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福田信息 > 新闻动态 > 部门动态

丢垃圾也有奖励,快来看看福田区最新攻略!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01-19 10:56来源 : 福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文明发展,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机制,推动全市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深圳市出台《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福田区生活垃圾分类激励相关工作开展内容已在福田政府在线网站上进行公告,快来看看如何进行申报!

  一、2024年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24年1月15日-2月25日。

  申报资料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非此时间段内无效。

  二、激励对象

  (一)单位

  包括居民委员会,住宅区(住宅小区、城中村)、产业园区、学校、医院、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公园景区、集贸市场、建设工程施工工地、餐饮场所、交通场站、酒店、大型商超、商务写字楼等重点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

  (二)个人

  包括社区工作者、教师、志愿者、物业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等。

  三、激励方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每年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对象进行认定,给予激励对象通报表扬,并对其中的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进行资金补助。

  (一)住宅区

  通报表扬+资金激励

  1.按照5万元/1000户的标准进行资金激励。

  2.不足1000户的,每减少200户,激励资金减少1万元,最低补助为1万元。

  3.超过1000户的,每增加200户,激励资金增加1万元,最高补助为10万元。

  4.减少或增加不超过200户的,不予减少或增加激励资金。

  5.住宅区包含住宅小区和城中村。

  6.住宅区户数按照实际入住户数计算。

  (二)其他单位

  通报表扬

  除住宅区以外,其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三)个人

  通报表扬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显著的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四、申报条件以及申报途径

  (一)申报条件

  具体申报条件请点击文末链接相关文章查看。

  (二)线上申报途径

  1.进行身份认证。

  登录路径:“美丽深圳”公众号——便民服务——垃圾分类板块

  2.登录以下网址,完成佐证材料上传。

  https://smartum.sz.gov.cn/ljfl/shenzhen/ui.szjg/#/login

  3.后台审核、认定。

  五、申报认定流程

  六、激励名额

  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情况,确定各街道的激励对象比例,单位(除住宅区及个人外)不设名额限制,其中住宅区激励名额原则上不超过辖区内住宅区数量的15%。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每年各街道住宅区、个人分配名额如下:

  奖励只是措施,环保才是目标。福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继续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创新垃圾分类做法,引导广大市民朋友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共建美丽福田!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粤ICP备12001664号网站标识码:4403040003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541号 区政府行政执法投诉邮箱:ftfzb2017@szft.gov.cn 区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