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人才联合培养支持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05-08 14:20来源 : 深圳市福田区人才工作局
支持福田区重点产业企业、机构等用人单位和境内外顶尖高校开展工程硕博联合培养。对符合条件的联合培养计划,经备案后按联合培养硕士每人4000元/月、博士每人6000元/月的标准,在每学年结束后,给予企业(机构)不超过50万元支持。
联合培养学生毕业后到联培企业(机构)实现首次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工作9个月以上的,按每人10万元的标准给予企业(机构)一次性支持。同一家企业(机构)开展多个培养计划的,每学年支持金额累计不超过200万元。
(落实单位:区人力资源局、区人才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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