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非政府部门网站 > 区委组织部 > 福田英才荟人才政策指引 > 产业人才支持

福田英才荟5G研发奖励申请指南

信息提供日期 : 2022-07-13 11:53来源 : 福田区人才工作局

  1.政策依据

  《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若干措施的通知》(福发〔2021〕10号)及《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计划的若干措施》第4.1.4条。

  2.政策内容

  获得5G相关技术发明专利,或牵头起草5G标准并发布在市级及以上信息平台的机构,给予参与5G应用、芯片、专网、射频天线、物联网模组、智能终端、能耗管理等领域的研发人员最高10万元奖励。同一家科研企业(机构)一年内申报最多5人。

  个人累计奖励达到80万元的,可认定为Ⅰ类福田英才;个人累计奖励50万元(含)以上的,可认定为Ⅱ类福田英才;个人累计奖励20万元(含)以上的,可认定为Ⅲ类福田英才。

  3.申请条件

  3.1申请人所在单位的条件

  3.1.1 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福田区,且依法纳税、企业经营规范、信用记录良好。

  3.1.2 一年内申报人数不超过5人。

  3.2申请人的条件

  3.2.1 应在申报单位已经从事5G应用、芯片、专网、射频天线、物联网模组、智能终端、能耗管理等5G领域研发工作1年以上,且在福田区连续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

  3.2.2 须以第一作者获得5G相关技术发明专利,或参与起草国际标准,或在参与起草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深圳市地方标准的排名分别为前十五名、前十名、前五名。以上同一标准或专利每人只能申请一次,同一国际标准的同一家企业(机构)申报人数不超过2人。

  3.2.3 参与的国际标准须经3GPP、ITU或IEFT等组织认定,参与的国家标准须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认定,参与的行业标准须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参与的深圳市地方标准须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

  3.2.4 获得发明专利证书或参与制定标准的证明材料后,须在一年内提出奖励申请,否则不予奖励。

  3.2.5 不得因同一事项申请福田区其他关于发明专利的补贴奖励。

  4.支持事项

  4.1资金奖励

  4.1.1 对参与制定5G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深圳市地方标准的研发人员,每项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6万元、4万元奖励。

  4.1.2 对获取5G相关发明专利的研发人员,每项给予1万元奖励。

  4.2 认定福田英才

  根据奖励对象的意愿,福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可将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认定为福田英才,由企业自行推荐。具体认定标准详见政策内容。

  5.申请材料

  5.15G研发奖励所需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备注

  1

  福田英才荟5G研发奖励申请表(附件1)

  原件(盖章)

  申请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2

  申请人员身份证件(港澳台提供港澳台通行证,外籍人士提供护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3

  授权5G发明专利证书或参与制定5G标准证明材料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4

  申报人所在单位证照(三证合一)

  交复印件(盖章)

  5

  企业推荐奖励对象的社保清单,确有客观原因不能或不便提供的,可提交说明材料及个税清单(截至提交材料之日,需至少连续缴满一年)

  交原件(盖章)

  6

  申请人员一寸白底证件照(电子版需295*413像素)

  原件

  7

  申请人员的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

  (复印件上需手抄开户行、银行账号)

  复印件(盖章)

  8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自行在深圳信用网打印)

  打印(盖章)

  5.2福田英才认定所需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备注

  1

  申请人员身份证件(港澳台提供港澳台通行证,外籍人士提供护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申请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2

  申请人员一寸白底证件照(电子版需295*413像素)

  原件

  3

  福田英才信息收集表(附件2)

  原件(盖章)

  6.申请流程

  6.1 网上申请。申请人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福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注册、提交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

  6.2 预审及受理。预审通过的,通知申请人前往大厅提交材料,受理人员核验,当场作出决定,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预审不通过的、不符合条件的,做出更改说明,待完善更正后予以受理。

  6.3 审核。福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工作分工及步骤25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查决定;

  6.4 审批及公示。审批人员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审批通过的,将在福田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时限);审批不通过的,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

  6.5 办结。公示无异议的,实施机关按照工作分工于审议当日做出办结决定;公示有异议的,查证核实后终止程序,并将结果告知申请人。

  6.6 拨款。按照规定对审核通过的发放奖励。

  6.7 认定福田英才。福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申请人意愿,将符合条件的认定为福田英才,并报区人才工作局发放福田英才卡。

  7.受理时间及办结时限

  7.1 受理时间:7月1日-8月31日集中受理。

  7.2 自集中受理的截止日起,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30个工作日内办结。

  8.其他说明

  8.1本指南项目受年度财政预算限制,支持标准存在调整可能,且本指南所指支持资金为税前金额。

  8.2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果出现弄虚作假及其它违规申报行为,追回本政策支持资金,单位及个人五年内不得申报福田区人才政策支持。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3符合条件的企业每年申请人数不超过5人,下一年申请人可为同一人,由企业自主确定。

  8.4申请人当年累计获得20万元以上奖励的,应承诺五年内工作关系不离开福田,否则要退回本政策支持资金。

  8.5本指南有效期为自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8.6本指南由福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福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有权对本指南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业务咨询电话:0755-82918333(分机号2430)。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粤ICP备12001664号网站标识码:4403040003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541号 区政府行政执法投诉邮箱:ftfzb2017@szft.gov.cn 区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