党史、祭拜革命先烈及观看革命影片等。
四、培训方式
现场教学和理论教学相结合。
五、培训要求
(一)此次培训为全脱产。参训学员在学习期间要服从党校的教学安排,不得缺课。请各参训单位及个人提前安排好工作,自愿报名。
(二)根据教学安排,第一天课程中有祭拜革命先烈活动,请学员着正装参训。
六、考核办法
课堂上开卷考试。
七、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分为两期:
第一期:5月23、24、25、26、27日
第二期:6月13、14、15、16、17日
培训地点:福田区委党校新办公楼204室。
八、报名方法
为使每期培训人数的均衡,请各单位将参训人员平均分成两期(报名表附后),如需调整以区委党校的安排为主。
报名时间:5月11日—13日。
培训报到时间:5月23日上午9:00-9:15
6月13日上午9:00-9:15
联系电话:83317975 83312193-8112。
83317975(传真)
邮 箱:dxspk@szft.gov.cn
联系人:曾小红 崔嘉玲
专此通知。
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党校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