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8年福田区产业资金系列政策修订听证会的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18-03-02 10:21来源 : 区企服中心

为确保政策制定更合理精准有效,同时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福田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拟举办2018年福田区产业资金系列政策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组织部门
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联审委员会办公室
二、听证事项
2018年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系列政策
三、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4月9日下午15:00-17:00。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委机关大楼(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407会议室。
四、听证参加人的名额、条件和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设听证参加人10名。包括企业代表、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行业协会代表和法律专家顾问。
听证参加人 |
人数 |
产生方式 |
企业代表 |
2 |
自愿报名 |
区人大代表 |
2 |
自愿报名 |
区政协委员 |
2 |
自愿报名 |
行业协会代表 |
2 |
自愿报名 |
法律专家顾问 |
2 |
自愿报名 |
合计 |
10 |
(二)听证参加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企业代表(在福田登记注册的企业)、福田区人大代表、福田区政协委员、实际运营地在福田的行业组织代表、法律专家顾问均可申请参加听证;
2.听证参加人应熟悉福田区产业政策,并关注本区经济发展状况;
3.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意见。
(三)听证参加人的产生方式
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说明对听证事项的基本意见。申请人数超过预定听证参加人比例人数的,由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联审委员会办公室抽签产生。
五、旁听人的名额和产生方式
旁听人5名,由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联审委员会办公室按照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确定。
六、听证参加人、旁听人、新闻媒体采访人员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从2018年3月2日起至2017年3月15日(非工作日除外),每天09:00-12:00、14:00-18:00。
(二)报名地点:深圳市福田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深圳市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F栋2楼)
(三)联系人:胡慧君,联系电话:88910617/13600157613
(四)报名表与相关证明:报名表可在报名地点领取或通过福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s://www.szft.gov.cn)自行下载打印,并按要求填写后在报名地点递交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名。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
人员 |
相关证明 |
|
听证会 参加人 |
区企业代表 |
公司营业执照 |
区人大代表 |
身份证(居住证)、代表证 |
|
区政协委员 |
身份证(居住证)、委员证 |
|
行业协会代表 |
身份证(居住证)、协会证明 |
|
法律专家顾问 |
身份证(居住证)、律师证 |
|
旁听人 |
身份证(居住证) |
附件:
2018年福田区产业资金系列政策修订听证会报名表
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联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