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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英才荟运动员支持申请指南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05-09 18:08来源 : 深圳市福田区人才工作局

  一、编制依据

  《关于实施福田英才荟政策的若干措施(2025)》及《福田区重点行业人才支持与认定办法》

  二、政策内容

  运动员支持。对获得奥运冠军的福田籍运动员,给予最高150万元的支持;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项目中获得前八名、亚运会前六名、全运会前三名的,或在其他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比赛中参赛,取得优异成绩的辖区个人或团队,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对获得省级奖项的个人或团队,给予最高30万元支持。

  支持金额为150万元(含)以上的,可认定为I类福田英才;支持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的,可认定为Ⅱ类福田英才;支持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可认定为Ⅲ类福田英才。

  三、支持事项

  (一)参赛奖励(单位:万元)

名次

类型

奥运会

世锦赛、世界杯

亚运会

全运会

省运会

其他

金牌

150

50

30

30

10

50

银牌

50

30

20

20

5

30

铜牌

40

20

10

10

3

20

第四名

30

10

8

10

第五名

20

8

6

8

第六名

10

6

4

6

第七名

8

4

4

第八名

5

2

2

  注:“其他”类是指获得体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国家级及以上竞赛项目。

  (二)福田英才认定

  根据奖励对象的意愿,区文广旅体局可将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认定为福田英才。具体认定标准详见政策内容。

  四、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主体须为在福田区注册,参加省级以上奥运项目比赛获奖的运动员。

  (二)应当在获奖或受表彰之日(以获奖证书或证明所署日期为准)起,一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五、申报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

材料形式

备注

1

福田英才荟体育人才奖励支持申请表

打印(盖章)

申请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2

运动员获奖相关证明材料

(验原交正反面

复印件(盖章)

3

申请经费支持的,提交银行卡复印件,手动抄写帐号

签名,盖章或按手印

4

运动员承诺书

签字(手印)

5

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六、办理流程

  (一) 网上申请。申请人在福田区企业服务平台(https://qfzx.szft.gov.cn)注册、提交申请并上传相关资料。

  (二)预审。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预审,就是否符合申报主体资格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不受理、退回处理的决定。

  (三)材料提交。在网上申请并接到预审通过短信通知后,将纸质材料提交至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四)审核确认。由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审核。

  (五)公示。对审核通过的申请项目,在福田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拨款。对公示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对象,按照规定对审核通过的项目发放资金。

  (七)(如需)福田英才认定。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根据申请人意愿,将符合条件的认定为福田英才,并报区人才工作局发放福田英才卡。

  七、办理时间

  (一)政策有效期内常年受理。

  (二)自有效受理日起,原则上30个工作日内办结。

  八、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55-82976227

  九、其他

  (一)本指南所指支持资金为税前金额。本项目受年度预算资金总额控制,将视财政预算安排情况,支持标准存在调整可能,申报者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二)本指南所指支持资金为税前金额。

  (三)申报个人或团队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果出现弄虚作假及其它违规申报行为,由有关部门取消人才待遇,并追回本政策支持资金,单位及个人五年内不得申报福田区人才政策支持。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已认定的福田英才可通过新事项申请再认定,可选择保留原层级且任期延续,或申请新层级并重新计算任期。除另有规定外,已入选上级人才计划且已获得上级人才支持的,不予重复支持。

  (五)申报个人或团队须遵守《关于实施福田英才荟政策的若干措施(2025)》的规定,书面承诺继续为福田区体育事业发展及后备人才培养贡献力量,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好社会责任。

  (六)本指南有效期为自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翌年指南另行发布。根据我市相关政策调整及实际工作需要,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有权对本指南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七)本指南由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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