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英才荟金融科技师支持申请指南
信息提供日期 : 2026-05-07 16:55来源 : 深圳市福田区人才工作局
一、政策依据
《关于实施福田英才荟政策的若干措施(2025)》《福田区重点行业人才支持与认定办法》
二、政策内容
对取得深港澳金融科技师专才计划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并在福田区金融科技企业(机构)、金融企业(机构)全职工作的,给予最高3万元支持。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应获得深港澳金融科技师专才计划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2.申请人获得相关证书后应在福田区金融科技企业(机构)、金融企业(机构)全职工作连续满一年以上(从取得证书次月起算)。
(二)申请人所在机构条件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且实际经营地在福田区的企业(机构):
1.持牌金融机构:包括金融企业总部、金融企业一级分支机构、金融企业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类专业子公司、商业银行专营机构、非金融支付服务机构。
2.地方金融组织:包括经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批准或备案监督管理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
3.私募基金企业: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4.创投机构(企业):经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备案的创投机构(企业)。
5.金融专业服务机构:具有相关资质的征信、资信评估、评级、金融媒体、金融培训、风险控制等金融服务机构(企业)。
6.金融科技企业(机构):已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并经审核通过的香蜜湖金融科技生态库成员。
7.金融基础设施运营机构:经国务院或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基础设施的运营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四、支持事项
符合条件的人才,每连续工作满一年(从取得证书次月起算)给予1万元支持,同一个人累计最高支持3万元。
五、申请材料
(一)《福田英才荟金融科技师支持申请表》(见附件,打印盖章)。
(二)根据申请人所在机构类型提供以下适用的一项证明材料:
1.持牌金融机构提交《金融许可证》(复印件盖章);
2.地方金融组织提交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批复、备案或年检等佐证文件(复印件盖章);
3.私募基金或创投机构(企业)提供中基协官网《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打印盖章)或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备案年检文件(复印件盖章);
4.金融专业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资质(复印件盖章)等证明材料;
5.香蜜湖金融科技生态库成员确认函(打印盖章);
6.金融基础设施运营机构提供受理部门要求适用的证明材料(打印盖章)。
(三)申请人所在机构信用信息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网打印,盖章)。
(四)申请人所在机构出具的《福田区英才荟金融科技师支持申请人员汇总表》(见附件,打印盖章)。
(五)申请人取得的深港澳金融科技师专才计划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复印件盖章)。
(六)申请人取得深港澳金融科技师专才计划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后,由其所在机构缴纳的连续一年的社保或个税证明(打印盖章)。
(七)申报人按程序提供以下三项材料:
1.申请人所在机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3.受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请。本项目由申请人所在机构统一申报。申请单位在福田区企业服务平台(https://qfzx.szft.gov.cn)注册、提交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
(二)预审。自申请单位提出网上预约申请起,福田区金融服务和风险防控中心依据申请材料形式标准和申请材料目录,对申请单位所提交的电子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申请材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予以预审驳回;符合受理条件的资料不齐全的,应告知申请单位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告知申请单位补正申请材料(不计入承诺办结期限)。
(三)受理。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福田区金融服务和风险防控中心予以受理。
(四)审核。福田区金融服务和风险防控中心根据提交的申请材料,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和本申请指南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核。
(五)公示。对审核通过的申请项目,在福田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时限)。
(六)拨款。对公示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对象,按照规定对审核通过的项目发放资金。
七、受理时间及办结时限
(一)受理时间:2026年9月1日-9月30日。
(二)自受理时间结束后,除特殊情况外,于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八、其他说明
(一)本指南所指支持资金为税前金额,项目受年度财政预算限制,支持标准存在调整可能。
(二)申请单位及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申请单位及申请人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及其它违规申请行为的,由有关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和人才待遇;对已经发放支持资金的,由有关部门追回本政策支持资金,并对其依照相关规定处理;同时,申请单位及申请人五年内不得申请福田区人才政策支持。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申请单位和申请人的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单位、个人应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就所申请支持事宜开展的核查、审计等工作,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经查实,属于不符合支持申领条件的,应积极配合退回已申领的支持资金。
(三)本指南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在《关于实施福田英才荟政策的若干措施(2025)》有效期内,本指南将按年度更新。
(四)本指南由福田区金融服务和风险防控中心负责解释,期间福田区金融服务和风险防控中心可根据市、区相关政策调整及实际工作需要,对本指南内容进行修订并及时公布,咨询电话:0755-82918333-0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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