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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


        妇女进步与发展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男女两性和谐发展是人类进步的象征。福田区委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妇女发展,颁布实施了《深圳市福田区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推动男女平等、共促和谐发展理念逐步成为社会共识,形成了政府主导、制度保障、资源统筹、合力推进、社会参与的妇女工作局面,福田区妇女发展呈现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持续进步的良好态势,各项规划目标基本完成,妇女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


        过去十年,福田区妇女健康水平稳步提升,截至2010年底,按常住人口统计,妇科常见病普查普治率为71.13%,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79.46%,孕产妇死亡率为5.55/10万,保持全国领先水平,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妇女综合素质明显提高,女性受教育年限达11.59年,外来女劳务工接受社会化再培训比例达到96.25以上;妇女参与经济和社会保障成绩显著,女性从业人员比重达到46.25%,与参保比重基本保持一致,生育保险覆盖率达到98%;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水平明显增强,区党代会代表、区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呈上升趋势,福田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达到100%,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达到100%,居委会女委员配备率达到100%;有关政策与制度不断完善,妇女权益保障力度不断增强,有利于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不断优化。


        未来十年,是福田区率先转变发展方式、全面优化发展环境、深入推进改革开放、着力改善社会民生、建设法治化智慧型高品质的国际化先导城区、打造“首善之区、幸福福田”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区妇女事业实现跨越性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妇女事业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在“首善之区、幸福福田”建设中,我区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注重以国际视野谋划妇女发展,为妇女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与此同时,妇女发展仍然面临诸多问题和困难:妇女总体就业水平和就业层次有待进一步优化,男女两性收入与拥有资源状况有待进一步改善,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比例和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促进妇女健康的卫生资源配置和质量有待进一步加强,流动妇女管理服务有待进一步提升,妇女面临的工作和家庭的双重压力有待进一步缓解。

        为进一步促进妇女与福田经济社会同步发展,推动妇女共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依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广东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深圳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福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特制定《深圳市福田区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坚持尊重妇女、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原则,从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文化教育、妇女参与经济和社会保障、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法律、妇女与环境六个领域,提出了我区2011-2020年妇女发展的主要目标、具体指标和策略措施。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提高妇女综合素质,努力实现妇女合法权益的最大化和妇女综合素质的最优化,优化妇女发展环境,提高妇女社会地位,引导和支持妇女融合社会、服务社会,以参与促发展,以贡献促平等,以共建促共享,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两性和谐发展、妇女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建设“首善之区、幸福福田”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全面发展原则。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领域的全面发展。
        ——坚持平等发展原则。维护妇女权益,促进两性和谐发展。
        ——坚持协调发展原则。缩小区域差距,保障妇女平等享有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和社会资源。
        ——坚持妇女参与原则。支持妇女在参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中实现自身的进步与发展。

 


       二、总目标


 

        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将妇女发展融入福田发展整体战略与社会建设和管理体系,提升与福田中心城区地位相匹配的妇女发展水平,优化妇女生存发展环境,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全方位的医疗卫生服务,生命质量和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和机会,妇女整体素质得到加强;平等参与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管理,妇女地位不断提高;平等享有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妇女权益保障体系和援助体系逐步完善,妇女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到2015年,福田区妇女事业发展达到全市领先水平;到2020年,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三、发展领域


      (一)妇女与健康


       1.主要目标


        ——保障女性在整个生命周期享有卫生保健服务。
        ——提高女性生殖健康水平。
        ——提高妇女心理及精神健康水平。
        ——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衡发展。


       2.具体指标


表1  妇女健康发展指标

 序号

 指标

 2015年

 2020年

 

保障女性在整个生命周期享有卫生保健服务 

 

 

1

妇女健康档案建立率(%)

80

90

2

妇女健康档案使用率(%)

70

80

3

妇女体质检测达标率(%)

85 

90

4

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

≥70 

≥80

 

  提高女性生殖健康水平  

 

5

住院分娩率(%)

 ≥98.5

≥99

6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15 

≤15

7

流动人口中孕产妇死亡率(1/10万)(以2010年为基数) 

降低

降低

8

产妇系统管理率(%) 

≥85 

≥95

9

 孕产妇保健覆盖率(%)

 ≥97

 ≥98

10

 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以2010年为基数) 

降低 

降低

11

 孕产妇艾滋病检测率(%)

 提高 

>80

12

孕产妇梅毒检测率(%) 

提高 

≥95

13

 艾滋病母婴垂直传播率(%) 

≤8 

≤6

14

先天梅毒发病率(1/10万) 

≤35 

≤30

15

采取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率(%) 

提高 

>90

16

采取预防梅毒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率(%) 

提高 

≥95

 

 提高妇女心理及精神健康水平  

 

 

17

妇女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以2010年为基数) 

 提高

提高

18

妇女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以2010年为基数) 

 提高 

提高

 

表1  妇女健康发展指标
(注:“#”表示国家纲要指标,“*”表示广东省规划指标,“△”表示深圳市规划指标,“☆”表示福田区规划特色指标)

 

 

        3.策略措施

 


         ——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加大妇幼卫生财政投入,推进九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四项免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立妇女健康档案信息库,完善互联互通、功能完备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妇幼保健二级专科服务内涵、质量和数量,形成与妇女生命周期相适应的医疗服务体系。


        ——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卫生资源。推进妇女享有均等的医疗保健服务,合理布局妇幼保健机构,按实际管理人口配备妇幼保健人员、妇产科医生和床位。加强流动妇女的基本公共卫生保健,将流动孕产妇保健纳入卫生保健机构综合目标考核内容。


        ——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完善计生医疗资源,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研究推广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新技术和新方法,推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降低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加大避孕知识宣传力度,提高妇女自我保护意识和选择科学合理避孕方式的能力,预防和控制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强化男女共同承担避孕节育的责任意识,提高男性避孕方法使用比重。


        ——创建安全友好型生育环境。推动将住院分娩纳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扩大生育医疗保障覆盖面和偿付项目。加强产科建设和妇幼保健人员医疗技术培训,按照全人口口径配置生育保健服务资源。免费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完善孕前、产前医学检查和诊断制度,控制初生婴儿残障率和死亡率。完善免费产前检查、产后访视项目,加强孕产妇的孕产期保健和产后42天健康检查,为妇女生育提供全程保健服务。


        ——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普及自然分娩知识,为孕产妇提供必要的心理健康和科学育儿指导,引导孕产妇科学选择分娩方式,降低剖宫产率。继续推进“降消”项目,健全孕产妇医疗急救网络,设置孕产妇医疗急救“绿色通道”,加强孕产妇危重症救治,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促进母乳喂养。加大母乳喂养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母乳哺育率,提高妇幼健康水平。


        ——完善妇女重大疾病筛查体系。加大乳腺癌、宫颈癌防治专项资金投入。加强“两癌”的防治宣传,全面实现户籍贫困妇女免费“两癌”检查,提高乳腺癌、宫颈癌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


        ——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梅毒等性病传播。有效防控重点传染病,创建国家级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健全艾滋病防治体系,加强艾滋病卫生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妇女对艾滋病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严打吸毒、卖淫嫖娼,减少妇女感染艾滋病的机会。加大对艾滋病患者的社会援助,将艾滋病、梅毒监测与咨询纳入妇幼保健常规服务,预防艾滋病、梅毒母婴传播。


        ——建立妇女健康素养促进机制。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联动机制,加强社区妇女保健服务包的培训、督导工作,大力推进社区家庭医生服务计划,保证妇女享有经常性健康检查,持续开展健康素养干预活动,完善健康素养监测系统,提升妇女健康素养水平。


        ——提高妇女营养水平。开展健康和营养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教育,提倡科学、合理的膳食结构和习惯。为孕前、孕产期和哺乳期妇女等人群提供有针对性的营养指导和干预。预防和治疗孕产妇贫血。加强对营养强化食品生产和流通的监管。


        ——加强女性用品的监督检查。加强综合执法检查,保障妇女护理、保健及卫生用品的质量安全,提高送检率及合格率。依法查处损害妇女健康的假冒伪劣产品。


        ——加强青春期性知识教育。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性观念和婚恋观,传授正确的避孕知识,降低未成年女性意外妊娠机率。


        ——加强妇女心理和精神健康服务。建立功能完善的精神卫生防治和康复服务网络,重点推进以社区卫生机构为基础的精神卫生工作,社区机构逐步配备心理咨询师、社工、社区志愿者,针对妇女不同时期生理和心理特点,开展心理咨询、辅导和干预,提高妇女的心理和精神健康水平。


        ——加强更年期与老年妇女的健康服务。普及更年期知识,根据更年期妇女的生理、心理特征提供必要的服务,科学指导妇女平稳度过更年期。


        ——加强妇女体育锻炼。整合社区公共体育资源,健全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立公立中小学体育场地非教学时间向社会开放的长效机制,为妇女创造便利的健身条件,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妇女健身运动和赛事活动。


      (二)妇女与文化教育

 


        1.主要目标


        ——保障妇女平等享受教育机会。
        ——将性别平等纳入教育教学全过程。
        ——完善妇女终身教育体系。
        ——提升妇女科学文化素质。


       2.具体指标


  表2  妇女教育发展指标

 

序号

指标

2015年

2020年

保障妇女平等享受教育机会

1

#*女童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100

100

2

△女童小学毛入学率(%)

100

100

3

*女童小学保留率(%)

>99

>99.5

4

*女童初中毛入学率(%)

100

100

5

#*女童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99

≥99.5

6

*适龄残疾女童入学率(%)

≥95

≥97

7

*女生高中阶段教育辍学率(%)

<1.5

<1.3

完善妇女终身教育体系

8

△残疾妇女职业技能培训率(%)

≥90

≥90

提升妇女科学文化素质

9

*新增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3.5

14

 

        (注:“#”表示国家纲要指标,“*”表示广东省规划指标,“△”表示深圳市规划指标)

        3.策略措施


         ——加强基础教育。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高公办高中比例,多渠道保障困境女童、流动女童接受义务教育,提高基础教育质量。


        ——将性别平等纳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将性别平等纳入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在教学环境、教材内容、师资培训、教学方式、课程设计等方面充分体现性别平等理念,消除教育领域性别歧视。


        ——提高妇女受教育年限。保障女性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提高学前教育的普惠性,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化、高中教育普及化、职业教育体系化,形成结构优化、协调发展、具有特色、充满活力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全面满足妇女多样化的教育需求,提高妇女科学文化水平。


        ——加大女性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探索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女性科技人才培养体系。依托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公共就业培训体系和企业技能培训等,培养女性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

 

 

        ——建立健全妇女职业教育体系。推动建立女子职业教育机构,加大对困境及贫困妇女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资助力度,开发和提供弹性化职业技术培训课程,提升妇女就业再就业能力。


        ——健全社区妇女教育网络。推进街道社区教育基地和社区女子学校建设,加强多元化、多层次的社区教育队伍建设,促进社区教育资源的整合,开发富有特色的社区教育课程,建设学习型社区,满足妇女终身学习需求。加大对农村城市化社区妇女和外来女工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其知识和技能水平。


       (三)妇女参与经济和社会保障

 


        1.主要目标

 


        ——保障妇女平等就业和经济权利。
        ——提高妇女就业率。
        ——提升妇女就业层次。
        ——鼓励妇女自主创业。
        ——加强妇女劳动保护。
        ——健全妇女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


        2.具体指标

 


表3  妇女参与经济和社会保障指标

序号

指标

2015年

2020年

提升妇女就业层次

1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的比重(%)

≥25

≥35

鼓励妇女自主创业

2

△参加创业培训人员中女性的比重(%)

≥50

≥52

加强妇女劳动保护

3

#*女职工职业病发病率(%)(以2010年为基数)

降低

降低

健全妇女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制度

4

*职工生育保险参保率(%)

≥90

≥95

5

*居民生育医疗保障覆盖率(%)

≥98

≥99

6

*区级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覆盖率(%)

100

100

7

#*以社区为单位的养老服务覆盖率(%)

≥90

≥95

8

*每万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张)

400

≥400

9

*每万人拥有康复福利床位数(张)(以2010年为基数)

增加

增加 

        (注:“#”表示国家纲要指标,“*”表示广东省规划指标,“△”表示深圳市规划指标)


        3.策略措施

 


        ——消除性别歧视。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有关保障妇女经济权益的法律规定,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劳动、工资、福利等各项经济权利。保障流动妇女经济权利,畅通妇女投诉渠道,严肃查处劳动用工中的性别歧视行为。


        ——完善配套政策。探索性别统计和性别预算,从源头上保障妇女平等享有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加强妇女就业指导与服务。加大妇女就业培训力度,完善职业培训体系,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实施技能培训普惠制度,提升女性劳动者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能力。开发适合妇女的就业岗位,加强就业援助,促进困难妇女和残疾妇女就业,支持生育妇女重返工作岗位,提高女大学生就业率。


        ——优化妇女就业结构。完善女性人才培养、评价、激励政策,提高专业技术人才中女性比例,优化妇女就业结构,实现女性人才队伍的协调发展。


        ——加大妇女劳动保护力度。健全企业工会和女职工组织,指导用人单位签订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依法保障女性“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围绝经期”的各项权利,禁止用人单位在女职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时期单方解除女职工劳动合同、降低工资或取消福利待遇。


        ——加强妇女职业病防治。定期举办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加大职业卫生检查监测力度,用人单位要保证妇女定期体检,及时发现和治疗职业病,降低职业病发病率。


        ——改善妇女创业环境。完善妇女创业政策支持体系,拓宽融资渠道,加强资金保障和创业辅导,提高创业成功率。


        ——提高家务劳动社会化程度。建立社区老人、婴幼儿和残疾人照顾体系,健全幼儿和中小学生托管机制,减轻从业妇女家务负担。


        ——提升妇女社会保障水平。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推动完善生育保险制度,提高女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比例。


        ——提高妇女社会福利。建立与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相适应的救助标准调控机制,加大对困境妇女的社会救助力度,加强残疾妇女社会保障,推进残疾妇女社区康复工作,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推动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


        (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1.主要目标

 


        ——提高女性在政治决策和管理中的参与程度。
        ——提高女性在社会决策和管理中的参与程度。
        ——提高女性在经济决策和管理中的参与程度。


        2.具体指标

 


表4  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指标

序号

指标

2015年

2020年

提高女性在政治决策和管理中的参与程度

1

△区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

100

100

2

*街道党政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

100

100

3

*区委、政府正职中女干部的数量(个)(以2010年为基数)

提高

提高

4

*区级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以2010年为基数)

提高

提高

5

#处级正职中女性的比重(%)(以2010年为基数)

提高

提高

6

☆科级正职中女性的比重(%)(以2010年为基数)

提高

提高

7

*区人大代表中女性的比重(%)(以2010年为基数)

提高

提高

8

*区人大常委中女性的比重(%)(以2010年为基数)

提高

提高

9

*区政协委员中女性的比重(%)(以2010年为基数)

提高

提高

10

*区政协常委中女性的比重(%)(以2010年为基数)

提高

提高

11

△区党校中青班等重点班次女性的参训比重(%)

≥20

≥30

12

△区每年选派挂职干部中女性的比重(%)

≥20

≥30

提高女性在社会决策和管理中的参与程度

13

#*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的比重(%)(以2010年为基数)

提高

提高

14

#*教职工代表大会中女代表比重(%)(以2010年为基数)

提高

提高

提高女性在经济决策和管理中的参与程度

15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代表的比重(%)(以2010年为基数)

提高

提高

16

☆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人员中的女性比重(%)(以2010年为基数)

提高

提高

        (注:“#”表示国家纲要指标,“*”表示广东省规划指标,“△”表示深圳市规划指标,“☆”表示福田区规划特色指标)

 

 

        3.策略措施

 


        ——优化妇女参与决策管理的社会环境。充分发挥妇联组织代表妇女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营造尊重、支持和鼓励妇女参政议政的良好氛围,提高政府、企业和社会对女性参与决策管理的接纳程度。


        ——拓宽妇女参政议政的渠道。选举和推选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时,要确定男女两性合理比例;制定影响妇女生存、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决定涉及妇女根本利益的重大问题时,应听取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妇女组织和妇女群众的意见。


        ——发动妇女广泛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完善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党支部委员会等基层民主选举制度,落实民主选举办法,确保基层“两委”中女性占一定比例。


        ——完善平等竞争机制。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保障女性在干部选拔、聘用、晋升和公务员录用时不受歧视。企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不得对女性应聘者提高标准,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符合条件的女性,聘用合同中不得含有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等性别歧视的内容。


        ——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的力度。全面落实女干部配备率,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女干部,逐步提高女性担任部门正职的比例;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中,适当增加选拔女干部的岗位和名额;注重从基层和一线培养选拔女干部,逐步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后备干部的女性比例。


        ——加大对女干部的培训力度。制定女干部培训计划,把女干部培训纳入全区干部培训规划,优先为女干部提供交流学习、轮岗锻炼、选派挂职、在职培训等机会。


        ——大力培育妇女社会组织。鼓励成立妇女社会组织,为妇女社会组织提供登记便利和业务指导。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政策优惠等方式支持妇女社会组织发展,鼓励女性担任社会组织高级管理职务。


        ——推动妇女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优化妇女参与经济决策管理的环境,让更多妇女进入国有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保证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的合理比例,涉及女职工利益的问题,要充分听取女职工及代表的意见。


        (五)妇女与法律

 


        1.主要目标


        ——提高全社会维护妇女权益的意识。
        ——健全妇女维权网络。
        ——依法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


       2.具体指标


      表5  妇女法律保护指标


        序号 指标 2015年 2020年
         提高全社会维护妇女权益的意识  
        1 *妇女法律普及率(%) >90 >98
        2 ☆女陪审员占全部陪审员的比重(%)(以2010年为基数) 提高 提高
          健全妇女维权网络  
        3 △区妇女维权公益热线开通率(%) 100 100
        4 *街道妇女维权工作站网络覆盖率(%) 100 100
         依法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5 *家庭暴力案件受理率(%)(以2010年为基数) 提高 提高
        6 *侵害妇女的刑事案件发案率(%)(以2010年为基数) 降低 降低
        7 *侵害妇女的刑事案件破案率(%)(以2010年为基数) 提高 提高


         (注:“*”表示广东省规划指标,“△”表示深圳市规划指标,“☆”表示福田区规划特色指标)


        3.策略措施


        ——加强执法检查。贯彻落实国家、省妇女权益保护的系列法律法规,实施《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切实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加强维护妇女权益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


        ——加强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在公共媒体开设普法栏目,组织开展专项普法活动。加强社会性别理论培训,提高司法和执法人员社会性别意识,及时分析研究妇女权益状况。


        ——建立妇女维权公益热线。依法、科学、有序运作热线,为妇女提供咨询服务和有效帮助,提高女性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加强对家庭暴力受害妇女的保护力度。将反家庭暴力纳入社区服务范畴,引入专业社工介入反家暴工作,探索家事合议庭模式,扩大社区家庭暴力报案点的覆盖面,为受害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医疗救护和心理疏导等服务。

——完善妇女维权信访体系。为妇女提供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完善各街道妇女法律援助网点建设,建立律师值班制度,加强对妇女信访热点难点问题的调研,推动司法介入重大侵害妇女权益的案件。提高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对贫困妇女实施法律援助,在诉讼费、仲裁费、司法鉴定费等方面予以减免,鼓励社会组织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和援助。


        ——提高女性在司法和执法中的参与度和影响力。加强女性法律人才队伍建设,逐步提高女性法律从业人员的数量,加强对女法官、女检察官和女律师的培训。鼓励和推荐符合条件的女性担任人民陪审员,鼓励具有专业知识的女性担任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或人民监督员。


        ——预防和打击侵犯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打奸淫幼女、强奸妇女、猥亵侮辱妇女、伤害妇女、拐卖妇女及强迫妇女卖淫等刑事犯罪。有效预防、坚决打击卖淫嫖娼、色情陪侍等违法活动,开展专项整治,教育和挽救失足妇女,帮助被侵害妇女进行身心康复和回归社会。


        ——有效预防和制止性骚扰。将性骚扰作为独立案由,加大对性骚扰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等公共场所反性骚扰的工作力度。


        ——及时受理侵害妇女权益案件。建立“刑事受害人救助机制”,及时审理矛盾易激化或严重影响妇女生活的诉讼案件。对涉及妇女个人隐私的案件,在诉讼中采取匿名诉讼、不公开审理、调查保密、证人保密与保护等措施,使受害妇女免受二次伤害。


        ——依法保障妇女财产权益。保证女性平等地享有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在离婚案件审理中,依法切实保护妇女的婚姻自由权、财产权、子女抚养权和继承权,依法惩处危害妇女婚姻家庭权益的犯罪行为。


        (六)妇女与环境


        1.主要目标


        ——全面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优化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
        ——营造利于妇女发展的舆论和文化环境。
        ——改善妇女宜居的生活环境。


        2.具体指标


        表6  妇女发展环境指标


序号 指标 2015年 2020年
 优化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  
1 △妇女儿童公益广告占公益广告的比重(%) ≥25 ≥25
2 *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m2) 1200 1200
3 *基层文化设施覆盖率(%) 100 100
4 ☆妇女公共服务项目数量(个)(以2010年为基数) 增加 增加
 改善妇女宜居的生态环境  
5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 100
6 △公共场所母婴室配备率(%) ≥25 >25
7 *省卫生村覆盖率(%) 55 70


        (注:“*”表示广东省规划指标,“△”表示深圳市规划指标,“☆”表示福田区规划特色指标)

        3.策略措施


        ——加强社会政策性别分析。将社会性别意识贯彻到公共政策制定和执行全过程,为妇女发展创造良好政策和制度环境。

 

 

        ——加大规划宣传力度。在公共传媒和公共文化产品中贯彻性别平等意识,扩大规划宣传覆盖面,增加公益广告投入和播出比例,使性别平等意识和规划理念深入社区和家庭。


        ——完善传媒监管机制。增加性别监测内容,禁止在大众传媒中出现有辱女性人格、女性形象等具有性别歧视的内容。


        ——加强性别平等意识教育。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列为党校干部培训课程,将性别意识教育纳入文化宣传、新闻媒体系统的业务培训内容。


        ——加强妇女服务组织建设。鼓励发展妇女服务类社会组织,引导和推动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发和提供服务妇女的项目。

        ——深化家庭美德建设。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倡导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和社会风尚,夫妻共同承担子女教育和家庭事务,提高婚姻家庭生活质量。


        ——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整合资源,加强管理,促进家庭教育网络社会化。健全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和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引导家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家庭教育实践活动。


        ——完善公共服务网络。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为妇女及其家庭提供宣传教育、组织活动、维权服务等功能的妇女之家。推进社区服务网点和服务平台建设,为社区居民提供托儿、家政、老人照顾、代买、代购等便民服务,提高家务劳动的社会化程度,增加女性业余学习和休闲时间。在公共设施建设中充分考虑女性特点,提高女性厕位比例,在有条件的公共场所设置母婴室。


        ——改善妇女宜居的生态环境。提高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严格控制各种污染源。推进绿色社区、绿色单位、绿色家庭和绿道网建设。加强防灾减灾宣传和灾害防治,加强社会治安,加大禁烟减酒力度,为妇女发展提供安定的生活环境。


        ——加强社会文化建设。推进文明社区建设,实施社区公益电影服务工程,每个社区每月至少放映1场公益电影,实施公共文化设施效率提升工程,健全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图书馆、文化馆(站)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鼓励和支持音乐厅、影剧院等经营性文化设施开展公益性或低票价文化服务。


        四、组织实施与监测评估


        (一)组织实施


         1.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区政府负责实施《规划》,并确保妇儿工委组织机构健全,办公室编制单设,专职人员配备到位,为《规划》实施提供组织保障。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简称区妇儿工委)负责《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责,按照任务分工,制定实施方案,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和社会参与推动《规划》实施的工作格局。


        2.健全《规划》实施的工作机制。将《规划》实施工作纳入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推动《规划》实施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将《规划》主要目标纳入各成员单位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作为责任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完善报告制度,各有关部门每年向区妇儿工委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规划》实施情况,区妇儿工委每年向上级妇儿工委报告本地区《规划》实施的总体情况;完善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妇儿工委全体会议,汇报、交流实施《规划》的进展情况;完善监测评估制度,明确监测评估责任,加强监测统计人员、经费配置,保障《规划》监测评估工作顺利进行。


        3.保证妇女发展的经费投入。区财政要将妇女发展各项经费及实施《规划》专项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根据服务妇女的数量保证投入,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增加,严格管理,专款专用。同时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妇女事业发展。


        4.强化《规划》实施的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通过人大执法检查和政协视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开展评议;区妇儿工委办公室根据《规划》实施情况,适时组织督导检查并通报实施进展情况,推动《规划》落实。


        5.加大《规划》实施的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面向各级领导干部、妇女工作者、广大妇女和全社会宣传《规划》内容及《规划》实施中的典型经验和成效,宣传促进妇女发展的法规政策和国际公约,营造有利于妇女发展的社会氛围。


        6.提升实施《规划》的工作效能。加强业务培训,将实施《规划》相关知识纳入妇儿工委培训计划,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专业培训,增强政府及各有关职能部门相关人员、专业工作者实施《规划》的责任意识和综合能力;加强妇女发展领域理论研究,总结探索妇女发展规律和妇女工作规律;加强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促进妇女发展的先进理念和经验,创新工作方法,通过实施项目、为妇女办实事等方式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切实提升实施《规划》的工作效能。


        7.搭建妇女参与《规划》实施的平台。妇女既是《规划》实施的受益者,也是《规划》实施的参与者。实施《规划》应充分发挥妇女组织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广泛听取妇女的意见和建议,鼓励妇女参与《规划》实施,实现自身发展。


        (二)监测评估

 


        1.健全监测评估组织。区妇儿工委负责对《规划》的执行进行监督、检查、监测,及时评估各项指标的达标情况。区妇儿工委设立监测组和评估组,负责审批方案、审核报告,组织领导监督评估工作。


监测组由区统计局牵头,负责制定《规划》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提出监测领域目标和重点指标,收集整理统计监测数据,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规范和完善与妇女发展有关的统计指标和分性别统计指标,将其纳入区和部门常规统计,建立完善《规划》数据库,撰写年度统计监测报告,并向市、区妇儿工委办公室提交报告。
评估组由区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负责评估工作指导,制定中、终期评估方案,审评区级监测报告,出具评估报告,组织规划督导检查。


        2.完善监测评估机制。健全监测评估制度,定期撰写统计监测评估报告,总结经验,发现问题,预测趋势,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实行数据会审制度,对年度数据、报告进行集中会审,提高报送质量;完善数据库管理制度,定期更新,确保数据库为规划实施发挥实时监测预警作用。


        3.组织评估工作。评估包括年度评估、5年中期评估和10年终期评估。区妇儿工委组织监测组、评估组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各成员单位根据规划目标的任务与要求,每年度向区统计部门和区妇儿工委办公室报送《规划》指标监测数据,提交年度《规划》实施评估报告。区妇儿工委每年度向市妇儿工委提交评估报告和自查报告,接受市级监督和评估。

 

 

       五、重点项目

 


        (一)社区妇女之家建设项目


        根据全国妇联《关于在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中建设村、社区妇女之家的意见》(妇字〔2010〕34号)、《深圳市社区服务“十二五”规划》和《深圳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要求,规划期内,完善公共服务网络,整合社区各种资源,依托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为妇女及其家庭提供宣传教育、组织活动、维权服务等功能的妇女之家。


        (二)妇幼安康项目


        根据《深圳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要求,依据《福田区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规划期内,不断完善妇幼网络体系,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以“提高两个系统管理率,降低两个死亡率”为重点,规范“两癌”防治、女性慢性病防治工作,开展为育龄妇女健康检查、婚前检查以及围产期检查、产后访视等全程综合性服务,保障妇女生育安全和生殖健康。


       (三)单亲母亲特困家庭帮扶项目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深圳市社区服务“十二五”规划》、《深圳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妇联章程,规划期内,加大对单亲母亲特困家庭的帮扶力度,在落实社会救助政策的同时,依托社区服务网络和平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心理疏导、家庭教育等社工服务,建立妇女就业基地,帮助解决单亲母亲、贫困妇女再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


        (四)女性素质提升工程项目


        根据《深圳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妇联章程,规划期内,加大对女性思想道德教育和素质教育的力度,采取多渠道的宣传教育方式,整合学校和社会教育培训的力量,建立专家和社会工作者团队,推进街道社区教育基地的建设,提供女性心理健康辅导、职业技能培训、家庭教育等大众化、社会化、多样化的女性培训教育服务;开设女子流动学校,为贫困、下岗、残疾和流动人口中的女性提供技能和素质提升培训。


        本《规划》由福田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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