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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英才荟人才公共服务平台支持申请指南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04-29 18:26来源 : 深圳市福田区人才工作局

  一、政策依据

  根据《关于实施福田英才荟政策的若干措施(2025)》,制定本申请指南。

  二、政策内容

  支持企业(机构)在福田区重点产业园区、创新载体和科研机构等打造人才公共服务平台,为人才提供政策讲解、产品推介、资源链接等高品质配套服务。符合条件并被认定为优质人才公共服务平台的,每年给予运营主体不超过30万元支持。

  三、申请条件

  (一)在福田区重点产业园区、创新载体和科研机构等打造人才公共服务平台的企业(机构);

  (二)需具备成熟运营机制,人员数量充足并配备人才服务专员;

  (三)能提供满足人才需求的活动场地和系列高品质人才配套服务。

  四、支持标准

  (一)打造平台支持

  对完成打造并通过福田区人才工作局备案的人才公共服务平台,给予运营主体5万元一次性支持。

  (二)优质平台认定支持

  福田区人才工作局每年从平台场地建设、平台运营效果、服务能力等维度进行评分并认定优质人才公共服务平台,满分110分(含加分项,详见附件1)。对获90分以上、80分以上、70分以上的优质人才公共服务平台运营主体给予25万、15万、5万元一次性支持。每年最多支持3家。

  五、申请材料

  (一)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备案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1

《福田区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备案申请表》(附件2)

交原件

  (二)优质人才公共服务平台支持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1

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年度运营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

交原件

2

优质人才公共服务平台认定标准评分表(附件1)

交原件

  六、申请程序

  (一)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备案程序

  1.申请:申请单位在福田区企业服务平台(https://qfzx.szft.gov.cn/)上按清单上传相关材料。

  2.审核:福田区人才工作局采取查检材料、现场考察等多种形式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备案条件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不足以证明有关事实的通知申请单位补充材料。

  3.公示:福田区人才工作局对同意备案的,在福田政府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

  4.拨款:福田区人才工作局负责对公示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单位拨付支持资金。

  (二)优质人才公共服务平台支持程序

  1.申请:申请单位在福田区企业服务平台(https://qfzx.szft.gov.cn/)上按清单上传相关材料。

  2.审核:福田区人才工作局审核材料确认,申报材料不足以证明有关事实的通知申请单位补充材料。

  3.公示:福田区人才工作局对符合支持条件的在福田政府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

  4.拨款:福田区人才工作局负责对公示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单位拨付支持资金。

  七、受理时间

  自印发之日起,本条款常年受理。奖励集中组织发放,原则上每季度发放一次,于每个季度前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八、其他说明

  (一)本指南项目受年度财政预算限制,支持标准存在调整可能。

  (二)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果出现弄虚作假及其它违规申报行为,追回本政策支持资金,单位及个人五年内不得申报福田区人才政策支持。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本指南有效期为自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四)本指南由深圳市福田区人才工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755-82918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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