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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英才荟运动员支持申请指南

信息提供日期 : 2026-05-19 14:49来源 : 深圳市福田区人才工作局

  一、编制依据

  《关于实施福田英才荟政策的若干措施(2025)》以及《福田区重点行业人才支持与认定办法》。

  二、政策内容

  第三十条 运动员支持。对获得奥运冠军的福田区注册运动员,给予最高 150 万元的支持;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项目中获得前八名、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前六名、全运会前三名的,或在其他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比赛中参赛,取得优异成绩的辖区个人或团队,给予最高 50 万元支持;对获得省级奖项的个人或团队,给予最高 30 万元支持。

  支持金额为 150 万元(含)以上的可认定为 I 类福田英才;支持金额在 50 万元(含)以上的,可认定为Ⅱ类福田英才;支持金额在 30 万元(含)以上的,可认定为Ⅲ类福田英才。

  三、申请条件

  (一)申报主体须为在福田区注册,参加省级以上奥运项目比赛获奖的运动员。

  (二)应当在获奖或受表彰之日(以获奖证书或证明所署日期为准)起,一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四、支持事项

  (一)支持金额(单位:万元)

名次

类型

奥运会

世锦赛、世界杯

亚运会

亚锦赛、亚洲杯

全运会

省运会

金牌

150

50

30

15

30

10

银牌

50

30

20

10

20

5

铜牌

40

20

10

5

10

3

第四名

30

10

8

4

第五名

20

8

6

3

第六名

10

6

4

2

第七名

8

4

第八名

5

2

  (二)上述各项支持金额为最高资助标准,实际发放金额根据当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核定,具体以最终实际拨付为准;

  (三)群众组赛事不纳入奖励范围;U系列及青少年赛事中,仅深圳市“突出贡献奖”积分项目予以奖励;

  (四)表内未列明的其他赛事,如需申请支持的,经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会审定后,可参照同类标准执行;

  (五)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认定为福田英才,享受相应人才待遇。

  五、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

材料形式

备注

1

福田英才荟体育人才奖励支持申请表

打印(盖章)

申请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2

运动员获奖证书复印件

验原件交正反面复印件(盖章)

3

申请经费支持的,提交银行卡复印件(手动抄写账号)

签名,盖章或按手印

4

运动员承诺书

签字(手印)

5

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日期选择出生日期至今),未成年人无需提交

打印(盖章)

6

申请人社会信用记录(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深圳信用网等网站查询)(盖公章),未成年人无需提交

打印(盖章)

7

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六、办理流程

  (一)网上申请。申请人在福田区企业服务平台(https://qfzx.szft.gov.cn)注册、提交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

  (二)预审。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进行信息预审,就是否符合申报主体资格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不受理、退回处理的决定。

  (三)提交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人接到预审通过短信通知后,将纸质材料提交至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

  (四)审核。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根据提交的申请材料,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和本申请指南规定的条件对纸质材料和申请信息进行审核。

  (五)公示。对审核通过的申请项目,在福田政府在线网站(网址:https://www.szft.gov.cn/)公示5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时限);审核不通过的,予以退件并说明理由。

  (六)拨款。对公示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对象,按照规定对审核通过的项目发放资金。

  (七)福田英才认定。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根据申请人意愿,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认定为福田英才,并报区人才工作局发放福田英才卡。

  七、办理时间及地点

  (一)受理时间:全年受理。

  (二)材料递交地址: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八、其它说明

  (一)本指南所指支持资金为税前金额,项目受年度财政预算限制,支持标准存在调整可能。

  (二)申请单位及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申请单位及申请人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及其它违规申请行为的,由有关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和人才待遇;对已经发放支持资金的,由有关部门追回本政策支持资金,并对其依照相关规定处理;同时,申请单位及申请人五年内不得申请福田区人才政策支持。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申请单位和申请人的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单位、个人应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就所申请支持事宜开展的核查、审计等工作,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经查实,属于不符合支持申领条件的,应积极配合退回已申领的支持资金。

  (三)本指南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在《关于实施福田英才荟政策的若干措施(2025)》以及《福田区重点行业人才支持与认定办法》有效期内,本指南将按年度更新。

  (四)本指南由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解释,期间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可根据市、区相关政策调整及实际工作需要,对本指南内容进行修订并及时公布,咨询电话:0755-82976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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