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福田区户籍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筹集社会存量住房签约有关事项的通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6-01-19 15:33 来源 :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根据《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福田区户籍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筹集社会存量住房的通告》以及《关于面向福田区户籍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筹集社会存量住房申请资格核查结果的公示》等相关要求,现将福田区户籍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筹集社会存量住房签约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签约对象
福田区户籍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筹集社会存量住房资格审核通过的签约入围家庭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签约时间
2026年1月20日09:30至1月23日18:00。
三、签约方式
本次签约方式为线上签约,请签约对象(主申请人)在签约期限内登录“福田区公共住房智慧管理系统”进行线上签约,逾期未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具体签约操作指引、有关温馨提示(详见附件2)。
主申请人无法进行线上签约的,可拨打咨询电话:0755-23619344、0755-82559564。(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在工作人员指引下进行签约。福田区公共住房智慧管理系统技术问题咨询QQ:1035684527。
四、监督和举报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或福田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举报电话:0755-82575671。(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福田区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五、重要提示
(一)签订《福田区户籍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租赁社会存量住房筹集协议》(以下简称《筹集协议》)后,合格筹集家庭将统一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领取补贴期间,合格筹集家庭重新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的,视为提前申请终止《筹集协议》,相关补贴将停止发放。因筹集期限期满或其他原因停止领取筹集补贴的,可按届时政策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轮候。
(二)查看已盖章《筹集协议》(详见附件2):登录“福田区公共住房智慧管理系统”,点击“补租业务”-“签约信息”-【签约信息】蓝色按钮-“补租协议”-【查看】蓝色按钮,即可查看已盖章协议。
(三)请签约对象(主申请人)仔细阅读《筹集协议》约定条款,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后续经我单位核查不符合条件的签约家庭,我单位有权单方终止协议,次月起不再纳入筹集范围,停止向其发放补贴资金并收回多发放的补贴资金(如有)。
(四)福田区住房建设和土地整备事务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益田五街福田花园大厦第1层102号。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1.签约入围家庭人员名单
2.签约操作指引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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