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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试点工作方案


 

“深圳市阳光家庭综合服务项目”是我市社会工作重点试点项目之一。为确保项目的成功开展,深圳市妇联已确定在福田区和南山区成立“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为推动我区“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的发展,结合福田区妇女工作实际,制定本试点工作方案如下:

一、领导机构

为保障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福田区阳光家庭综合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长:侯建潮

副组长:石佑君

陈文清

  员:冯高鹏(园岭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游(南园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刘伯廷(福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彭迎九(沙头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伍奕青(梅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李振平(华富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波(香蜜湖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郑志荣(莲花街道党工委委员)

  琳(区妇联调研员)

张肖明(区妇联助理调研员)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贺萍担任,副主任由刘盈担任;项目督导组由各街道妇联主席和香港社工钟岳娇、陈丽欢、励娜负责。

二、总体要求

根据福田中心区的特点,以建设和谐家庭为目标,通过引入社会工作理念和手法,整合资源,逐步形成功能完备、覆盖广泛、服务专业、富有实效的妇女儿童家庭服务体系。经过一年试点,争取在全区各街道初步形成涵盖问题家庭干预、婚姻调试、家庭教育、女性保健等内容的“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雏形,拓展全区妇女工作新领域,逐步实现传统妇联工作方式向新形势下工作新模式转变。

三、工作目标

以解决妇女婚姻、就业问题及解决妇女儿童的心理问题、家庭教育问题为目标,促使妇女儿童改善家庭关系,形成健康良好的心理状态和家庭氛围,提高在岗及失业妇女的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推动她们顺利就业,探索我区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管理制度及服务运作模式。

四、服务范围和服务对象

试点时期内,福田区“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将以景田社区为重点服务范围,将服务辐射至周边社区。服务对象为:因家庭问题而濒临困境或陷入困境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庭。

五、服务方式

福田区莲花街道 “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提供的服务内容有:婚姻调试、家庭教育、问题家庭干预、女性身心保健等。中心在成立初期开展的服务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单亲、社区婚恋指导。根据景田社区单亲家庭数量较多这一特点,为单亲妈妈提供婚恋讲座、婚姻辅导、社交联谊等服务,协助她们疏导情绪困扰,重建生活的信心。此外,对社区婚外恋、再婚等危机家庭提供个案辅导、婚姻讲座,提高夫妻沟通及处理冲突的技巧,增强应对婚姻危机的能力。

(2)亲子教育服务。根据社区居民对亲子教育方面的需求,设立亲子教育服务组。通过亲子教育讲座、亲子教育工作坊,一方面,协助社区内的家长了解各年龄段孩子的心理特征、需求,转变教育观念,提高教育能力,并掌握有效的教育方法及处理孩子行为问题的技巧;另一方面,帮助社区儿童和青少年认识自我、了解每个时期生理、心理的转变适应及如何有效地与父母沟通。此外,面向亲子关系紧张的家庭进行个案服务,协助该类家庭重建和谐的亲子关系。

(3)在岗、再就业技能培训。根据在岗妇女及职场的需求,为在岗妇女提供职场讲座及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协助她们进行职业生涯规划和继续教育,从而进一步提高她们的综合素质和职场竞争力。同时,为下岗失业或待业妇女、贫困家庭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如电脑、英语、烹饪、手工等,协助她们习得求职面试技巧,推动失业、待业妇女顺利再就业。

(4)心理辅导。根据居民需求,开通心理咨询热线,帮助有需要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庭处理情绪困扰、排解心理压力。此外,定期举办心理讲座和社区宣传,帮助社区居民识辨抑郁症、强迫症、躁狂症、焦虑等常见心理疾病的症状、预防和求助渠道,推动有需要的居民及早发现并治疗,切实提高社区妇女、儿童及其家庭的心理健康水平。

六、工作方式

(一)组织保障

市妇联向我区派驻了8名社工开展“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试点工作,我区需相应安排社工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工作经费由区财政核拨。 

(二)制度管理

景田社区“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在启动初期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实现规范运作和有效管理。须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如下:《景田社区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章程》《景田社区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社会工作者专业守则》《景田社区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社会工作者管理制度》《景田社区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个案管理办法》《景田社区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活动管理办法》。

七、具体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8年3月)

(1)成立领导小组,讨论并形成项目方案。

(2)布置工作场地、采购办公物资。

(3)对社工进行团队建设,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二)正式启动及服务实施阶段(2008年4月到年底)

(1)2008年4月。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举行挂牌仪式,在服务范围内宣传中心服务项目并开展中心服务,中心将筹办亲子教育讲座作为首个推向社区的服务。与此同时,对社区居民进行需求调查并建立档案。

(2)2008年5月,参加“将社工理念及手法融入妇联工作”交流研讨会,总结阶段性经验。

(3)2008年4月至12月。参加市妇联组织的社工知识普及培训,专题讲座及工作坊等,形成良好的培训机制及督导制度。同时,逐步开展中心服务,包括单亲社区婚恋指导、亲子教育、在岗及再就业技能培训、心理辅导等。

(三)总结、考核和验收,全面推广阶段(2008年年底至2009年2月)

(1)2008年年底。接受市妇联、相关专家、市社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社会工作服务社共同的评估、考核。

(2)2009年元月至2月。总结经验,将“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逐步向全区妇联系统推广。

 

 

 

 

                                            福田区妇女联合会

                                          200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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