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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社会资本建设停车设施投资补助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信息提供日期 : 2019-07-11 00:00来源 : 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

  一、制订《福田区社会资本建设停车设施投资补助实施细则(试行)》的背景什么?

  答:近年来,国家相关部委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15〕178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管理的通知》(建城〔2015〕14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及用地政策的通知》(建城〔2016〕193号)、《加快城市停车场建设近期工作要点与任务分工》(发改基础〔2016〕159号)等文件,要求加快城市停车设施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促进停车产业化,逐步缓解停车难问题。2017年以来,深圳市先后出台《深圳市加强停车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意见》(深发改〔2017〕1170号)、《社会资本停车设施投资补助实施细则编制要点》、《深圳市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管理暂行办法》(深发改规〔2018〕5号)等指导性文件。根据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福田区实际情况,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制定了《福田区社会资本建设停车设施投资补助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以促进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停车设施建设。

  二、《福田区社会资本建设停车设施投资补助实施细则(试行)》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答:在上级政策框架内,积极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投资建设停车设施,有效缓解中心区停车供给不足,补强城市发展短板,实现中心城区高质量发展。

  三、《福田区社会资本建设停车设施投资补助实施细则(试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补助范围。福田区社会资本建设停车设施投资补助的对象,主要是指福田辖区内对社会开放,满足社会公众基本停车需求,非财政出资(不含PPP)的停车设施。停车设施补助项目分以下两种类型包括机械式立体停车场(库)及独立建设的地上或地下停车建筑。

  (二)申请补助的条件。停车设施的建设及运营手续齐全,且审批完成于《深圳市加强停车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公布实施之后,为非临时性停车设施(含特种设备),需按要求配置可充电泊位,并设置智能停车管理系统,实现与全市智慧停车云平台联网,同时签订监管协议并承诺实际运营年限不低于3年。

  (三)停车设施补助标准。《细则》明确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1.机械式立体停车场(库)具体补助标准。无避让式、简易升降型、升降横移型每个车位补贴8000元,平面移动型、巷道堆垛型、垂直升降型、垂直循环型每个车位补助20000元,AVG搬运型每个车位补助30000元。

  2.停车建筑物补助标准。地面停车场每个车位补贴20000元,地下停车场每个车位补贴50000元。

  其他未提及的型号可按实际进行认定,单个项目补助最高可达1000万元。

  四、如何申请福田区停车设施投资补助?

  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在项目正式运营后向市交通局福田管理局提出补助申请。市交通局福田管理局对申报材料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核后,转项目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街道办到现场核实项目类型、停车场泊位数量等具体情况,出具核实意见。市交通局福田管理局局依据街道办意见提交福田区停车设施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审定。审核通过后,在福田政府在线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市交通局福田管理局向区发改局申请下达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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